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尚荣油脂有限公司《砀山尚荣油脂有限公司饲料原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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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砀山尚荣油脂有限公司《砀山尚荣油脂有限公司饲料原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砀山尚荣油脂有限公司《砀山尚荣油脂有限公司饲料原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 (略) 饲料原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略) 饲料原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周寨镇解楼行政村陈集06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拓睿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7月22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砀山县周寨镇解楼行政村陈集06,占地约1.5亩,购置有熬炼锅、压饼机、铲车等相关设备,进行饲料原料加工项目,达到年产2000吨饲料级动物油脂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锅炉专用高温高效布袋除尘器+30m高排气筒 (DA001);油废气经管道引至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物料存储过程中产生少量异味气体,主要为氨和硫化氢,由于产生量较少在此不做定量分析,项目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影响。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的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炼油废气——非*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中表3畜禽油脂加工过程中加热提炼产生的废气的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标准中排放限值,项目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

2、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清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污水-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池-二沉池-过滤-清水池,处理能力5t/d)处理后用于厂区清洁。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外运;一般固废设置暂存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导热油,由设备厂家进行更换、带回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相关文件:《关于 (略) (略) 饲料原料加工项目备案的批复》(砀发改备案[2021]54号)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7-*

邮箱:

??*@*q.com

通讯地址: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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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砀山尚荣油脂有限公司《砀山尚荣油脂有限公司饲料原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 (略) 饲料原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略) 饲料原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周寨镇解楼行政村陈集06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拓睿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7月22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砀山县周寨镇解楼行政村陈集06,占地约1.5亩,购置有熬炼锅、压饼机、铲车等相关设备,进行饲料原料加工项目,达到年产2000吨饲料级动物油脂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锅炉专用高温高效布袋除尘器+30m高排气筒 (DA001);油废气经管道引至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物料存储过程中产生少量异味气体,主要为氨和硫化氢,由于产生量较少在此不做定量分析,项目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影响。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的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炼油废气——非*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中表3畜禽油脂加工过程中加热提炼产生的废气的限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标准中排放限值,项目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

2、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清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污水-调节池-厌氧-缺氧/好氧池-二沉池-过滤-清水池,处理能力5t/d)处理后用于厂区清洁。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外运;一般固废设置暂存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导热油,由设备厂家进行更换、带回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相关文件:《关于 (略) (略) 饲料原料加工项目备案的批复》(砀发改备案[2021]54号)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7-*

邮箱:

??*@*q.com

通讯地址: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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