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晶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晶烨鑫永修环保再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江西晶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晶烨鑫永修环保再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晶 (略) 晶烨鑫永修环保再生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30至2024-8-05(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通讯地址:江西省永 (略) (略) 永修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江西晶 (略) 晶烨鑫永修环保再生项目 |
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永修县八角岭垦殖场张家山分场,地理坐标:东经115°42"27.071″;北纬29°10"56.986″。 |
建设单位 | 江西晶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用地面积9178.21平方米。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复合掺合料*吨、矿粉*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附属用房、供水供电工程、废水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及危废暂存库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采取设置挡风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间应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隔声围墙,减轻对周围声环境影响。 (二)项目营运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原 (略)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初期雨水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容积为5m3,处理能力为10m3/d)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于作物施肥;地面拖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容积为15m3,处理能力为20m3/d)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容积为200m3,处理能力为200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2020)标准后,用于厂区抑尘和绿化用水。 2、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燃烧、磨粉、烘干废气,配料、给料、返料粉尘,料仓粉尘等。生物质燃烧、磨粉、烘干废气拟采取“低氮燃烧+SCR+离线脉冲袋式收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配料、给料、返料粉尘拟采取“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料仓粉尘经自带10套脉冲除尘器处理;上述粉尘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各项控制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绿化等治理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区边界设置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晶 (略) 晶烨鑫永修环保再生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30至2024-8-05(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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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江西省永 (略) (略) 永修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江西晶 (略) 晶烨鑫永修环保再生项目 |
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永修县八角岭垦殖场张家山分场,地理坐标:东经115°42"27.071″;北纬29°10"56.986″。 |
建设单位 | 江西晶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用地面积9178.21平方米。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复合掺合料*吨、矿粉*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附属用房、供水供电工程、废水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及危废暂存库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采取设置挡风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间应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隔声围墙,减轻对周围声环境影响。 (二)项目营运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原 (略)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初期雨水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容积为5m3,处理能力为10m3/d)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于作物施肥;地面拖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容积为15m3,处理能力为20m3/d)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容积为200m3,处理能力为200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2020)标准后,用于厂区抑尘和绿化用水。 2、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燃烧、磨粉、烘干废气,配料、给料、返料粉尘,料仓粉尘等。生物质燃烧、磨粉、烘干废气拟采取“低氮燃烧+SCR+离线脉冲袋式收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配料、给料、返料粉尘拟采取“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料仓粉尘经自带10套脉冲除尘器处理;上述粉尘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各项控制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绿化等治理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区边界设置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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