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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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苏自然资党建〔2024〕5号


关于加强“五一”“端午”节日期间

作风建设的通知

(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精准纠治“四风”问题,扎实推进全省系统作风建设常态化,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现就加强“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紧责任落实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持续深入“纠四风、树新风”作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将上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最新精神要求传导到基层末梢。一是加强教育引导。节前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清风自然·吾要廉”党风廉政教育月工作,开展以案说法,组织讨论交流,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领导率先垂范。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正确导向,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主要领导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亲自部署、明确要求;分管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和所属人员教育管理,杜绝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三是从严监督执纪。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化《条例》理解运用,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日常作风纪律监督,采取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廉政短信提醒、现场警示教育、实地调查走访等多种方式,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早提醒、严预防、快查处。

二、紧盯节点重点,确保令行禁止

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紧盯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以严明的纪律规矩强化规范约束,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一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凝聚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共识,改进作风、关爱基层,坚决纠治思想懈怠、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失守导致事故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款买赠节日礼品,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款吃喝、报销个人费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严禁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坚决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坚决查处违规收送节礼歪风,严防通过邮寄到家、快递自提、电子兑换券、会员充值等方式“隐蔽式”送礼。严肃惩治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重点查处“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生作风问题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教育管理责任。

三、严格制度执行,涵养“清风自然”

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完善监督执纪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监督执纪工作向纵深发展,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一是严守值班制度。落实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值班、报告、督办制度,对群 (略) 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快速处置、快查快办,并在第一时间逐级报送。二是强化舆情监控。 (略) 络和社会舆情监控,针对问题隐患苗头,要早预警、早纠治、早回应。对违规违纪当事人和责任人,要从严把握执纪尺度,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快从重处理。三是坚持常态长效。要用好身边反面典型和警示案例,发挥惩戒震慑警醒作用,让“廉洁警钟”长鸣常响。要加强建章立制,以纪律和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巩固“清风自然”政治生态。

各单位请于6月11日前,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条目式报厅党建办,重大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联系人:王清海;联系电话:025-*。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抄送:省纪委监委省级机关纪监工委,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4年4月28日印发

苏自然资党建〔2024〕5号


关于加强“五一”“端午”节日期间

作风建设的通知

(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精准纠治“四风”问题,扎实推进全省系统作风建设常态化,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现就加强“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紧责任落实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持续深入“纠四风、树新风”作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将上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最新精神要求传导到基层末梢。一是加强教育引导。节前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清风自然·吾要廉”党风廉政教育月工作,开展以案说法,组织讨论交流,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领导率先垂范。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树立正确导向,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主要领导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亲自部署、明确要求;分管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和所属人员教育管理,杜绝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三是从严监督执纪。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化《条例》理解运用,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日常作风纪律监督,采取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廉政短信提醒、现场警示教育、实地调查走访等多种方式,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早提醒、严预防、快查处。

二、紧盯节点重点,确保令行禁止

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紧盯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以严明的纪律规矩强化规范约束,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一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凝聚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共识,改进作风、关爱基层,坚决纠治思想懈怠、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失守导致事故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款买赠节日礼品,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款吃喝、报销个人费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严禁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坚决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坚决查处违规收送节礼歪风,严防通过邮寄到家、快递自提、电子兑换券、会员充值等方式“隐蔽式”送礼。严肃惩治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重点查处“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生作风问题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教育管理责任。

三、严格制度执行,涵养“清风自然”

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完善监督执纪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监督执纪工作向纵深发展,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一是严守值班制度。落实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值班、报告、督办制度,对群 (略) 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快速处置、快查快办,并在第一时间逐级报送。二是强化舆情监控。 (略) 络和社会舆情监控,针对问题隐患苗头,要早预警、早纠治、早回应。对违规违纪当事人和责任人,要从严把握执纪尺度,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快从重处理。三是坚持常态长效。要用好身边反面典型和警示案例,发挥惩戒震慑警醒作用,让“廉洁警钟”长鸣常响。要加强建章立制,以纪律和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巩固“清风自然”政治生态。

各单位请于6月11日前,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条目式报厅党建办,重大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联系人:王清海;联系电话:025-*。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抄送:省纪委监委省级机关纪监工委,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4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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