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至县石城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东至县石城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池水利审批〔2024〕25号
东至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送<东至县石城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的请示》(东水利〔2024〕2号)收悉。2023年11月25日,我局组织专家对所报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石城河位于东至县西南部,是龙泉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官港镇江墅岭,流经官港镇、泥溪镇,于老虎洞处汇入龙泉河,河道全长38.7km,流域总面积251km2。本次治理工程涉及官港镇镇区、民主村、夏联村、陈镇村和泥溪镇双龙村、泥溪村等,保护耕地1.*亩,人口2.*人。2018年以来,石城河已实施《东至县龙泉河泥溪段防洪治理工程》与《东至县龙泉河流域(泥溪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两个项目,有效缓解了石城河相应区域的防洪压力。目前,石城河流域未治理河段依然存在的问题有:河道淤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岸坡冲刷崩塌严重,威胁两岸防洪安全等。为保障河道沿岸人民生命财产及粮食安全,实施东至县石城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工程建设范围为石城河干流及其支流官港河,治理总长度41.0km,其中石城河干流治理范围为老屋里至老虎洞,治理河长34.8km,支流官港河治理范围为跃进水库至港南段,治理河长6.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29.61km,新建护坡护岸21.71km,拆除重建蓄水堰2座,新建拦砂堰1座以及水文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三、基本同意防洪设计标准,沿河城镇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集中村庄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其余河段维持现状防洪标准。
四、基本同意沿河城镇段河道堤岸、堤防级别为4级,其余河段防洪标准≦10年一遇,河道堤岸级别为5级。洞门口堰及陈义堰建筑物级别为5级;泥溪拦砂堰要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
基本同意各段河道清淤、护坡护岸、堤防建设、及建筑物的总体布置及设计。
五、基本同意工程占地及拆迁内容,下阶段进一步复核占地数量、地类和拆迁实物指标,工程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
六、基本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方法。本工程初步设计编报总投资*.*元; (略) 水利局初审总投资*.*元;复核总投资*.*元,其中干流防洪工程投资*.*元。超出国家补助范 (略) 县自筹解决。
七、请你局督促有关单位按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程设计,并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及省水利厅对中小河流治理的有关要求,落实项目建设“四制”管理,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履行监督职责,精心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确保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
八、工程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环保、水保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2024年7月26日
池水利审批〔2024〕25号
东至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送<东至县石城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的请示》(东水利〔2024〕2号)收悉。2023年11月25日,我局组织专家对所报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石城河位于东至县西南部,是龙泉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官港镇江墅岭,流经官港镇、泥溪镇,于老虎洞处汇入龙泉河,河道全长38.7km,流域总面积251km2。本次治理工程涉及官港镇镇区、民主村、夏联村、陈镇村和泥溪镇双龙村、泥溪村等,保护耕地1.*亩,人口2.*人。2018年以来,石城河已实施《东至县龙泉河泥溪段防洪治理工程》与《东至县龙泉河流域(泥溪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两个项目,有效缓解了石城河相应区域的防洪压力。目前,石城河流域未治理河段依然存在的问题有:河道淤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岸坡冲刷崩塌严重,威胁两岸防洪安全等。为保障河道沿岸人民生命财产及粮食安全,实施东至县石城河干流段防洪治理工程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工程建设范围为石城河干流及其支流官港河,治理总长度41.0km,其中石城河干流治理范围为老屋里至老虎洞,治理河长34.8km,支流官港河治理范围为跃进水库至港南段,治理河长6.2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29.61km,新建护坡护岸21.71km,拆除重建蓄水堰2座,新建拦砂堰1座以及水文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三、基本同意防洪设计标准,沿河城镇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集中村庄段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其余河段维持现状防洪标准。
四、基本同意沿河城镇段河道堤岸、堤防级别为4级,其余河段防洪标准≦10年一遇,河道堤岸级别为5级。洞门口堰及陈义堰建筑物级别为5级;泥溪拦砂堰要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
基本同意各段河道清淤、护坡护岸、堤防建设、及建筑物的总体布置及设计。
五、基本同意工程占地及拆迁内容,下阶段进一步复核占地数量、地类和拆迁实物指标,工程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
六、基本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方法。本工程初步设计编报总投资*.*元; (略) 水利局初审总投资*.*元;复核总投资*.*元,其中干流防洪工程投资*.*元。超出国家补助范 (略) 县自筹解决。
七、请你局督促有关单位按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程设计,并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及省水利厅对中小河流治理的有关要求,落实项目建设“四制”管理,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履行监督职责,精心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确保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
八、工程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环保、水保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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