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锂想能源科技50000吨/年锂电正极材料提升金属回收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四川新锂想能源科技50000吨/年锂电正极材料提升金属回收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四川新锂想能源科技*吨/年锂电正极材料提升金属回收率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四川新锂想能源科技*吨/年锂电正极材料提升金属回收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各界人士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四川新锂想能源科技*吨/年锂电正极材料提升金属回收率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新锂想 (略)
建设地点: (略) 射洪经济开发区
建设性质:改造
项目概况:本项目在厂区现有用地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在厂区内已建厂房内的空地上进行建设,不新建厂房,不拆除现有设备,仅新增设备。主要在后端增加“除磁返投”系统、增加“清洁系统”,对除磁废料、废包装袋进行回收。依托现有项目水洗车间水洗工序、二次热处理工序以及后端处理工序、废水处理站等设施,对水洗塔滤渣以及废包装袋清洗料进行回收处理。同时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对现有项目水洗车间内产生的水洗废水中的锂元素进行回收。设计年产镍钴锰酸锂158.4t/a,硫酸锂56.22t/a。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16z5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四川新锂想 (略) 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公众应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意见。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公众 (略) 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四川新锂想 (略)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
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河东大道88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 (略) 联系人:王工
地址: (略) 成 (略) 5号1栋18楼1807、1808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及建议。
四川新锂想能源科技*吨/年锂电正极材料提升金属回收率
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四川新锂想能源科技*吨/年锂电正极材料提升金属回收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各界人士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四川新锂想能源科技*吨/年锂电正极材料提升金属回收率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新锂想 (略)
建设地点: (略) 射洪经济开发区
建设性质:改造
项目概况:本项目在厂区现有用地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在厂区内已建厂房内的空地上进行建设,不新建厂房,不拆除现有设备,仅新增设备。主要在后端增加“除磁返投”系统、增加“清洁系统”,对除磁废料、废包装袋进行回收。依托现有项目水洗车间水洗工序、二次热处理工序以及后端处理工序、废水处理站等设施,对水洗塔滤渣以及废包装袋清洗料进行回收处理。同时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对现有项目水洗车间内产生的水洗废水中的锂元素进行回收。设计年产镍钴锰酸锂158.4t/a,硫酸锂56.22t/a。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16z5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四川新锂想 (略) 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公众应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意见。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公众 (略) 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四川新锂想 (略)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
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河东大道88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 (略) 联系人:王工
地址: (略) 成 (略) 5号1栋18楼1807、1808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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