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关于山东普洛得邦医药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头孢他啶侧链活性酯与年产200吨T-15AE活性酯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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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关于山东普洛得邦医药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头孢他啶侧链活性酯与年产200吨T-15AE活性酯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山东 (略) 年产300吨头孢他啶侧链活性酯与年产200吨T-15AE活性酯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大厦一楼政务大厅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备注

1

山东 (略)

年产300吨头孢他啶侧链活性酯与年产200吨T-15AE活性酯改扩建项目

潍滨环审字[2024]37号

2024.7.26

见附件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山东 (略) 年产300吨头孢他啶侧链活性酯与年产200吨T-15AE活性酯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未来大厦一楼政务大厅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备注

1

山东 (略)

年产300吨头孢他啶侧链活性酯与年产200吨T-15AE活性酯改扩建项目

潍滨环审字[2024]37号

202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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