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关于生态环境部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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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关于生态环境部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经审议,我局针对生态环境部检查反馈问题及时做出了整改,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区54号;邮编:*;联系电话:0738-*。

????? 序号


反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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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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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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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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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8月1日生态环 (略) (略) (略) :1.以临时限产的方式应对检查。2.未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3.涉嫌利用简易低效方式治理污染。4.涉嫌超标排放。5.无组织排放严重。6.部分储罐呼吸气未收集治理。7.调试及手工报告涉嫌造假。8.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维。

1.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2.规范企业生产管理,尽量均衡组织生产。3.全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相关规定。4.彻底解决二次污染问题。5.确保各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稳定达标排放。6.完成无组织收集治理设施升级改造。7.消除未经收集处理后排气现象。8.按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完成调试验收监测和报告编制。9.确保自动监测运行规范,确保各分析仪数据真实有效.

1.对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2.严格按生产指令安排出炉计划,确保焦炉K2系数正常;加强焦炉炉温管理和焦饼成熟度管理;加强工艺调控,确保焦炉加热主管压力稳定;强化焦炉烟气达标排放管理。3.严格按要求修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制定应急减排的生产计划,并跟踪生产日报表台帐记录,归档到位,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严格按《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焦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D级企业要求,将焦炉负荷降至设计生产负荷的50%以内。4.拆除现有的氦水至焦炉烟囱根部的管道;加强煤气脱硫工艺运行管理,确保塔后H?S含量达标,减轻烟气脱硫负荷;加强焦炉检维修维护,减小焦炉串漏。5.加强源头管控,尽量降低炼焦配合煤硫份;加强煤气脱硫工艺调控,确保塔后H?S含量稳定达标;加强焦炉维护,减少焦炉串漏;加强焦炉烟囱运行管理,确保焦炉烟气达标排放;加强燃气、余热锅炉操作运行管理,精细调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6.改造升级 1#拦焦车或焦侧炉门炉头烟收集装置;改造升级 2#拦焦车或焦侧炉门炉头烟收集进行改造装置;完成煤焦物料大棚进行密封; (略) 清扫,提高雾炮开启频次。7.化产车问组织对各槽罐进行月1次的检测,保证吸力正常,收集效果良好,并做好记录台帐;对脱硫装置储罐罐顶废气进行有效收集。8.对焦炉烟囱在线监测 CEMS 重新进行比对监测,比对报告应增加手工方法和仪器说明,做到报告规范;焦炉排放氧含量修改为15%。9.对 CEMS 伴热管漂管进行整改,确保伴热管不能有U型弯;更换湿度仪,对湿度仪进行有效校正,确保真实有效;对1#、2#余热锅炉监测点进行改造,确保能顺利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平台地面采用隔热板保护;对3#、4# (略) 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现场作业人员操作管理,了解各污染设备设施构造和相关执行标准。

1、我局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款175.*元;2、加强生产计划管理,严格按照月度生产计划实施焦炉生产作业管理,强化焦炉炉温和检测,重点监管“三度一水”(焦炉温度、捣固机煤饼密度、配合煤粉碎细度和配合煤水份)及时调控,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严禁临时变更生产计划和焦炉工艺参数;3、公司已重新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响应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自 2023 年 8 月份至12月份以来 (略) 、 (略) 应急减排6次,已归整相关资料备查;4、已拆除现有焦炉烟囱根部的氨水中间罐、氨水泵、管路等烟囱根部氨水喷洒设施,委托邯郸 (略) 对存在串漏的炭化室进行陶瓷焊补,修复焦炉串漏现象,确保焦炉烟气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行台帐记录;加强了煤气脱硫工艺运行管理,塔后 H2S 含量从原来的 300mg/m3以上降低至 200mg/m3;5、对 3#、4#燃气轮机发电机组余热锅炉制作安装 SCR 脱硝装置,更换了 3#、4#新燃气轮机发电机组余热锅炉,停运 1#、2#燃气轮机组及余热锅炉和燃气锅炉。2024年5 月 14 日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停用的 1#、2#燃气轮机组及余热锅炉和燃气锅炉采用铅封固定;6、公司委托中化学山西(赛鼎) (略) 制定了《 (略) (略) 环保治理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方案》,2024 年 1月 9 日 (略) 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按提质改造方案制作安装了机侧炉头烟收集小罩 126 个和焦侧挡烟板 126 块,完成了 1#、2#导烟车的车载除尘器及焦炉东西两头卸灰斗安装调试,完成了 1#、2#拦焦车收集罩及顶部引风机和 1#、2#装煤车、推焦车收集罩的改造和安装调试。同时对机侧地面除尘站及排气筒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了安装调试。经过整改,焦炉无组织逸散治理效果明显;由湖南宏增泰承包落实煤焦物料大棚封闭整改,焦、煤棚全封闭已完成,四面的墙板全部封闭完成;煤焦皮带通廊窗户封闭已完成,皮带下料斗处加装了干雾雾帘,焦煤棚封闭后门洞已安装了转闸门和转帘门;7、公司已对脱硫装置储罐放散管拆除,连接入 VOCs (略) ;并组织对各槽罐进行 1 次/月的检测,保证吸力正常,收集效果良好,并做好记录台帐;8、因有 (略) 注销了企业监测资质,现委托湖南 (略) 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已完成 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检测,报告内容符合规范要求;对焦炉烟囱在线监测设备 CEMS 的参数进行重新调试,颗粒物、速度场系数按实际情况进行 72 小时调试,并出具72小时调试报告,把原始的颗粒物K=1,b=0,速度场系数为1根据监测报告重新设置颗粒物K系数=1.43,速度场系数为0.93;9、公司已委托江苏徐州对 CEMS 伴热管采用支架固定,第三方运维单位华时捷技术人员配合消除U型弯;已更换湿度仪并校正,运行情况正常;已完成1#、2#燃气轮机组 (略) 护栏按规范要求制作安装和3#、4#燃气轮机组 (略) 护栏加固。

?已完成

经审议,我局针对生态环境部检查反馈问题及时做出了整改,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区54号;邮编:*;联系电话: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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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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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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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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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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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日生态环 (略) (略) (略) :1.以临时限产的方式应对检查。2.未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3.涉嫌利用简易低效方式治理污染。4.涉嫌超标排放。5.无组织排放严重。6.部分储罐呼吸气未收集治理。7.调试及手工报告涉嫌造假。8.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维。

1.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2.规范企业生产管理,尽量均衡组织生产。3.全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相关规定。4.彻底解决二次污染问题。5.确保各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稳定达标排放。6.完成无组织收集治理设施升级改造。7.消除未经收集处理后排气现象。8.按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完成调试验收监测和报告编制。9.确保自动监测运行规范,确保各分析仪数据真实有效.

1.对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2.严格按生产指令安排出炉计划,确保焦炉K2系数正常;加强焦炉炉温管理和焦饼成熟度管理;加强工艺调控,确保焦炉加热主管压力稳定;强化焦炉烟气达标排放管理。3.严格按要求修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制定应急减排的生产计划,并跟踪生产日报表台帐记录,归档到位,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严格按《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焦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D级企业要求,将焦炉负荷降至设计生产负荷的50%以内。4.拆除现有的氦水至焦炉烟囱根部的管道;加强煤气脱硫工艺运行管理,确保塔后H?S含量达标,减轻烟气脱硫负荷;加强焦炉检维修维护,减小焦炉串漏。5.加强源头管控,尽量降低炼焦配合煤硫份;加强煤气脱硫工艺调控,确保塔后H?S含量稳定达标;加强焦炉维护,减少焦炉串漏;加强焦炉烟囱运行管理,确保焦炉烟气达标排放;加强燃气、余热锅炉操作运行管理,精细调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6.改造升级 1#拦焦车或焦侧炉门炉头烟收集装置;改造升级 2#拦焦车或焦侧炉门炉头烟收集进行改造装置;完成煤焦物料大棚进行密封; (略) 清扫,提高雾炮开启频次。7.化产车问组织对各槽罐进行月1次的检测,保证吸力正常,收集效果良好,并做好记录台帐;对脱硫装置储罐罐顶废气进行有效收集。8.对焦炉烟囱在线监测 CEMS 重新进行比对监测,比对报告应增加手工方法和仪器说明,做到报告规范;焦炉排放氧含量修改为15%。9.对 CEMS 伴热管漂管进行整改,确保伴热管不能有U型弯;更换湿度仪,对湿度仪进行有效校正,确保真实有效;对1#、2#余热锅炉监测点进行改造,确保能顺利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平台地面采用隔热板保护;对3#、4# (略) 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现场作业人员操作管理,了解各污染设备设施构造和相关执行标准。

1、我局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款175.*元;2、加强生产计划管理,严格按照月度生产计划实施焦炉生产作业管理,强化焦炉炉温和检测,重点监管“三度一水”(焦炉温度、捣固机煤饼密度、配合煤粉碎细度和配合煤水份)及时调控,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严禁临时变更生产计划和焦炉工艺参数;3、公司已重新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响应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自 2023 年 8 月份至12月份以来 (略) 、 (略) 应急减排6次,已归整相关资料备查;4、已拆除现有焦炉烟囱根部的氨水中间罐、氨水泵、管路等烟囱根部氨水喷洒设施,委托邯郸 (略) 对存在串漏的炭化室进行陶瓷焊补,修复焦炉串漏现象,确保焦炉烟气达标排放,并做好运行台帐记录;加强了煤气脱硫工艺运行管理,塔后 H2S 含量从原来的 300mg/m3以上降低至 200mg/m3;5、对 3#、4#燃气轮机发电机组余热锅炉制作安装 SCR 脱硝装置,更换了 3#、4#新燃气轮机发电机组余热锅炉,停运 1#、2#燃气轮机组及余热锅炉和燃气锅炉。2024年5 月 14 日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停用的 1#、2#燃气轮机组及余热锅炉和燃气锅炉采用铅封固定;6、公司委托中化学山西(赛鼎) (略) 制定了《 (略) (略) 环保治理提质改造项目实施方案》,2024 年 1月 9 日 (略) 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按提质改造方案制作安装了机侧炉头烟收集小罩 126 个和焦侧挡烟板 126 块,完成了 1#、2#导烟车的车载除尘器及焦炉东西两头卸灰斗安装调试,完成了 1#、2#拦焦车收集罩及顶部引风机和 1#、2#装煤车、推焦车收集罩的改造和安装调试。同时对机侧地面除尘站及排气筒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了安装调试。经过整改,焦炉无组织逸散治理效果明显;由湖南宏增泰承包落实煤焦物料大棚封闭整改,焦、煤棚全封闭已完成,四面的墙板全部封闭完成;煤焦皮带通廊窗户封闭已完成,皮带下料斗处加装了干雾雾帘,焦煤棚封闭后门洞已安装了转闸门和转帘门;7、公司已对脱硫装置储罐放散管拆除,连接入 VOCs (略) ;并组织对各槽罐进行 1 次/月的检测,保证吸力正常,收集效果良好,并做好记录台帐;8、因有 (略) 注销了企业监测资质,现委托湖南 (略) 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已完成 202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检测,报告内容符合规范要求;对焦炉烟囱在线监测设备 CEMS 的参数进行重新调试,颗粒物、速度场系数按实际情况进行 72 小时调试,并出具72小时调试报告,把原始的颗粒物K=1,b=0,速度场系数为1根据监测报告重新设置颗粒物K系数=1.43,速度场系数为0.93;9、公司已委托江苏徐州对 CEMS 伴热管采用支架固定,第三方运维单位华时捷技术人员配合消除U型弯;已更换湿度仪并校正,运行情况正常;已完成1#、2#燃气轮机组 (略) 护栏按规范要求制作安装和3#、4#燃气轮机组 (略) 护栏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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