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怀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怀煤矿一号井“6·12”机电事故批复处理及调查报告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广西东怀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怀煤矿一号井“6·12”机电事故批复处理及调查报告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6月12日,广西 (略) 东怀煤矿(以下简称东怀煤矿)14I05备采工作面乳化液泵站处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之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以下简称广西局)依法牵 (略) 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成立了东怀煤矿“6·12”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查阅资料、人员问询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形成了《广西 (略) 东怀煤矿一号井“6·12”机电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7月20日,广西局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关于广西 (略) 东怀煤矿一号井“6·12”机电事故调查的批复》(矿安桂〔2023〕61号)对该起事故调查予以结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略)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规定,广西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4年6月24日-25日,广西 (略) 应急局成立评估组,本次评估对东怀煤矿进行了评估核查。评估组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对有关人员开展了座谈问询,查阅了有关会议纪要、规程措施、相关文件、人事档案、培训档案等资料,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结案通知,逐一对标检查评估,综 (略) 矿山领域、东怀煤矿自查自评情况和现场评估核查情况,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所涉及的7名责任人员的处分全部落实到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略) 党组织、东怀煤矿党组织依规依纪依法对其管辖的2名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处分。
(二)事故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广西局对东怀煤矿和7名责任人共作出79.*元的行政罚款,其中对东怀煤矿行政罚款*元,对7名责任人行政罚款19.*元,均已按期缴纳。
三、事故发生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东怀煤矿深刻吸取“6·12”机电事故教训,已组织开展全员警示教育会议,并多次在逢“6”培训会上进行警示教育,让从业人员明白“6·12”机电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认定和追究;将本起事故时间作为全矿警示教育日,痛定思痛、举一反三,每年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让全矿井上下从思想、制度、管理等方面进行反思,做到警钟长鸣。
(二)强化煤矿矿用设备采购和使用管理。东矿煤矿已加强对煤矿矿用设备采购严格审核把关,严禁购买不符合煤矿矿用产品安全资格的设施设备;同事严格落实煤矿矿用产品使用管理制度,在使用各类煤矿矿用产品前要严把质量准入关,对不符合煤矿矿用产品安全资格的设施设备一律不得使用。吉利百矿集团下属各煤矿共开展自查排查10次,排查出不合格高压胶管600多条。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安全管理。东怀煤矿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提高重点岗位、关键人员遵章守规意识和安全自保互保的能力。同时制定了全员反“三违”的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全员反“三违”的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打击“三违”行为,对典型“三违”人员及时曝光,从严处理,从重处罚。
四、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受教育情况
一是东怀煤矿于6月18日已组织开展1次全员警示教育会议,并公司培训会上进行警示教育,让从业人员明白“6·12”机电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认定和追究。二是将本起事故时间作为全矿警示教育日,举一反三,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让全矿井上下从思想、制度、管理等方面进行反思,做到警钟长鸣。
(二) (略) 煤矿行业领域受教育情况
2023年7月29日, (略) 人民 (略) 长、李 (略) 长分别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关于广西 (略) 东怀煤矿一号井“6·12”机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作出批示, (略) 应急管理局抓好落实,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用好事故警示作用,加强教育,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略) 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煤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时传达学总书记对山西永聚煤矿“11.16”重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两办《意见》、《硬措施》等重要文件内容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领导暗查暗访百色讲话精神等重要内容。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定期召开重大安全事故防范会议,研究部署煤
矿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经常带队深入矿山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五、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督促警示。2023年7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吉利百矿集团《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警示督促函》,要求吉利百矿集团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全方位加强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加强员工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全力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7月7日, (略) 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办主任、应急局局长谭建伟带队到吉利百矿集团召开安全生产督导会议,采取“上门督导”的方式督促吉利百矿集团和东怀煤矿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查找原因、解决问题。
(二)强化日常监管。 (略) 应急 (略) 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消防支队和右江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9月27日对东怀煤矿开展第三季度安全大检查,于12月6日对东怀煤矿开展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照国内近期煤矿事故教训,对井下胶带运输、人车提升运输、井下地面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共发现问题42项,对顶板管理不到位、安全设备安装维护不合格等典型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处以*万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对东怀煤矿开展第一季度安全大检查, (略) 应急管理局正在对其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督促东怀煤矿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
(三)制度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强化矿山事故事前预防。将煤矿及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列入年度监管执法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等,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指导服务,推动矿山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查清矿井采空区及周边老窖、水文地质、地压、火灾等隐蔽致灾因素,确保普查治理质量。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并形成普查报告,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信息档案。
六、评估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东怀煤矿已基本落实。
《事故调查报告》涉及的7名责任人员的处分已经落实到位,对单位、7名责任人的行政罚款已按期缴纳完毕。
七、存在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评估组在现场检查评估过程中发现,东怀煤矿在机电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一是13I17泵站一号乳化液泵淡水泵漏水;二是二号乳化液泵电机有颗螺杆松动不紧固。
(二)工作建议
东怀煤矿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红线意识切实做到“五个到位”。进一步加强对煤矿矿用设备采购和使用管理。同时东怀煤矿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好攻坚举措,紧紧围绕“两个根本”,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认真细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广西 (略) 东怀煤矿
一号井“6·12”机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4年5月12日
2023年6月12日,广西 (略) 东怀煤矿(以下简称东怀煤矿)14I05备采工作面乳化液泵站处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之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以下简称广西局)依法牵 (略) 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总工会等部门成立了东怀煤矿“6·12”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查阅资料、人员问询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形成了《广西 (略) 东怀煤矿一号井“6·12”机电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7月20日,广西局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关于广西 (略) 东怀煤矿一号井“6·12”机电事故调查的批复》(矿安桂〔2023〕61号)对该起事故调查予以结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略)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规定,广西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4年6月24日-25日,广西 (略) 应急局成立评估组,本次评估对东怀煤矿进行了评估核查。评估组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对有关人员开展了座谈问询,查阅了有关会议纪要、规程措施、相关文件、人事档案、培训档案等资料,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结案通知,逐一对标检查评估,综 (略) 矿山领域、东怀煤矿自查自评情况和现场评估核查情况,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所涉及的7名责任人员的处分全部落实到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略) 党组织、东怀煤矿党组织依规依纪依法对其管辖的2名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处分。
(二)事故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广西局对东怀煤矿和7名责任人共作出79.*元的行政罚款,其中对东怀煤矿行政罚款*元,对7名责任人行政罚款19.*元,均已按期缴纳。
三、事故发生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东怀煤矿深刻吸取“6·12”机电事故教训,已组织开展全员警示教育会议,并多次在逢“6”培训会上进行警示教育,让从业人员明白“6·12”机电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认定和追究;将本起事故时间作为全矿警示教育日,痛定思痛、举一反三,每年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让全矿井上下从思想、制度、管理等方面进行反思,做到警钟长鸣。
(二)强化煤矿矿用设备采购和使用管理。东矿煤矿已加强对煤矿矿用设备采购严格审核把关,严禁购买不符合煤矿矿用产品安全资格的设施设备;同事严格落实煤矿矿用产品使用管理制度,在使用各类煤矿矿用产品前要严把质量准入关,对不符合煤矿矿用产品安全资格的设施设备一律不得使用。吉利百矿集团下属各煤矿共开展自查排查10次,排查出不合格高压胶管600多条。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安全管理。东怀煤矿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提高重点岗位、关键人员遵章守规意识和安全自保互保的能力。同时制定了全员反“三违”的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全员反“三违”的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打击“三违”行为,对典型“三违”人员及时曝光,从严处理,从重处罚。
四、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受教育情况
一是东怀煤矿于6月18日已组织开展1次全员警示教育会议,并公司培训会上进行警示教育,让从业人员明白“6·12”机电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认定和追究。二是将本起事故时间作为全矿警示教育日,举一反三,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让全矿井上下从思想、制度、管理等方面进行反思,做到警钟长鸣。
(二) (略) 煤矿行业领域受教育情况
2023年7月29日, (略) 人民 (略) 长、李 (略) 长分别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关于广西 (略) 东怀煤矿一号井“6·12”机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作出批示, (略) 应急管理局抓好落实,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用好事故警示作用,加强教育,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略) 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煤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时传达学总书记对山西永聚煤矿“11.16”重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两办《意见》、《硬措施》等重要文件内容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领导暗查暗访百色讲话精神等重要内容。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定期召开重大安全事故防范会议,研究部署煤
矿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经常带队深入矿山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五、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督促警示。2023年7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吉利百矿集团《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警示督促函》,要求吉利百矿集团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全方位加强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加强员工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全力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7月7日, (略) 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办主任、应急局局长谭建伟带队到吉利百矿集团召开安全生产督导会议,采取“上门督导”的方式督促吉利百矿集团和东怀煤矿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查找原因、解决问题。
(二)强化日常监管。 (略) 应急 (略) 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消防支队和右江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9月27日对东怀煤矿开展第三季度安全大检查,于12月6日对东怀煤矿开展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照国内近期煤矿事故教训,对井下胶带运输、人车提升运输、井下地面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共发现问题42项,对顶板管理不到位、安全设备安装维护不合格等典型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处以*万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对东怀煤矿开展第一季度安全大检查, (略) 应急管理局正在对其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督促东怀煤矿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
(三)制度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强化矿山事故事前预防。将煤矿及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列入年度监管执法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等,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指导服务,推动矿山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查清矿井采空区及周边老窖、水文地质、地压、火灾等隐蔽致灾因素,确保普查治理质量。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并形成普查报告,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信息档案。
六、评估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东怀煤矿已基本落实。
《事故调查报告》涉及的7名责任人员的处分已经落实到位,对单位、7名责任人的行政罚款已按期缴纳完毕。
七、存在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评估组在现场检查评估过程中发现,东怀煤矿在机电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一是13I17泵站一号乳化液泵淡水泵漏水;二是二号乳化液泵电机有颗螺杆松动不紧固。
(二)工作建议
东怀煤矿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红线意识切实做到“五个到位”。进一步加强对煤矿矿用设备采购和使用管理。同时东怀煤矿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好攻坚举措,紧紧围绕“两个根本”,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认真细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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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井“6·12”机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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