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7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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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7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附件

1

克拉苏气田克深31区块开发方案地面工程

阿克苏地区

中国石 (略) (略)

河北省众联 (略)

克拉苏气田克深31区块开发方案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克拉苏气田克深31区块开发方案地面工程公众参与说明

2

吉庆油田作业区2023年产能建 (略) (略) 21口井建设项目(吉木萨尔区域)

昌吉州

(略) 吉庆油田作业区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吉庆油田作业区2023年产能建 (略) (略) 21口井建设项目(吉木萨尔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
吉庆油田作业区2023年产能建 (略) (略) 21口井建设项目(吉木萨尔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3

国网能源 (略) 准东大井矿区二 (略) 专用线

昌吉州

国网能源 (略)

新疆智联 (略)

国网能源 (略) 准东大井矿区二 (略) 专用线-报审稿(1)
公众参与说明-国网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兼传真)

通讯地址: (略) (略) 215号,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附件

1

克拉苏气田克深31区块开发方案地面工程

阿克苏地区

中国石 (略) (略)

河北省众联 (略)

克拉苏气田克深31区块开发方案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克拉苏气田克深31区块开发方案地面工程公众参与说明

2

吉庆油田作业区2023年产能建 (略) (略) 21口井建设项目(吉木萨尔区域)

昌吉州

(略) 吉庆油田作业区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吉庆油田作业区2023年产能建 (略) (略) 21口井建设项目(吉木萨尔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
吉庆油田作业区2023年产能建 (略) (略) 21口井建设项目(吉木萨尔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3

国网能源 (略) 准东大井矿区二 (略) 专用线

昌吉州

国网能源 (略)

新疆智联 (略)

国网能源 (略) 准东大井矿区二 (略) 专用线-报审稿(1)
公众参与说明-国网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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