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竹园污水处理厂初雨调蓄工程方案》行业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竹园污水处理厂初雨调蓄工程方案》行业意见的通知
沪水务〔2024〕293号
浦东新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竹园污水处理厂初雨调蓄工程方案行业审查的请示》(浦水务〔2024〕3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建设标准
原则同意竹园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调蓄建设工程通过新增初雨截流泵的方式实现初期雨水控污目标。工程服务于竹园二厂、竹园升级补量工程(三厂)、竹园污泥厂区域,总面积约47.67公顷,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雨水采用强排模式。
初期雨水截流标准采用5毫米。
二、关于排水方案
(一)原则同意在竹园二厂雨水泵站的泵房前池新增截流泵(2用1备),单泵流量0.09立方米/秒;竹园升级补量工程(三厂)雨水泵站的泵房前池新增截流泵(1用1备),单泵流量0.22立方米/秒;竹园污泥厂雨水泵站的泵房前池新增截流泵(1用1备),单泵流量0.06立方米/秒,共折合调蓄规模为1590立方米。
(二)原则同意初雨截流时间均按1小时控制。初雨截流管道从厂区雨水泵房接出后,采用开槽埋管的方式接入厂区现状污水管道。建议结合现状管道受纳能力合理确 (略) 。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一)为更好发挥初雨截流设施作用,本工程建议安装水质和流量监测设备,并在方案中补充监测指标和技术方法,其中水质可考虑监测特征指标。
(二)建议在设计阶段充分与泵站运行单位对接,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截流设施建设方案及施工配合方案,并加强投资控制。
(三)建议截流设施设计采用“无人值守、远程监管、定期巡检”的控制模式,实现远程的运行监视、控制和管理。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4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印发
沪水务〔2024〕293号
浦东新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竹园污水处理厂初雨调蓄工程方案行业审查的请示》(浦水务〔2024〕3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建设标准
原则同意竹园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调蓄建设工程通过新增初雨截流泵的方式实现初期雨水控污目标。工程服务于竹园二厂、竹园升级补量工程(三厂)、竹园污泥厂区域,总面积约47.67公顷,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雨水采用强排模式。
初期雨水截流标准采用5毫米。
二、关于排水方案
(一)原则同意在竹园二厂雨水泵站的泵房前池新增截流泵(2用1备),单泵流量0.09立方米/秒;竹园升级补量工程(三厂)雨水泵站的泵房前池新增截流泵(1用1备),单泵流量0.22立方米/秒;竹园污泥厂雨水泵站的泵房前池新增截流泵(1用1备),单泵流量0.06立方米/秒,共折合调蓄规模为1590立方米。
(二)原则同意初雨截流时间均按1小时控制。初雨截流管道从厂区雨水泵房接出后,采用开槽埋管的方式接入厂区现状污水管道。建议结合现状管道受纳能力合理确 (略) 。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一)为更好发挥初雨截流设施作用,本工程建议安装水质和流量监测设备,并在方案中补充监测指标和技术方法,其中水质可考虑监测特征指标。
(二)建议在设计阶段充分与泵站运行单位对接,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截流设施建设方案及施工配合方案,并加强投资控制。
(三)建议截流设施设计采用“无人值守、远程监管、定期巡检”的控制模式,实现远程的运行监视、控制和管理。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4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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