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生态公园带“环上”功能提升——梅陇生态公园配套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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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城生态公园带“环上”功能提升——梅陇生态公园配套建筑

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闵地(2024)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4-07-26
用 地 单 位 (略) 闵 (略) 容管理局
项目名称 环城生态公园带“环上”功能提升――梅陇生态公园(配套建筑)
批准用地机关 (略) 闵行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闵府土〔2024〕140号
用 地 位 置 闵行区梅陇镇,梅陇生态公园内
用 地 面 积 900.0平方米
土 地 用 途
建 设 规 模 已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环城生态公园带“环上”功能提升――梅陇生态公园(配套建筑)暨的决定》(编号:沪闵规划资源许地〔2024〕74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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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闵地(2024)E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4-07-26
用 地 单 位 (略) 闵 (略) 容管理局
项目名称 环城生态公园带“环上”功能提升――梅陇生态公园(配套建筑)
批准用地机关 (略) 闵行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闵府土〔2024〕140号
用 地 位 置 闵行区梅陇镇,梅陇生态公园内
用 地 面 积 900.0平方米
土 地 用 途
建 设 规 模 已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环城生态公园带“环上”功能提升――梅陇生态公园(配套建筑)暨的决定》(编号:沪闵规划资源许地〔2024〕74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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