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定襄县宏利达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法兰盘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定襄县宏利达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法兰盘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拟对定襄 (略) 年产*吨法兰盘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书填写)

1

年产*吨法兰盘生产线建设项目

定襄县神山乡赵家营村

定襄 (略)

山西新 (略)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占地9.3亩,在现有工程及场地上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新增天然气加热炉2台及配套脱硝设备,数控碾环机2台年新增产能4000吨;二期工程新增天然气加热炉2台及配套脱硝设备,3000吨油压机1台,新增产能4500吨。全厂年总产能达到*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由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4-*-89-01-*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噪音实施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合理处理,不得外排。

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加热炉配套安装1套SCR脱硝系统,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文件中的排放限值。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基础减震、定期维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在生产过程产生的氧化铁皮、废边角料及铁屑,外售废品收购站;废机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及废乳化液全部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区设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6、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控制要求为颗粒物(烟尘):0.157t/a、SO2:0.032t/a、NOx:2.401t/a。

7、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生态环境股0350-*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7月31日(3个工作日)

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拟对定襄 (略) 年产*吨法兰盘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书填写)

1

年产*吨法兰盘生产线建设项目

定襄县神山乡赵家营村

定襄 (略)

山西新 (略)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占地9.3亩,在现有工程及场地上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新增天然气加热炉2台及配套脱硝设备,数控碾环机2台年新增产能4000吨;二期工程新增天然气加热炉2台及配套脱硝设备,3000吨油压机1台,新增产能4500吨。全厂年总产能达到*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由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4-*-89-01-*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噪音实施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合理处理,不得外排。

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加热炉配套安装1套SCR脱硝系统,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文件中的排放限值。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基础减震、定期维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在生产过程产生的氧化铁皮、废边角料及铁屑,外售废品收购站;废机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及废乳化液全部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区设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6、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控制要求为颗粒物(烟尘):0.157t/a、SO2:0.032t/a、NOx:2.401t/a。

7、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生态环境股0350-*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7月31日(3个工作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