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长安壹号院三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武邑县长安壹号院三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武邑县长安壹号院三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占地面积:*.94平方米,合22.*亩
用地分类面积:农用地(8002.94平方米)和建设用地(6962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武邑县东昌街以西、 (略) 以北
四至范围:东 (略) 小区、南至后*庄村居民房、西至后*庄村居 (略) 、北 (略) 小区
中心经纬度:东经:115.*°,北纬:37.*°
调查单位:河北 (略)
调查缘由:根据《关于武邑 (略) 三期地块范围地类的说明》(2024年6月3日),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居住用地(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1、武邑 (略) 三期地块位于 (略) 武邑县东昌街以西、 (略) 以北,调查地块东 (略) 小区、南至后*庄村居民房、西至后*庄村居 (略) 、北 (略) 小区;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5.*°,北纬37.*°,占地面积为*.94平方米,合22.*亩,变更用途为居住用地。
2、根据本调查地块内的现状、历史用途以及周边企业的影响,本次地块调查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进行采样,为T01-T07。土壤检测项目为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重金属、VOCs和SVOCs等45项基本项目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基叔*基醚。
地块土壤样品pH值在8.45-9.47之间,表明地块土壤呈弱碱性;铜、镍、铅、镉、砷、汞、石油烃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项目均未检出。
3、本次地块调查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为S01-S03。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35项常规项以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基叔*基醚。
地块地下水样品中pH、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铁、铜、砷、硒、锰、钠、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pH、氟化物、硝酸盐、铁、铜、砷、硒、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其中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标准限值。
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肉眼可见物、铝、锌、镉、铅、汞、铬(六价)、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氰化物、碘化物、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基叔*基醚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本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在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的前提下,本地块的土壤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可安全利用的。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武邑县长安壹号院三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占地面积:*.94平方米,合22.*亩
用地分类面积:农用地(8002.94平方米)和建设用地(6962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武邑县东昌街以西、 (略) 以北
四至范围:东 (略) 小区、南至后*庄村居民房、西至后*庄村居 (略) 、北 (略) 小区
中心经纬度:东经:115.*°,北纬:37.*°
调查单位:河北 (略)
调查缘由:根据《关于武邑 (略) 三期地块范围地类的说明》(2024年6月3日),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居住用地(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1、武邑 (略) 三期地块位于 (略) 武邑县东昌街以西、 (略) 以北,调查地块东 (略) 小区、南至后*庄村居民房、西至后*庄村居 (略) 、北 (略) 小区;地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5.*°,北纬37.*°,占地面积为*.94平方米,合22.*亩,变更用途为居住用地。
2、根据本调查地块内的现状、历史用途以及周边企业的影响,本次地块调查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进行采样,为T01-T07。土壤检测项目为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重金属、VOCs和SVOCs等45项基本项目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基叔*基醚。
地块土壤样品pH值在8.45-9.47之间,表明地块土壤呈弱碱性;铜、镍、铅、镉、砷、汞、石油烃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项目均未检出。
3、本次地块调查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为S01-S03。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35项常规项以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基叔*基醚。
地块地下水样品中pH、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铁、铜、砷、硒、锰、钠、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pH、氟化物、硝酸盐、铁、铜、砷、硒、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其中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标准限值。
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肉眼可见物、铝、锌、镉、铅、汞、铬(六价)、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氰化物、碘化物、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基叔*基醚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本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在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的前提下,本地块的土壤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可安全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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