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涉河技术评估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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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涉河技术评估报告的批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关于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涉河技术评估报告的审批申请》和《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涉河技术评估报告(审定稿)》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相关水利专家对该项目《涉河技术评估报告》进行审查,修编后的评估报告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等要求,现就有关涉河建设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总占地面积72亩,其中人工湿地占地面积66亩,处理规模为*m3/d。项目位于县城污水处理厂南侧的后山溪两岸,坐标:东经109°69′15″,北纬26°58′50″;工艺流程为在后山溪河道两侧修建湿地净化系统,将污水处理厂尾水引入,经生态滞留塘进行适当预处理,后续再通过潜流湿地及高密植定点复氧固定生态床净化,净化后的出水排入后山溪。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生态滞留塘建设6000m2,垂直潜流湿地建设*m2(含高密植定点复氧固定生态床8500m2),湿地挡墙788m,分水井1座,人行漫水桥1座,尾水输送管道1400m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 总体评价

《评价报告》根据规范确定防洪标准,进行定量计算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评价范围内人行漫水桥对行洪安全、河势稳定的影响,对其他交通、水利水电工程设施的影响及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提出工程设计需采取的预防性措施。《评价报告》所依据的基本资料较翔实,采 (略) 线正确,分析评价方法可行,所作出的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三、洪水影响评价

1、确定的洪水影响评价范围基本合理,基本同意洪水影响评价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

2、工程对区域附近现有近期或远期规划的实施无影响。

3、在初步设计中,为保证挡墙稳定,防止河道冲刷挡墙前趾,在挡墙前趾出铺设0.5m厚铅丝石笼,石笼宽2m,下设300g/m2无纺布进行反滤。因此冲刷很小,几乎没有太大影响。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对挡土墙的影响。两岸挡土墙稳定,自然状态下不会发生崩塌现象。

4、工程建设完成后,不会对两岸岸坡及上下游水利工程造成不利影响。

5、工程建成后,没有占 (略) 等防汛抢险条件,对防汛抢险没有较大影响。

四、有关要求

1、工程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完善相应防治与补救措施。

2、本项目办完手续后,你单位须将批准文件和度汛方案、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报送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你单位要加强运行期间的组织管理,服从各级防汛机构的指挥,主动接受县水利局和应急管理局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期间行洪安全。

4、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清除河道内建筑垃圾,并按设计方案将后山溪河道清淤至河床底面高程,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5、工程中新增人行漫水桥必须严格按照按漫水桥进行设计,并做好相关力学计算,且护岸挡墙必须做好排水设施。

6、为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严禁乱倾乱倒弃土弃渣,要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

7、注意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的结合,加强非工程措施建设,制定专门的工程管理制度,建立防洪报警系统,提高区域防洪保障。

8、为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及河道行洪安全,必须安排具有相应资质及经验的施工队*进行施工,同时应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其施工质量的监督。

9、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废弃物进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建立必要的废水、废气、废渣处理设施,条件允许可以协同当地环保部门对施工废弃物进行更有效的处理,以减少对现有水质的污染。

请你单位按照洪水影响评价要求,做好项目施工管理和安全度汛工作,并接受河道主管机关的监督与检查。批复后两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需重新进行评价。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7月26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关于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涉河技术评估报告的审批申请》和《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涉河技术评估报告(审定稿)》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相关水利专家对该项目《涉河技术评估报告》进行审查,修编后的评估报告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等要求,现就有关涉河建设批复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总占地面积72亩,其中人工湿地占地面积66亩,处理规模为*m3/d。项目位于县城污水处理厂南侧的后山溪两岸,坐标:东经109°69′15″,北纬26°58′50″;工艺流程为在后山溪河道两侧修建湿地净化系统,将污水处理厂尾水引入,经生态滞留塘进行适当预处理,后续再通过潜流湿地及高密植定点复氧固定生态床净化,净化后的出水排入后山溪。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生态滞留塘建设6000m2,垂直潜流湿地建设*m2(含高密植定点复氧固定生态床8500m2),湿地挡墙788m,分水井1座,人行漫水桥1座,尾水输送管道1400m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 总体评价

《评价报告》根据规范确定防洪标准,进行定量计算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评价范围内人行漫水桥对行洪安全、河势稳定的影响,对其他交通、水利水电工程设施的影响及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提出工程设计需采取的预防性措施。《评价报告》所依据的基本资料较翔实,采 (略) 线正确,分析评价方法可行,所作出的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三、洪水影响评价

1、确定的洪水影响评价范围基本合理,基本同意洪水影响评价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

2、工程对区域附近现有近期或远期规划的实施无影响。

3、在初步设计中,为保证挡墙稳定,防止河道冲刷挡墙前趾,在挡墙前趾出铺设0.5m厚铅丝石笼,石笼宽2m,下设300g/m2无纺布进行反滤。因此冲刷很小,几乎没有太大影响。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对挡土墙的影响。两岸挡土墙稳定,自然状态下不会发生崩塌现象。

4、工程建设完成后,不会对两岸岸坡及上下游水利工程造成不利影响。

5、工程建成后,没有占 (略) 等防汛抢险条件,对防汛抢险没有较大影响。

四、有关要求

1、工程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完善相应防治与补救措施。

2、本项目办完手续后,你单位须将批准文件和度汛方案、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报送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你单位要加强运行期间的组织管理,服从各级防汛机构的指挥,主动接受县水利局和应急管理局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期间行洪安全。

4、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清除河道内建筑垃圾,并按设计方案将后山溪河道清淤至河床底面高程,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5、工程中新增人行漫水桥必须严格按照按漫水桥进行设计,并做好相关力学计算,且护岸挡墙必须做好排水设施。

6、为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严禁乱倾乱倒弃土弃渣,要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

7、注意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的结合,加强非工程措施建设,制定专门的工程管理制度,建立防洪报警系统,提高区域防洪保障。

8、为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及河道行洪安全,必须安排具有相应资质及经验的施工队*进行施工,同时应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其施工质量的监督。

9、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废弃物进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建立必要的废水、废气、废渣处理设施,条件允许可以协同当地环保部门对施工废弃物进行更有效的处理,以减少对现有水质的污染。

请你单位按照洪水影响评价要求,做好项目施工管理和安全度汛工作,并接受河道主管机关的监督与检查。批复后两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需重新进行评价。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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