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环评服务事项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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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环评服务事项告知单

一、环评单位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为畅通企业了解环评单位信用信息通道,方便企业了解环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通道,便利企业择优选择信用良好、技术能力强的环评单位,现将环评单位信用信息、环评文件编制优质服务及基础价格指引查询渠道告知如下。

(一)国家生态环境部 (略) 网址http://**:8080/XYPT/

(二)签订《环境影响评价优质优价服务承诺书》的环评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优质服务及基础价格 (略) 址:http://**_4/*.html

(三) (略) 2023年度环评编制单位考核 (略) 址:http://**-show-*.html

(四) (略) 已完成首次报告的环评编制单位 (略) 址:http://**-show-*.html

(五) (略) 已完成首次报告的环评编制单位联 (略) 址:http://**-show-*.html

(六) (略) 已完成首次报告的环评编制单位情况表(截止2024年4月9日) (略) 址:http://**-show-*.html

(略) 新干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报批事项告知单

事项名称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报批申请 方式

建设单位应通过江西 (略) 登*江西环评申报审批系统企业端(网址:http://**-0021-XK-006-21)进行线上申报,还应当同时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等方式向新干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纸质版和U盘。

办理地点

新干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审批流程

A类项目审批程序:申请与受理→批准与公告。

B类项目审批程序:申请与受理→审查→批准与公告。

C类项目审批程序:申请与受理→技术评估→审查→批准与公告。

具体流程图见附件1。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6年7月2日修正,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申请材料

1、报批申请书1份(应正式行文,进行编号和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

2、报告书(表)(报批稿)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应包含正文、附图、附件、审批基础信息表四个独立文件,正文应包含可编辑word格式和PDF格式两个版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为Excel格式版本,附图、附件为PDF格式版本);

3、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专家组纸质版意见1份、专家签名个人意见表纸质版1份,专家组长复核意见纸质版1份、签到表1份(由技术服务中心提交);

4、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说明,一式两份;

5、通过环评申报审批系统线上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对全本中不宜公开内容作了删除、遮盖等区分处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说明材料一份。

法定许可时限

报告书60日、报告表30日

承诺许可期限

报告书7日、报告表4日(技术评估、公示公告所需时间以及环评文件修改、补充监测等其他因建设单位、编制单位自身原因产生的时限不计算在承诺许可时限内)

联系人姓名

铙敏惠(窗口),邓丽华(环评股)

联系人电话

0796-*(窗口),0796-*(环评股)

邮箱

*@*63.com

备注:A类项目为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制审批的建设项目;B类项目为除化工、 (略) 板制造、“两高”行业、原辅材料涉及五类重金属以及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外,且SO2、NOx、VOCs任一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小于1t/a,废水处理有配套集中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C类项目为除A类和B类以外需要技术评估的项目。


一、环评单位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为畅通企业了解环评单位信用信息通道,方便企业了解环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通道,便利企业择优选择信用良好、技术能力强的环评单位,现将环评单位信用信息、环评文件编制优质服务及基础价格指引查询渠道告知如下。

(一)国家生态环境部 (略) 网址http://**:8080/XYPT/

(二)签订《环境影响评价优质优价服务承诺书》的环评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优质服务及基础价格 (略) 址:http://**_4/*.html

(三) (略) 2023年度环评编制单位考核 (略) 址:http://**-show-*.html

(四) (略) 已完成首次报告的环评编制单位 (略) 址:http://**-show-*.html

(五) (略) 已完成首次报告的环评编制单位联 (略) 址:http://**-show-*.html

(六) (略) 已完成首次报告的环评编制单位情况表(截止2024年4月9日) (略) 址:http://**-show-*.html

(略) 新干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报批事项告知单

事项名称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报批申请 方式

建设单位应通过江西 (略) 登*江西环评申报审批系统企业端(网址:http://**-0021-XK-006-21)进行线上申报,还应当同时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等方式向新干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纸质版和U盘。

办理地点

新干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审批流程

A类项目审批程序:申请与受理→批准与公告。

B类项目审批程序:申请与受理→审查→批准与公告。

C类项目审批程序:申请与受理→技术评估→审查→批准与公告。

具体流程图见附件1。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6年7月2日修正,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申请材料

1、报批申请书1份(应正式行文,进行编号和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

2、报告书(表)(报批稿)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应包含正文、附图、附件、审批基础信息表四个独立文件,正文应包含可编辑word格式和PDF格式两个版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为Excel格式版本,附图、附件为PDF格式版本);

3、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专家组纸质版意见1份、专家签名个人意见表纸质版1份,专家组长复核意见纸质版1份、签到表1份(由技术服务中心提交);

4、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说明,一式两份;

5、通过环评申报审批系统线上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对全本中不宜公开内容作了删除、遮盖等区分处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说明材料一份。

法定许可时限

报告书60日、报告表30日

承诺许可期限

报告书7日、报告表4日(技术评估、公示公告所需时间以及环评文件修改、补充监测等其他因建设单位、编制单位自身原因产生的时限不计算在承诺许可时限内)

联系人姓名

铙敏惠(窗口),邓丽华(环评股)

联系人电话

0796-*(窗口),0796-*(环评股)

邮箱

*@*63.com

备注:A类项目为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制审批的建设项目;B类项目为除化工、 (略) 板制造、“两高”行业、原辅材料涉及五类重金属以及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外,且SO2、NOx、VOCs任一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小于1t/a,废水处理有配套集中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C类项目为除A类和B类以外需要技术评估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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