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建设工程南地块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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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建设工程南地块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4年7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建设工程(南地块)

富阳区高教园单元B-A31-01地块

浙江中医药大学

本项目选址于富阳区高教园单元B-A31-01地块内,该地块东至 (略) ,南 (略) ,西至规划B-A33-01地块(杭二中富阳校区),北至百川街( (略) ),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由富阳区政府无偿提供。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生命科学楼1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一套SDG+活性炭组合过滤设施处理,最终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大体储存过程中的*醛废气经尸库换风系统收集后接入SDG+活性炭组合过滤设施与实验废气一并处理后排放。生命科学楼2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一套SDG+活性炭组合过滤设施处理,最终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科技大楼A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一套SDG+活性炭组合过滤设施处理,最终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科技大楼B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一套SDG+活性炭组合过滤设施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动物实验楼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一套SDG+活性炭组合过滤设施处理,最终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动物养殖废气经养殖区换风系统收集后接入SDG+活性炭组合过滤设施与实验废气一并处理后排放。

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动物实验楼废水经一套60m3/d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生命医学楼1解剖实验废水经一套10m3/d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其他实验废水经一套20m3/d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项目各类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 (略) (略) 。

噪声:项目需落实好隔声降噪防治措施,确保学校场界噪声达标。

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 区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7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建设工程(南地块)

富阳区高教园单元B-A31-01地块

浙江中医药大学

本项目选址于富阳区高教园单元B-A31-01地块内,该地块东至 (略) ,南 (略) ,西至规划B-A33-01地块(杭二中富阳校区),北至百川街( (略) ),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由富阳区政府无偿提供。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生命科学楼1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一套SDG+活性炭组合过滤设施处理,最终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大体储存过程中的*醛废气经尸库换风系统收集后接入SDG+活性炭组合过滤设施与实验废气一并处理后排放。生命科学楼2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一套SDG+活性炭组合过滤设施处理,最终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科技大楼A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一套SDG+活性炭组合过滤设施处理,最终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科技大楼B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一套SDG+活性炭组合过滤设施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动物实验楼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一套SDG+活性炭组合过滤设施处理,最终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动物养殖废气经养殖区换风系统收集后接入SDG+活性炭组合过滤设施与实验废气一并处理后排放。

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动物实验楼废水经一套60m3/d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生命医学楼1解剖实验废水经一套10m3/d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其他实验废水经一套20m3/d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项目各类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 (略) (略) 。

噪声:项目需落实好隔声降噪防治措施,确保学校场界噪声达标。

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 区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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