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永领五金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压铸件105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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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广州永领五金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压铸件105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 (略) 年产铝合金压铸件105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26日至 2024年08月0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六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年产铝合金压铸件105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花都区炭 (略) 195号之一。建筑面积1380平方米,主要为厂房、办公室、宿舍楼、食堂,均为单层建筑物。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预计年产铝合金压铸件105吨。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达标与间接冷却水由槽罐车转运至花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与间接冷却 (略) (略) 引至炭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纳管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较严者。
废气:
本项目熔铝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压铸、脱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半密闭罩,以上废气一同通过水喷淋(带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密闭抽风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然沉降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楼顶达标排放。
熔铝和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中金属熔炼(化)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脱模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规模要求。
熔铝、压铸、抛丸、机加工工序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脱模工序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排放执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粤环发〔2021〕4号)相关限值要求。
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厨余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钢珠、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沉降粉尘统一收 (略) 综合利用,废模具统一收集后直接委外维修;废机油、废机油空桶、废脱模剂空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喷淋废液、废铝渣、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 (略) 年产铝合金压铸件105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26日至 2024年08月0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六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年产铝合金压铸件105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花都区炭 (略) 195号之一。建筑面积1380平方米,主要为厂房、办公室、宿舍楼、食堂,均为单层建筑物。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预计年产铝合金压铸件105吨。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达标与间接冷却水由槽罐车转运至花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与间接冷却 (略) (略) 引至炭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纳管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较严者。
废气:
本项目熔铝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压铸、脱模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半密闭罩,以上废气一同通过水喷淋(带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密闭抽风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然沉降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楼顶达标排放。
熔铝和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1中金属熔炼(化)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脱模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规模要求。
熔铝、压铸、抛丸、机加工工序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脱模工序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排放执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粤环发〔2021〕4号)相关限值要求。
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厨余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钢珠、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沉降粉尘统一收 (略) 综合利用,废模具统一收集后直接委外维修;废机油、废机油空桶、废脱模剂空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喷淋废液、废铝渣、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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