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乌拉盖管理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乌拉盖管理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乌拉盖管理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66.66平方米 ,项目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60吨垃圾处理厂一座,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主体处理设施、配套设施及生产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
二、评价区域内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项目生活垃圾卸料、贮存、上料过程中排放的恶臭气体,生活垃圾焚烧废气,消石灰料仓、活性炭料仓无组织逸散粉尘,格栅间、调节池、反硝化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等。
(2)废水: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垃圾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卸料大厅及垃圾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自垃圾运输车辆、吊车、焚烧设备、引风机、泵类等。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垃圾焚烧飞灰、炉渣、生活垃圾、废布袋、废活性炭、渗滤液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三、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要点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卸料、贮存、上料过程中产生的恶臭
垃圾卸料大厅采用密闭式布置,卸料区室内设置气幕机,卸料门采用气密性设计,有效控制恶臭气体外逸;垃圾贮存坑和卸料大厅顶部靠焚烧炉一侧设置一次风机吸风口,卸料大厅和垃圾贮存呈微负压,有效防止坑内恶臭外逸,臭气经一次风机抽风至焚烧炉,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在高温的焚烧炉内臭气污染物被燃烧、氧化、分解。焚烧炉停炉检修时,废气经收集后送至活性炭除臭装置集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2)生活垃圾焚烧废气
生活垃圾焚烧废气通过1套“SNCR炉内脱硝+急冷+半干法脱酸+消石灰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式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经过引风机通过1根45m高烟囱排放。
(3)消石灰料仓、活性炭料仓粉尘
料仓至于封闭式辅助用房内,经反应和吸附后的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气流由袋外至袋内,粉尘截留在滤袋外,净化后的烟气从布袋除尘器排出。
(4)渗滤液处理系统各池体产生的臭气
由除臭风机通过风管送垃圾池负压区最终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置。在生产大修停运时,利用备用臭气处理装置处理臭气后排入大气,防止臭气的污染。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本项目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收集处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回用。
(2)垃圾贮坑渗滤液
针对垃圾贮存内产生的渗滤液,经垃圾贮坑内渗滤液收集槽,汇集至渗滤液收集贮存池,再由渗滤液输送泵加压输送至渗滤液调节池;经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要求后用于本项目焚烧炉半干法脱酸烟气降温、除渣机水封补水和卸料大厅、垃圾车辆冲洗水,不外排。
(3)卸料大厅及垃圾车辆冲洗废水
本项目卸料大厅、垃圾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槽收集进入渗滤液调节池,经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的噪声主要来自垃圾运输车辆、吊车、焚烧设备、引风机、泵类等,针对声源特征,评价提出以下措施:设备定货时向设备制造企业提出噪声限值,必须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对机械传动部件动态不平衡处认真进行平整调整;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加强润滑作用,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尽量降低噪声;要求给风机、水泵等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垫。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垃圾焚烧飞灰、炉渣、生活垃圾、废布袋、废活性炭、渗滤液处理污泥等。其中,对活性炭除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烟气处理产生的废布袋厂区内危废间内暂存,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飞灰经稳定固化送乌拉盖管理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炉渣送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排到污泥浓缩池,经过污泥经浓缩脱水处理后运至垃圾池焚烧处置;厂区内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进行焚烧处理。
四、 (略) 络连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 (略) 络链接
链接链接:http://**,提取码:aunj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来电或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全本,或至建设单位查阅全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您有何补充和建议;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3)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 (略) 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_*.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公众可以信件或传真的方式将意见送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全本查阅期限: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2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拉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黄鑫
联系方式:0479-*
乌拉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07月30日
附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征求意见稿)
乌拉盖管理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乌拉盖管理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66.66平方米 ,项目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60吨垃圾处理厂一座,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主体处理设施、配套设施及生产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
二、评价区域内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项目生活垃圾卸料、贮存、上料过程中排放的恶臭气体,生活垃圾焚烧废气,消石灰料仓、活性炭料仓无组织逸散粉尘,格栅间、调节池、反硝化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等。
(2)废水: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垃圾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卸料大厅及垃圾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自垃圾运输车辆、吊车、焚烧设备、引风机、泵类等。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垃圾焚烧飞灰、炉渣、生活垃圾、废布袋、废活性炭、渗滤液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三、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要点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卸料、贮存、上料过程中产生的恶臭
垃圾卸料大厅采用密闭式布置,卸料区室内设置气幕机,卸料门采用气密性设计,有效控制恶臭气体外逸;垃圾贮存坑和卸料大厅顶部靠焚烧炉一侧设置一次风机吸风口,卸料大厅和垃圾贮存呈微负压,有效防止坑内恶臭外逸,臭气经一次风机抽风至焚烧炉,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在高温的焚烧炉内臭气污染物被燃烧、氧化、分解。焚烧炉停炉检修时,废气经收集后送至活性炭除臭装置集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2)生活垃圾焚烧废气
生活垃圾焚烧废气通过1套“SNCR炉内脱硝+急冷+半干法脱酸+消石灰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式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经过引风机通过1根45m高烟囱排放。
(3)消石灰料仓、活性炭料仓粉尘
料仓至于封闭式辅助用房内,经反应和吸附后的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气流由袋外至袋内,粉尘截留在滤袋外,净化后的烟气从布袋除尘器排出。
(4)渗滤液处理系统各池体产生的臭气
由除臭风机通过风管送垃圾池负压区最终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置。在生产大修停运时,利用备用臭气处理装置处理臭气后排入大气,防止臭气的污染。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本项目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收集处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回用。
(2)垃圾贮坑渗滤液
针对垃圾贮存内产生的渗滤液,经垃圾贮坑内渗滤液收集槽,汇集至渗滤液收集贮存池,再由渗滤液输送泵加压输送至渗滤液调节池;经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要求后用于本项目焚烧炉半干法脱酸烟气降温、除渣机水封补水和卸料大厅、垃圾车辆冲洗水,不外排。
(3)卸料大厅及垃圾车辆冲洗废水
本项目卸料大厅、垃圾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槽收集进入渗滤液调节池,经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的噪声主要来自垃圾运输车辆、吊车、焚烧设备、引风机、泵类等,针对声源特征,评价提出以下措施:设备定货时向设备制造企业提出噪声限值,必须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对机械传动部件动态不平衡处认真进行平整调整;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加强润滑作用,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尽量降低噪声;要求给风机、水泵等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垫。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垃圾焚烧飞灰、炉渣、生活垃圾、废布袋、废活性炭、渗滤液处理污泥等。其中,对活性炭除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烟气处理产生的废布袋厂区内危废间内暂存,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飞灰经稳定固化送乌拉盖管理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炉渣送乌拉盖管理区巴彦胡硕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排到污泥浓缩池,经过污泥经浓缩脱水处理后运至垃圾池焚烧处置;厂区内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进行焚烧处理。
四、 (略) 络连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 (略) 络链接
链接链接:http://**,提取码:aunj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来电或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全本,或至建设单位查阅全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您有何补充和建议;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3)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 (略) 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_*.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公众可以信件或传真的方式将意见送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全本查阅期限: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2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乌拉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黄鑫
联系方式:0479-*
乌拉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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