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3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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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3号建议答复的函

葛子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小区需要完善建筑垃圾分类池和电梯监控”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建小区增设建筑垃圾分类池相关工作

(一)建章立制,规划引领

一是建立制度保障。2022年,为 (略) 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实施,规范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的规划、设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 (略) 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导则(试行)》。导则规定:新建小区在合适区域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等收集点,占地面积不低于30㎡;装修垃圾处置场所应结合小区规模设置处置规模和布局个数,也可布置在地下室,并预留小型机械操作空间。2024年, (略) (略) 住建局草拟了建筑垃圾管理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物业小区、沿街店面对建筑装潢垃圾实行前端分类(按废建材、废木材、废包装的标准进行分类)。居民小区要设置好临时堆放点,并做好提示牌进行提醒,小区居民在进行装饰装修活动时,必须按照三分类标准放置在设置好的临时堆放点。沿街店面要将分类好的垃圾进行袋装化,放置在店内。

二是加强上位规划编制。目前, (略) 管理局正在牵头组织编制《 (略) 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已完成初稿, (略) 政府会议审议。规划明确了小区装修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原则:新建居民小区应在规划建设的同时应规划装修垃圾收集点,可与生活垃圾收集点、大件垃圾收集点等设施合并设置,但要分区运营,不得混合;老旧小区可推广和应用设置轻量化的“装修垃圾组合箱”、临时交付点等新模式;无物业的居住区和门店,由属地主管部门设置相对集中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可结合老城区的拆建改造或利用暂不使用地块设置。

(二)过程管控,闭环监督

在规划管理过程中,我局加强土地供应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要求,构建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在出具商住地块规划条件时,依据专项规划、单元详规等上位规划,将配建环卫设施场所,包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装修垃圾收集点等纳入规划条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在项目规划方案报审阶段,对环卫设施场所的具体点位、设计及建设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 (略) 城市管理局意见。方案批复前,按程 (略) 站及项目现场履行批前公示程序,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避免信访矛盾。对不符合规划条件、垃圾分类设施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的,不予通过方案审查,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建成后,对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要求同步配建垃圾分类设施进行现场核查,依据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技术报告,对未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到位的项目,不予通过规划核实。对于既有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督促小区物业在小区内设立建筑装潢垃圾临时堆放点,做好建筑装潢垃圾分类覆盖等工作。

(三)工作成效

2022年7月《 (略) 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导则(试行)》发布以来,我局已结合规划方案审查,落实了观澜上品、平湖铭景花园、临江府等3个新建住宅项目的装修垃圾收集点设置,均要求配建了不少于30㎡的装修垃圾收集点。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略) 城市管理局积极对接,做好项目规划方案设计联审,结合现场实际,做到建筑垃圾分类设施选址更人性化、生态化。同时, (略) 住建局做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确保建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落到实处,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关于新建小区完善电梯监控相关工作

依据2023年6月实施的《 (略)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加装电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小区物业管理范畴。 (略) 住建局,为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安全管理,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已考虑将“电梯加装监控”加入“开发建设意见书”中配套设施落实范畴,纳入新建小区综合验收范围。目前相关政策正在加紧研究制定中。

????办理类别:B类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66-*

2024年7月2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办理科。

葛子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小区需要完善建筑垃圾分类池和电梯监控”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建小区增设建筑垃圾分类池相关工作

(一)建章立制,规划引领

一是建立制度保障。2022年,为 (略) 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实施,规范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的规划、设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 (略) 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导则(试行)》。导则规定:新建小区在合适区域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等收集点,占地面积不低于30㎡;装修垃圾处置场所应结合小区规模设置处置规模和布局个数,也可布置在地下室,并预留小型机械操作空间。2024年, (略) (略) 住建局草拟了建筑垃圾管理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物业小区、沿街店面对建筑装潢垃圾实行前端分类(按废建材、废木材、废包装的标准进行分类)。居民小区要设置好临时堆放点,并做好提示牌进行提醒,小区居民在进行装饰装修活动时,必须按照三分类标准放置在设置好的临时堆放点。沿街店面要将分类好的垃圾进行袋装化,放置在店内。

二是加强上位规划编制。目前, (略) 管理局正在牵头组织编制《 (略) 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已完成初稿, (略) 政府会议审议。规划明确了小区装修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原则:新建居民小区应在规划建设的同时应规划装修垃圾收集点,可与生活垃圾收集点、大件垃圾收集点等设施合并设置,但要分区运营,不得混合;老旧小区可推广和应用设置轻量化的“装修垃圾组合箱”、临时交付点等新模式;无物业的居住区和门店,由属地主管部门设置相对集中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可结合老城区的拆建改造或利用暂不使用地块设置。

(二)过程管控,闭环监督

在规划管理过程中,我局加强土地供应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要求,构建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在出具商住地块规划条件时,依据专项规划、单元详规等上位规划,将配建环卫设施场所,包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装修垃圾收集点等纳入规划条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在项目规划方案报审阶段,对环卫设施场所的具体点位、设计及建设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 (略) 城市管理局意见。方案批复前,按程 (略) 站及项目现场履行批前公示程序,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避免信访矛盾。对不符合规划条件、垃圾分类设施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的,不予通过方案审查,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建成后,对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要求同步配建垃圾分类设施进行现场核查,依据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技术报告,对未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到位的项目,不予通过规划核实。对于既有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督促小区物业在小区内设立建筑装潢垃圾临时堆放点,做好建筑装潢垃圾分类覆盖等工作。

(三)工作成效

2022年7月《 (略) 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导则(试行)》发布以来,我局已结合规划方案审查,落实了观澜上品、平湖铭景花园、临江府等3个新建住宅项目的装修垃圾收集点设置,均要求配建了不少于30㎡的装修垃圾收集点。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略) 城市管理局积极对接,做好项目规划方案设计联审,结合现场实际,做到建筑垃圾分类设施选址更人性化、生态化。同时, (略) 住建局做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确保建筑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落到实处,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关于新建小区完善电梯监控相关工作

依据2023年6月实施的《 (略)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加装电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小区物业管理范畴。 (略) 住建局,为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安全管理,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已考虑将“电梯加装监控”加入“开发建设意见书”中配套设施落实范畴,纳入新建小区综合验收范围。目前相关政策正在加紧研究制定中。

????办理类别:B类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66-*

2024年7月25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办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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