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润达高温炉业元件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硅钼棒和130吨硅碳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润达高温炉业元件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硅钼棒和130吨硅碳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润达 (略) | 年产150吨硅钼棒和130吨硅碳棒项目 | (略) 大金店镇三里庄工业园 | 河南 (略) | 项 (略) 大金店镇三里庄工业园,总投资*元。项目为扩建,不新增用地。项目产能为年产150吨硅钼棒和130吨硅碳棒。生产工艺为:硅钼棒:外购硅粉、钼粉等原料-混料-合成-破碎-球磨-筛分-搅拌-成型-烘干-烧结-打磨-镀膜、固化-喷铝-对焊-质检-包装-成品;硅碳棒:外购碳化硅粉、纤维素结合剂等原料-干混-湿混-成型-烘干-烧结-检验-切割、打磨-粘接、烘干-焊接-镀膜、烘干、固化-喷铝-质检-包装-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挤出机、破碎机、球墨机、振动筛、捏合机、烧结炉、搅拌机、镀膜炉、喷铝机等。 |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硅钼棒生产:投料、混料、破碎、球磨、筛分、搅拌工段粉尘,烧结工段烟尘、打磨工段粉尘和喷铝工段粉尘;硅碳棒生产:混料、切割和打磨工段粉尘,烧结工段烟尘和喷铝工段粉尘;木加工工段粉尘。硅钼棒-投料、混料、破碎、球磨、筛分、搅拌工段和硅碳棒-混料、切割和打磨工段进行二次封闭,同时在各设备上方设集气罩,废气经负压收集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在喷铝机后方设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硅钼棒打磨机后方设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木加工电锯自带集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颗粒物浓度<10mg/m3限值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颗粒物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反渗透浓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反渗透浓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和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大金店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废PP膜、废活性炭收集后由厂家更换回收;废液压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间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润达 (略) | 年产150吨硅钼棒和130吨硅碳棒项目 | (略) 大金店镇三里庄工业园 | 河南 (略) | 项 (略) 大金店镇三里庄工业园,总投资*元。项目为扩建,不新增用地。项目产能为年产150吨硅钼棒和130吨硅碳棒。生产工艺为:硅钼棒:外购硅粉、钼粉等原料-混料-合成-破碎-球磨-筛分-搅拌-成型-烘干-烧结-打磨-镀膜、固化-喷铝-对焊-质检-包装-成品;硅碳棒:外购碳化硅粉、纤维素结合剂等原料-干混-湿混-成型-烘干-烧结-检验-切割、打磨-粘接、烘干-焊接-镀膜、烘干、固化-喷铝-质检-包装-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挤出机、破碎机、球墨机、振动筛、捏合机、烧结炉、搅拌机、镀膜炉、喷铝机等。 |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硅钼棒生产:投料、混料、破碎、球磨、筛分、搅拌工段粉尘,烧结工段烟尘、打磨工段粉尘和喷铝工段粉尘;硅碳棒生产:混料、切割和打磨工段粉尘,烧结工段烟尘和喷铝工段粉尘;木加工工段粉尘。硅钼棒-投料、混料、破碎、球磨、筛分、搅拌工段和硅碳棒-混料、切割和打磨工段进行二次封闭,同时在各设备上方设集气罩,废气经负压收集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在喷铝机后方设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硅钼棒打磨机后方设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木加工电锯自带集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颗粒物浓度<10mg/m3限值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颗粒物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反渗透浓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反渗透浓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和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大金店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废PP膜、废活性炭收集后由厂家更换回收;废液压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间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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