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凯食品保定有限公司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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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凯食品保定有限公司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4年6月, (略) 根据《京凯食品保定有限公司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及其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项 (略) 望都县经济开 (略) 11号。中心地理坐标为N38°39′23.321″、S115°10′59.173″,项目东侧为保定御 (略) ,南 (略) 为土地,西侧隔永安南街为双庙村,北 (略) 为土地。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产芝麻油、芝麻酱、花生酱、调味酱共计*吨。其中芝麻油5000吨,芝麻酱8000吨,花生酱2500吨,调味酱2500吨。

建设内容:生产车间1座(2层),建设面积*.63m2,1层设筛选清洗区、烘烤区、磨酱区、原材料库、包装材料库和成品库;2层设6条灌装生产线及包装材料库。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位于 (略) 望都县经济开 (略) 11号。企业于2021年6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 (略) 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21日取得了望都县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望行审环表字[2021]49号)。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中不一致,企业于2023年11月委托河北新澜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企业于2024年1月17日取得了国家版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MA0G094E6P001U),有效期为:2024年01月17日至2029年01月16日止。

3、投资情况

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19%。实际投资与环评中一致。

4、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对全厂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排放情况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固废处置方式发生变化

原环评及非重大论证说明中要求:原料杂质、瘪粒、坏粒,花生仁皮、芝麻油过滤工序产生的下脚料(磨油酱)及碎瓶定点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存放,定期外售;喷淋塔底泥和除尘器除尘灰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交有机肥加工企业制有机肥;生活垃圾在厂内定点存放,定期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实际建设过程中:除尘灰和喷淋塔底泥、碎玻璃瓶交由保定洁莹 (略) 清运。其他固体废物处置方式不发生变化。

除了上述变更情况,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一致。

经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进行逐一对比,以上变化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产能,项目变化对环境趋于正效益,不属于重大变化范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进入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进入厂区6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处理后的废水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及泼洒地面抑尘,剩余部分排 (略) 进入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塔废水每月更换一次,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2、废气

筛选一体机进料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和1#筛选机筛选工序废气经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1#去石机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2);2#去石机废气经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2#/3#筛选机筛选工序废气经各自集气管道收集后与芝麻进入料仓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共同经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最终四股废气共同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炒制工序燃烧烟气经密闭烟道收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炒制出料工序废气及异味经集气管道收集经1套喷淋塔+二级串联布袋除器(TA007)处理后,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2台滚筛(回凉筛)冷却废气经各自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二级串联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熟芝麻进入成品罐产生的废气经1套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6),最终两股废气共同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花生仁去皮工序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最终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污水处理站建在地下,并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引至喷淋塔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3、噪声

验收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各种机泵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原料杂质、瘪粒、坏粒,花生仁皮、芝麻油过滤工序产生的下脚料(磨油酱)存在一般固废间,由 (略) 定期清运;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碎玻璃瓶、喷淋塔底泥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定期由保定洁莹 (略) 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由保定恒 (略) 定期清运用作农作物有机肥使用。不在厂区自行贮存。生活垃圾在厂内定点存放,定期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企业根据国家、地方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相关技术要求,对项目各排污口均进行了规范化设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2)厂界无组织废气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测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新扩改建二级限值要求。

2、废水

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望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2天,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厂界西侧26m处双庙村昼、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外排。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项目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满足环评批复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及其批复建成,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各项监测结果符合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及审批总量控制指标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保定

2024年6月, (略) 根据《京凯食品保定有限公司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及其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项 (略) 望都县经济开 (略) 11号。中心地理坐标为N38°39′23.321″、S115°10′59.173″,项目东侧为保定御 (略) ,南 (略) 为土地,西侧隔永安南街为双庙村,北 (略) 为土地。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产芝麻油、芝麻酱、花生酱、调味酱共计*吨。其中芝麻油5000吨,芝麻酱8000吨,花生酱2500吨,调味酱2500吨。

建设内容:生产车间1座(2层),建设面积*.63m2,1层设筛选清洗区、烘烤区、磨酱区、原材料库、包装材料库和成品库;2层设6条灌装生产线及包装材料库。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位于 (略) 望都县经济开 (略) 11号。企业于2021年6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 (略) 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21日取得了望都县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望行审环表字[2021]49号)。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中不一致,企业于2023年11月委托河北新澜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企业于2024年1月17日取得了国家版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MA0G094E6P001U),有效期为:2024年01月17日至2029年01月16日止。

3、投资情况

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19%。实际投资与环评中一致。

4、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对全厂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排放情况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固废处置方式发生变化

原环评及非重大论证说明中要求:原料杂质、瘪粒、坏粒,花生仁皮、芝麻油过滤工序产生的下脚料(磨油酱)及碎瓶定点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存放,定期外售;喷淋塔底泥和除尘器除尘灰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交有机肥加工企业制有机肥;生活垃圾在厂内定点存放,定期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实际建设过程中:除尘灰和喷淋塔底泥、碎玻璃瓶交由保定洁莹 (略) 清运。其他固体废物处置方式不发生变化。

除了上述变更情况,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一致。

经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进行逐一对比,以上变化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产能,项目变化对环境趋于正效益,不属于重大变化范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进入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进入厂区6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处理后的废水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及泼洒地面抑尘,剩余部分排 (略) 进入望都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塔废水每月更换一次,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2、废气

筛选一体机进料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和1#筛选机筛选工序废气经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1#去石机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2);2#去石机废气经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2#/3#筛选机筛选工序废气经各自集气管道收集后与芝麻进入料仓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共同经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最终四股废气共同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炒制工序燃烧烟气经密闭烟道收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炒制出料工序废气及异味经集气管道收集经1套喷淋塔+二级串联布袋除器(TA007)处理后,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

2台滚筛(回凉筛)冷却废气经各自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二级串联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熟芝麻进入成品罐产生的废气经1套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6),最终两股废气共同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花生仁去皮工序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最终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污水处理站建在地下,并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引至喷淋塔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3、噪声

验收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各种机泵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原料杂质、瘪粒、坏粒,花生仁皮、芝麻油过滤工序产生的下脚料(磨油酱)存在一般固废间,由 (略) 定期清运;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碎玻璃瓶、喷淋塔底泥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定期由保定洁莹 (略) 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由保定恒 (略) 定期清运用作农作物有机肥使用。不在厂区自行贮存。生活垃圾在厂内定点存放,定期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企业根据国家、地方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相关技术要求,对项目各排污口均进行了规范化设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2)厂界无组织废气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测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新扩改建二级限值要求。

2、废水

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望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2天,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厂界西侧26m处双庙村昼、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不外排。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项目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满足环评批复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及其批复建成,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各项监测结果符合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及审批总量控制指标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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