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蓝绿薄膜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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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蓝绿薄膜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东 (略) (新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 (略) (新建)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寮步镇岭厦建设街2号,项目所在地中心位置为:北纬23度01分20.091秒。

建设单位:广东 (略)

建设内容:项目一期总投资*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项目一期年加工生产离型膜240卷。

公示时间: 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旭鹏 联系电话:*

验收结论:广东 (略) (新建)一期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了“三同时”管理制度,不涉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的不予通过验收的九种情形。项目采取的污染物处理处置措施可行,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类污染物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基本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东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东 (略) (新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 (略) (新建)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寮步镇岭厦建设街2号,项目所在地中心位置为:北纬23度01分20.091秒。

建设单位:广东 (略)

建设内容:项目一期总投资*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项目一期年加工生产离型膜240卷。

公示时间: 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旭鹏 联系电话:*

验收结论:广东 (略) (新建)一期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了“三同时”管理制度,不涉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的不予通过验收的九种情形。项目采取的污染物处理处置措施可行,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类污染物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基本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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