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关于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润滑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索引号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关于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润滑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索引号
固环审〔2024〕40号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省增绿 (略) 编制的《 (略) 年处理*吨废润滑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政府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该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位于固始县产业集 (略) 1566号,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拟扩建一套年处理量为*吨的废润滑油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主要采用“高真空蒸馏+溶剂精制”方式对废润滑油进行回收综合利用,外购的废润滑油经过粗滤、加温脱水、高真空蒸馏、溶剂精制等工序后,得到的产品种类有燃料油、100SN 基础油、250SN 基础油、尾油、精制尾油。
二、 (略) 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熔盐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废润滑油回收生产线和溶剂(NMP )回收再生系统产生的不凝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由密闭管道收集,经过真空泵强制性负压收集加压进入“TO 炉”燃烧后,经引风机引入碱喷淋塔进行中和反应,最后利用现有20m 高排气筒排放,定期对生产装置密封点开展LDAR检测;食堂油烟依托现有工程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专用烟道排出。
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加强各无组织废气产生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全厂给排水和废水处理回用系统。生产废水通过多效蒸发装置进行油水分离的预处理,再通过明管专管上管廊泵与生活废水进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50m3/d)处理,处理后的尾水通过泵送提升至室外管廊架通过明管专管经在线监控 (略) (略) ,规范排污口设置,在线监控要与当地生态环 (略) 。水质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固始县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消声、隔音、减振、密闭等措施,合理布局,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含油滤渣及油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油泥及脱水污泥送至厂区油泥处置装置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厂区管理,严防“跑冒滴漏”,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对废润滑油生产装置区、中间罐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透、扩散。设置事故应急池,用于园区内发生事故或火灾时,控制、收集和存放污染事故水(包括污染雨水)及污染消防水,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加强厂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测,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涉及的外排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时,按新标准执行。编制突发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实施突发事故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避免发生污染事件。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检查,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政策和要求。由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如《报告书》中内容与本批复不一致时,以本批复为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
2024年7月29日
固环审〔2024〕40号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省增绿 (略) 编制的《 (略) 年处理*吨废润滑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政府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该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位于固始县产业集 (略) 1566号,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拟扩建一套年处理量为*吨的废润滑油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主要采用“高真空蒸馏+溶剂精制”方式对废润滑油进行回收综合利用,外购的废润滑油经过粗滤、加温脱水、高真空蒸馏、溶剂精制等工序后,得到的产品种类有燃料油、100SN 基础油、250SN 基础油、尾油、精制尾油。
二、 (略) 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熔盐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废润滑油回收生产线和溶剂(NMP )回收再生系统产生的不凝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由密闭管道收集,经过真空泵强制性负压收集加压进入“TO 炉”燃烧后,经引风机引入碱喷淋塔进行中和反应,最后利用现有20m 高排气筒排放,定期对生产装置密封点开展LDAR检测;食堂油烟依托现有工程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专用烟道排出。
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加强各无组织废气产生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全厂给排水和废水处理回用系统。生产废水通过多效蒸发装置进行油水分离的预处理,再通过明管专管上管廊泵与生活废水进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50m3/d)处理,处理后的尾水通过泵送提升至室外管廊架通过明管专管经在线监控 (略) (略) ,规范排污口设置,在线监控要与当地生态环 (略) 。水质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固始县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消声、隔音、减振、密闭等措施,合理布局,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含油滤渣及油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油泥及脱水污泥送至厂区油泥处置装置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厂区管理,严防“跑冒滴漏”,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对废润滑油生产装置区、中间罐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透、扩散。设置事故应急池,用于园区内发生事故或火灾时,控制、收集和存放污染事故水(包括污染雨水)及污染消防水,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加强厂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测,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涉及的外排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时,按新标准执行。编制突发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实施突发事故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避免发生污染事件。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检查,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政策和要求。由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如《报告书》中内容与本批复不一致时,以本批复为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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