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玖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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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玖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玖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29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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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审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略) 西段5 (略) 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

(二)项目性质:改建

(三)建设单位:*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 (略) 犍为县清溪镇*家村3组

(五)项目概况:*龙纸业(乐山)有限公 (略) 犍为县清溪镇胭脂村,现有生产能力为特种纸*吨/年、高强瓦楞原纸*吨/年,公司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吨/日,由*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服务对象为*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采用“斜网+混凝沉淀+水解酸化+IC厌氧反应器/UMAR厌氧塔+好氧曝气+好氧曝气+二次沉淀+芬顿+三次沉淀+活性砂滤”工艺。

(六)主要结论

1、同意*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改建设置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名称: (略) 犍为县*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FC--*--0037--GY--37。

排污口地理位置: (略) 犍为县清溪镇*家村3组马边河右岸,相对位置为马边河南岸沱大桥下游约980m处。

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3°57′22.402″、北纬29°9′25.514″,地理高程(底板)317.03米。

排污口类型:工业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尾水经废水厂区总排口,通过1.3公里DN700混凝土管道(暗管)排入马边河。

受纳水体:马边河。

2、基准排放量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造纸企业排放限值,COD、BOD5、TN、*、TP 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最大允许排水量为*吨/日,污染物最大控制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146吨/年、氨氮10.95吨/年、总磷1.825吨/年。

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按《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加强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4、建设单位要按要求在总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在线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特征污染物。

5、入河排污口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验,接受监督检查,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略) 犍为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玖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29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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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审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

地 址: (略) (略) 西段5 (略) 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

(二)项目性质:改建

(三)建设单位:*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 (略) 犍为县清溪镇*家村3组

(五)项目概况:*龙纸业(乐山)有限公 (略) 犍为县清溪镇胭脂村,现有生产能力为特种纸*吨/年、高强瓦楞原纸*吨/年,公司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吨/日,由*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服务对象为*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采用“斜网+混凝沉淀+水解酸化+IC厌氧反应器/UMAR厌氧塔+好氧曝气+好氧曝气+二次沉淀+芬顿+三次沉淀+活性砂滤”工艺。

(六)主要结论

1、同意*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改建设置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名称: (略) 犍为县*龙纸业(乐山)有限公司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FC--*--0037--GY--37。

排污口地理位置: (略) 犍为县清溪镇*家村3组马边河右岸,相对位置为马边河南岸沱大桥下游约980m处。

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3°57′22.402″、北纬29°9′25.514″,地理高程(底板)317.03米。

排污口类型:工业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尾水经废水厂区总排口,通过1.3公里DN700混凝土管道(暗管)排入马边河。

受纳水体:马边河。

2、基准排放量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造纸企业排放限值,COD、BOD5、TN、*、TP 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最大允许排水量为*吨/日,污染物最大控制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146吨/年、氨氮10.95吨/年、总磷1.825吨/年。

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按《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加强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4、建设单位要按要求在总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在线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特征污染物。

5、入河排污口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验,接受监督检查,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略) 犍为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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