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碣石源水泥有限公司
昌黎县碣石源水泥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 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昌黎县碣石源水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俊岩
公司地址:昌黎县刘台庄镇小葛庄村
生产规模:小型
联系人:刘杜娜
联系方式:*
3.2 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方式
开展审核方式 | 委托 ■ | 咨询机构名称 | 河北环山 (略) |
自审 □ |
3.3 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 2023年排放浓度 |
颗粒物 | 10mg/Nm3 | 4.5mg/m3 |
3.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类别 | 名称 | 废物类别 | 转移量(t/a) | 处置方式 |
危险废物 | 废润滑油 | HW08 | 0.067 | 委托乐亭县 (略) 进行处理 |
废液压油 | HW08 | 0.164 | ||
废油桶 | HW49 | 0.294 | ||
合计 | 0.525 |
3.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上级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
我公司将在2024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23年度产污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2024年7月30日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 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昌黎县碣石源水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俊岩
公司地址:昌黎县刘台庄镇小葛庄村
生产规模:小型
联系人:刘杜娜
联系方式:*
3.2 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方式
开展审核方式 | 委托 ■ | 咨询机构名称 | 河北环山 (略) |
自审 □ |
3.3 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 2023年排放浓度 |
颗粒物 | 10mg/Nm3 | 4.5mg/m3 |
3.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类别 | 名称 | 废物类别 | 转移量(t/a) | 处置方式 |
危险废物 | 废润滑油 | HW08 | 0.067 | 委托乐亭县 (略) 进行处理 |
废液压油 | HW08 | 0.164 | ||
废油桶 | HW49 | 0.294 | ||
合计 | 0.525 |
3.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上级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
我公司将在2024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23年度产污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2024年7月30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