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关于对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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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关于对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29日至 2024年08月0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黄 (略) 81号人防楼C栋315,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

项目概况

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拟 (略) 黄 (略) 18号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的现有地块西北侧空地。项目占地面积为约2427.5m2,建筑面积约*.3m2,建设内容为一栋16层技术中心大楼,主要设置有危险废物特性识别与评价实验室、危险废物风险评估与损害鉴定实验室、危险废物与化学品应急技术实验室、危险废物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处理工艺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政策模拟实验室、危险废物智慧监管技术应用实验室共6大类实验室。

环评机构

广东中正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产生的无机废气、有机废气、实验臭气、配套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等。项目实验涉及挥发性试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柜、万象罩、原子吸收罩下方进行,共设置有14套废气收集系统,实验废气收集后由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79m高排气筒(P1-P4)排放。配套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位于项目大楼北侧,配备盖板封闭。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77m高排气筒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通过抽排风系统排放。
二、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实验室综合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实验室综合废水排入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t/d),经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排入萝岗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
三、项目主要噪声为风机、实验设备运行噪声。拟选用低噪型设备,并进行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综合处理。
四、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略) 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根据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29日至 2024年08月0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黄 (略) 81号人防楼C栋315,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

项目概况

华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拟 (略) 黄 (略) 18号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的现有地块西北侧空地。项目占地面积为约2427.5m2,建筑面积约*.3m2,建设内容为一栋16层技术中心大楼,主要设置有危险废物特性识别与评价实验室、危险废物风险评估与损害鉴定实验室、危险废物与化学品应急技术实验室、危险废物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处理工艺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政策模拟实验室、危险废物智慧监管技术应用实验室共6大类实验室。

环评机构

广东中正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产生的无机废气、有机废气、实验臭气、配套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等。项目实验涉及挥发性试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柜、万象罩、原子吸收罩下方进行,共设置有14套废气收集系统,实验废气收集后由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79m高排气筒(P1-P4)排放。配套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位于项目大楼北侧,配备盖板封闭。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77m高排气筒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通过抽排风系统排放。
二、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实验室综合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实验室综合废水排入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t/d),经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排入萝岗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
三、项目主要噪声为风机、实验设备运行噪声。拟选用低噪型设备,并进行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综合处理。
四、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略) 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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