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1.5万吨退役风机复合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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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处理1.5万吨退役风机复合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处理1.*吨退役风机复合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隆化县蓝旗镇隆化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河北远拓嘉 (略)

中蓝 (略)

河北远拓嘉 (略) 年处理1.*吨退役风机复合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位于 (略) 隆化县蓝旗镇隆化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新建车间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1°20"52.681”,东经117°39"06.354”。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元, 占总投资的比例为0.9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 (略) 2500平方米厂房,建设 年处理1.*吨退役风机复合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生产线1条。新增购置撕碎机、 融化罐、离心机、再循环槽、切片输送机以及冷热公用工程等设备,年处理退役风机复合材料*吨。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用于施工 (略) 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清洗排水,收集沉淀后泼洒地面抑尘。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工程采取施工场地硬化、车辆限速、道路定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施工材料、垃圾遮盖存放等方式避免扬尘,减少大气污染。
声环境防治措施:通过对机械设备的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对施工机械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措施后,再通过厂区距离衰减。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土方用于回填地基和厂区平整及绿化等,不外排;废砖、废混凝 土块等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埋;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统一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 :

水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隆化县蓝旗镇污水处理站,生产 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粉碎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复材融化分离工序):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 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资源化再循环工序、蒸发提醇工序及*醇储罐)喷淋+除雾+二级 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声环境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布袋除尘器的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使用;不融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承德 (略) 处理;沉淀池沉泥,收集后送承德 (略) 处理、废融化助剂暂存于、危废贮存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处理1.*吨退役风机复合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隆化县蓝旗镇隆化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河北远拓嘉 (略)

中蓝 (略)

河北远拓嘉 (略) 年处理1.*吨退役风机复合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位于 (略) 隆化县蓝旗镇隆化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新建车间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1°20"52.681”,东经117°39"06.354”。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元, 占总投资的比例为0.9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 (略) 2500平方米厂房,建设 年处理1.*吨退役风机复合材料资源化循环利用生产线1条。新增购置撕碎机、 融化罐、离心机、再循环槽、切片输送机以及冷热公用工程等设备,年处理退役风机复合材料*吨。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用于施工 (略) 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清洗排水,收集沉淀后泼洒地面抑尘。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工程采取施工场地硬化、车辆限速、道路定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施工材料、垃圾遮盖存放等方式避免扬尘,减少大气污染。
声环境防治措施:通过对机械设备的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对施工机械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措施后,再通过厂区距离衰减。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土方用于回填地基和厂区平整及绿化等,不外排;废砖、废混凝 土块等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埋;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统一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 :

水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隆化县蓝旗镇污水处理站,生产 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粉碎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复材融化分离工序):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 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资源化再循环工序、蒸发提醇工序及*醇储罐)喷淋+除雾+二级 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声环境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布袋除尘器的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使用;不融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承德 (略) 处理;沉淀池沉泥,收集后送承德 (略) 处理、废融化助剂暂存于、危废贮存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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