关于南陵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破碎加工生产线配套年产30万吨水洗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南陵县金林矿业有限公司破碎加工生产线配套年产30万吨水洗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 (略) 破碎加工生产线配套年产*吨水洗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破碎加工生产线配套年产*吨水洗机制砂项目

建设单位:

南 (略)

环评机构:

安徽云升 (略)

公示时间

2024.7.24-2024.7.30

项目概况:

南 (略) 团山矿区水泥混合材料用沸石矿、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年产 300 万吨采矿工程破碎加工生产线配套年产 30 万吨水洗机制砂生产线;建设主要内容:水洗砂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成品储存及发运系统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省、市相关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指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等各项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清洁运输有关政策要求,运输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 (略) 移动机械。

项目生产过程中,进料粉尘和破碎粉尘采取密封车间和湿法作业降尘,皮带输送粉尘采取全封闭式皮带运输机运送,减少无组织颗粒物产生。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防治方面

厂区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为洗砂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完全回用,不外排。厂区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应分类收集和贮存各类固体废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妥善处理。一般固废,如泥饼等等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处置;危险废物,如废机油、废油桶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收集贮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规范贮存。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应按照《报告表》意见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风险防范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并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

通讯地址

南陵县籍山 (略) 交叉口

邮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 (略) 破碎加工生产线配套年产*吨水洗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破碎加工生产线配套年产*吨水洗机制砂项目

建设单位:

南 (略)

环评机构:

安徽云升 (略)

公示时间

2024.7.24-2024.7.30

项目概况:

南 (略) 团山矿区水泥混合材料用沸石矿、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年产 300 万吨采矿工程破碎加工生产线配套年产 30 万吨水洗机制砂生产线;建设主要内容:水洗砂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成品储存及发运系统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省、市相关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指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等各项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清洁运输有关政策要求,运输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 (略) 移动机械。

项目生产过程中,进料粉尘和破碎粉尘采取密封车间和湿法作业降尘,皮带输送粉尘采取全封闭式皮带运输机运送,减少无组织颗粒物产生。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防治方面

厂区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为洗砂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完全回用,不外排。厂区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应分类收集和贮存各类固体废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妥善处理。一般固废,如泥饼等等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处置;危险废物,如废机油、废油桶等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收集贮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规范贮存。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应按照《报告表》意见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风险防范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并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

通讯地址

南陵县籍山 (略) 交叉口

邮编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