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林市新安粮库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和海林天龙食品有限公司扩建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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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林市新安粮库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和海林天龙食品有限公司扩建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扩建项目和 (略) 扩建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7月31日(3个工作日)

????一、2024年7月29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海环建审〔2024〕13号

2024年7月29日

2

关于 (略) 扩建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海环建审〔2024〕14号

2024年7月29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 (略) 海林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通讯地址: (略) (略) 156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扩建项目和 (略) 扩建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7月31日(3个工作日)

????一、2024年7月29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海环建审〔2024〕13号

2024年7月29日

2

关于 (略) 扩建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海环建审〔2024〕14号

2024年7月29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 (略) 海林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通讯地址: (略) (略) 156号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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