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灵谷热电有限公司锅炉协同处置工业污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宜兴灵谷热电有限公司锅炉协同处置工业污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略) 锅炉协同处置工业污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 (略) 锅炉协同处置工业污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锅炉协同处置工业污泥项目
选址选线:项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公司现有锅炉协同处置工业污泥1000t/a,其中灵谷热电河水澄清污泥5000t/a,灵谷化工零排放系统污泥5000t/a。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1号
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0510-*
邮箱:*@*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略) 鼓 (略) 22号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链接:http://**_-K_TXyg
提取码:ccez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 (略) 络连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建设单位邮箱,或联系建设单位通过信函、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略) 锅炉协同处置工业污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 (略) 锅炉协同处置工业污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锅炉协同处置工业污泥项目
选址选线:项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公司现有锅炉协同处置工业污泥1000t/a,其中灵谷热电河水澄清污泥5000t/a,灵谷化工零排放系统污泥5000t/a。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1号
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0510-*
邮箱:*@*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略) 鼓 (略) 22号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链接:http://**_-K_TXyg
提取码:ccez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 (略) 络连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建设单位邮箱,或联系建设单位通过信函、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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