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莲峰镇冠豸山正山前美丽田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莲峰镇冠豸山正山前美丽田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呈报《连城 (略) 政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莲峰镇冠豸山正山前美丽田园建设项目。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莲峰镇冠豸山正山前美丽田园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06-*-04-01-*)

  二、建设地点:连城县莲峰镇,具体以有权部门出具的“一书两证”为准。

  三、建设单位: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196亩,坑塘整治108亩、园地整治170亩、荒草地复绿40亩、生态公益林及其他林地植被修复5亩、其他土地整治28亩、灌溉和排水设施修建10Km、修建田间道5Km、农田输电配套设施建设。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不得违规举债,不能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十九个月。

  七、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第2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根据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连城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连发改综〔2018〕111号)的通知,对建设内容简单且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县级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和城建项目取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节。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呈报《连城 (略) 政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莲峰镇冠豸山正山前美丽田园建设项目。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莲峰镇冠豸山正山前美丽田园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406-*-04-01-*)

  二、建设地点:连城县莲峰镇,具体以有权部门出具的“一书两证”为准。

  三、建设单位: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196亩,坑塘整治108亩、园地整治170亩、荒草地复绿40亩、生态公益林及其他林地植被修复5亩、其他土地整治28亩、灌溉和排水设施修建10Km、修建田间道5Km、农田输电配套设施建设。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不得违规举债,不能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十九个月。

  七、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第2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根据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连城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连发改综〔2018〕111号)的通知,对建设内容简单且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影响周边环境的县级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和城建项目取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节。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