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濉溪县水利局构件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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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濉溪县水利局构件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公示

原濉溪县水利局构件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原濉溪县水利局构件厂地块位于 (略) 濉溪县濉 (略) (略) 交口东北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33.*°N,116.*°E,调查区域面积为*.81m2(约34.4037亩)。

为查明本地块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人体健康和安全,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 (略) 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受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 (略) 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原濉溪县水利局构件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 (略) 濉溪县濉 (略) (略) 交口东北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33.*°N,116.*°E)。

3、基本情况

(1)本项目地块1966年之前为农用地;1966年建设原濉溪县水利局构件厂,主要进行预制板、水泥棒、水泥地板砖、排水管等预制构件生产,2021年07月31日停产;2021年07月31日停产后,地块内建筑物、硬化地面( (略) 外)拆除;2021年07月31日至本项目调查期间,地块内处于闲置状态。

(2)本地块已由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收储,根据《 (略) 濉溪县规划条件通知书》(濉规划[2023]36号)相关说明,本地块将规划作为居住用地(R)使用。

二、调查结论

本项目现场钻井过程中发现地下水主要赋存于①层杂填土及其下部黏性土表层裂隙中,水量与大气降水和填土层厚度有较大关系,本项目地块填土层厚度不大,地下水(井深7.5m)采样期间,各地下水监测井中水量均较少,水量无法满足洗井及检测需要,故本项目地下水未取样。

本项目地块土壤样品中各检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第一类筛选值”标准;根据现场观察,本项目地块黏土层具有较好的截污性,污染物在该类介质中迁移性较差。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一步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三、委托单位

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四、地块调查单位

单位:安徽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 (略) 260号

联系人:陈中

联系电话:*

五、公示时间

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6日(7个工作日)

六、公共咨询途径

关注本地块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与联系人联系。


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濉溪县

原濉溪县水利局构件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原濉溪县水利局构件厂地块位于 (略) 濉溪县濉 (略) (略) 交口东北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33.*°N,116.*°E,调查区域面积为*.81m2(约34.4037亩)。

为查明本地块污染状况,减少土地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人体健康和安全,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 (略) 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受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 (略) 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原濉溪县水利局构件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 (略) 濉溪县濉 (略) (略) 交口东北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33.*°N,116.*°E)。

3、基本情况

(1)本项目地块1966年之前为农用地;1966年建设原濉溪县水利局构件厂,主要进行预制板、水泥棒、水泥地板砖、排水管等预制构件生产,2021年07月31日停产;2021年07月31日停产后,地块内建筑物、硬化地面( (略) 外)拆除;2021年07月31日至本项目调查期间,地块内处于闲置状态。

(2)本地块已由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收储,根据《 (略) 濉溪县规划条件通知书》(濉规划[2023]36号)相关说明,本地块将规划作为居住用地(R)使用。

二、调查结论

本项目现场钻井过程中发现地下水主要赋存于①层杂填土及其下部黏性土表层裂隙中,水量与大气降水和填土层厚度有较大关系,本项目地块填土层厚度不大,地下水(井深7.5m)采样期间,各地下水监测井中水量均较少,水量无法满足洗井及检测需要,故本项目地下水未取样。

本项目地块土壤样品中各检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第一类筛选值”标准;根据现场观察,本项目地块黏土层具有较好的截污性,污染物在该类介质中迁移性较差。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一步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三、委托单位

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四、地块调查单位

单位:安徽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 (略) 260号

联系人:陈中

联系电话:*

五、公示时间

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6日(7个工作日)

六、公共咨询途径

关注本地块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与联系人联系。


濉溪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濉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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