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天台山风景名胜区赤城景区入口服务设施原赤城宾馆拆复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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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我局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予以公布。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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