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6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水富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6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制备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公示期为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电话:0870-*
通讯地址: (略) 云富街道办枫叶新城水富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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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制备项目(重新报批) | (略) (略) 工业园区张滩坝片区 | 云南中 (略) | (略) (略) | 项目性质为新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工程内容和规模:本项 (略) 工业园区厂房*㎡,购置粉碎设备20台(套)、包覆釜24台(套),*吨成品生产线一条,建设2条隧道窑、2条辊道窑负极材料制备生产线。建成后可达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制备生产规模,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施工期: (1)废气:项目不进行厂房主体施工,租用已建设的厂房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仅在分隔墙体砌筑及室内粉刷、装修以及施工材料进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拟采取措施:施工材料堆放于室内,施工活动在室内进行,环评要求选用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汇入厂区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处理。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拟采取措施:①从声源上控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禁止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③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拟采取措施:①建筑垃圾,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清运至地方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 (略) 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废气:主要来源于预处理工序粉尘、混合造粒阶段产生的混合造粒废气、碳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后处理单元粉尘。拟采取措施:①沥青投料、破碎工段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率≥95%)收集后→布袋除尘(净化率99%)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②煅后石油焦、针状焦投料、破碎工段废气经配套收集系统(收集率95%)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效率99%)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③混合造粒工序废气工段废气经收集后进入配套建设的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工艺为“收集→TO,净化率约99%”)处理后,经高度为30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造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系统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5%)后随其他废气经TO炉处理后排放;④碳化工序废气颗粒物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98.5%)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二氧化硫废气密闭管道收集,经蜂窝式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法+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95%)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氮氧化物经蜂窝式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法+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排气筒DA004排放;沥青烟、苯并芘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蜂窝式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法+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4排放;⑤碳化废气主要包含沥青烟、苯并芘、有机废气以及碳化工序燃烧天然气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经收集后进入配套建设的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工艺为“收集→RTO,净化率约99%”,)处理后,经高度为30m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进入配套建设的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工艺为“收集、处理→RTO,净化率约99%”)处理后,经高度为30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⑥破碎、筛分、除磁、包装工段均在封闭的设备内,项目采用负压式封闭的设备,在进料仓、除磁机上方分别设置不锈钢滤筒集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①循环冷却为间接冷却,少量排水作水淋塔水系统补水,无生产废水外排;②水淋塔定期排水约1m3/d,循环回用,不外排;③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84m3/d,1267.2m3/a,经收集、预处理(化粪池、隔油池)后预处理后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排放标准、五日生化需氧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 (略) (略) ,汇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④初期雨水统一收集沉淀后用于 (略) 洒水降尘。 (3)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破碎机、粉碎机、混合机、造粒机、反应釜、冷却釜、筛分机、旋振筛、除磁机等)、辅助设备(风机、循环水泵、冷却塔、制氮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拟采取措施:①在满足工艺设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②在平面设计时,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并设置于车间内,再经建筑隔声降低噪声污染;③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④依托项目区周边绿化等;⑤厂区运输车辆进行限速限鸣,禁止超载运输;⑥根据不同设备声源、采用消声、隔声和减震措施。加强对职工人员的自身保护等。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等。拟采取措施:①工业固废包括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灰、残次品(含除磁固废)、废弃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按“分类收集、按质处理”的要求处置;粉尘回用于生产,残次品经收集后作下游厂区原料或降级处理;废包装料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存在在一般固废存放间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②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③水淋塔循环系统污泥(含焦油固废)、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制备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公示期为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电话:0870-*
通讯地址: (略) 云富街道办枫叶新城水富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股(*)
邮编:*
2024年6月1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制备项目(重新报批) | (略) (略) 工业园区张滩坝片区 | 云南中 (略) | (略) (略) | 项目性质为新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工程内容和规模:本项 (略) 工业园区厂房*㎡,购置粉碎设备20台(套)、包覆釜24台(套),*吨成品生产线一条,建设2条隧道窑、2条辊道窑负极材料制备生产线。建成后可达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制备生产规模,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施工期: (1)废气:项目不进行厂房主体施工,租用已建设的厂房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仅在分隔墙体砌筑及室内粉刷、装修以及施工材料进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拟采取措施:施工材料堆放于室内,施工活动在室内进行,环评要求选用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汇入厂区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处理。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拟采取措施:①从声源上控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禁止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③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拟采取措施:①建筑垃圾,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清运至地方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 (略) 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废气:主要来源于预处理工序粉尘、混合造粒阶段产生的混合造粒废气、碳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后处理单元粉尘。拟采取措施:①沥青投料、破碎工段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率≥95%)收集后→布袋除尘(净化率99%)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②煅后石油焦、针状焦投料、破碎工段废气经配套收集系统(收集率95%)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效率99%)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③混合造粒工序废气工段废气经收集后进入配套建设的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工艺为“收集→TO,净化率约99%”)处理后,经高度为30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造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系统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5%)后随其他废气经TO炉处理后排放;④碳化工序废气颗粒物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98.5%)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二氧化硫废气密闭管道收集,经蜂窝式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法+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95%)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氮氧化物经蜂窝式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法+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排气筒DA004排放;沥青烟、苯并芘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蜂窝式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法+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4排放;⑤碳化废气主要包含沥青烟、苯并芘、有机废气以及碳化工序燃烧天然气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经收集后进入配套建设的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工艺为“收集→RTO,净化率约99%”,)处理后,经高度为30m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进入配套建设的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工艺为“收集、处理→RTO,净化率约99%”)处理后,经高度为30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⑥破碎、筛分、除磁、包装工段均在封闭的设备内,项目采用负压式封闭的设备,在进料仓、除磁机上方分别设置不锈钢滤筒集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①循环冷却为间接冷却,少量排水作水淋塔水系统补水,无生产废水外排;②水淋塔定期排水约1m3/d,循环回用,不外排;③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84m3/d,1267.2m3/a,经收集、预处理(化粪池、隔油池)后预处理后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排放标准、五日生化需氧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 (略) (略) ,汇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④初期雨水统一收集沉淀后用于 (略) 洒水降尘。 (3)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破碎机、粉碎机、混合机、造粒机、反应釜、冷却釜、筛分机、旋振筛、除磁机等)、辅助设备(风机、循环水泵、冷却塔、制氮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拟采取措施:①在满足工艺设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②在平面设计时,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并设置于车间内,再经建筑隔声降低噪声污染;③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④依托项目区周边绿化等;⑤厂区运输车辆进行限速限鸣,禁止超载运输;⑥根据不同设备声源、采用消声、隔声和减震措施。加强对职工人员的自身保护等。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等。拟采取措施:①工业固废包括除尘系统产生的除尘灰、残次品(含除磁固废)、废弃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按“分类收集、按质处理”的要求处置;粉尘回用于生产,残次品经收集后作下游厂区原料或降级处理;废包装料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存在在一般固废存放间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②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③水淋塔循环系统污泥(含焦油固废)、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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