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6月
目 录
一、前言
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沧县纸房头乡工业园刑警队西200米第18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4′48.961″,北纬 38°16′4.959″。项目类别属于N7724危险废物治理。公司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建设规模为年回收铅酸电池3千吨、锂电池1千吨。
2022年9月,《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河北 (略) 编制而成, 2022年9月16日经沧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沧县行审(环)字【2022】094号。于2024年04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MABLYLDM1Q001V。2024年5月27日-28日,沧州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CZKY(验)[2024]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一期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一期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 (略)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 (略) 》,2015.7.31;
(4)《 (略)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沧县行政审批局以沧县行审(环)字【2022】094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2022年9月16日。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废旧电池回收,存储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10%。
(5)建设地点: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沧县纸房头乡工业园刑警队西200米第18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4′48.961″,北纬 38°16′4.959″。
(6)建设规模:年回收铅酸电池3千吨、锂电池1千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一期工程劳动定员为3人,其中锂电池工程1人,铅酸电池工程2人,年运行300 天,实行白班制,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时间为8小时。
(8)占地面积:项目车间面积1050平方米,办公室28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类别 | 项目组成 | 建设内容 | 备注 |
主体工程 | 1#库房 | 1座,利用现有空置厂房改建危废库房,位于项目西侧,建筑高度为6m,面积为630m2,主要用于废铅酸电池的暂存、废锂电池的暂存与分容,其中废铅酸电池存放区位于1#库房东侧;废锂电池存放区位于1#库房西侧,分容设备区位于废锂电池存放区的东北侧。 | 一期 |
2#库房 | 1座,租用现有空置厂房建设危废库房,位于项目东侧,建筑高度为6m,面积为420m2,分为废旧电池装卸区、废铅酸电池存放区、破损电池暂存间,主要用于装卸、暂存废铅酸电池以及暂存破损废铅酸电池和破损废锂电池。其中破损电池暂存间的面积为6m2,内设微负压排气系统,处于密闭状态。 | 一期 | |
废铅酸电池回收、存储工程 | 位于1#库房的东侧和2#库房,铅蓄电池的回收规模为3000t/a。 | 一期 | |
废旧锂电池回收、存储工程 | 位于1#库房的西侧,锂电池的回收规模为1000t/a。 | 一期 | |
锂电池分容工程 | 位于废锂电池存放区的东北侧,废旧锂电池总分容规模为1000t/a,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的建设内容为购置2套分容设备以及配套的设备,废旧锂电池的分容规模为200t/a,分容后对可以再利用的锂电池进行分类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置,不能再利用的废锂电池以及未进行分容的废旧锂电池交给有资质的 (略) 处置; | 分两期建设 | |
辅助工程 | 办公室 | 租赁办公楼中一层的6间房间,房间高度为3m,建筑面积280m2,主要用于办公使用。 | / |
危废暂存间 | 1座,建筑面积12m2,位于2#库房东南角,主要用于存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 新建 | |
集液池 | 1个,容积为1m3,位于2#库房装卸区 | 新建 | |
事故池 | 1座,容积为10m3,位于1#库房和2#库房之间的北侧 | 新建 | |
公用工程 | 供电 | 由园区供电系统提供; | / |
供水 | 由园 (略) 提供; | / | |
供热 | 项目生产不用热,职工办公冬季取暖及夏季制冷采用单体空调。 | /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本项目仅收集、储存未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及废锂电池,本项目运营期正常情况下无废气产生;破损电池暂存间产生的硫酸雾经“微负压抽风+喷淋塔(碱液喷淋)+15m高排气筒”进行处理。 | |
废水 | 员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 ||
固废 | 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锂电池分容过程中产生的旧焊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铅酸电池泄漏液收集至耐酸密闭的专用容器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锂电池泄漏液收集至密闭的耐腐蚀专用容器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防护用品、废抹布和拖把收集后,存放于单独的耐酸容器中,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碱液更换完成后盛放在密闭的专用防腐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废锂电池分别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损电池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3.2 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从事废铅酸电池、锂电池(不涉及拆解、再生加工等处置工艺)的回收、存储以及对废旧锂电池进行分容,项目生产过程用到的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所示。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及设施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功能 | 备注 |
1 | 分容设备 | / | 2套 | 对旧锂电池进行分容 | 属于锂电池分容工程,一期购置2套 |
2 | 专业运输车辆 | / | 5台 | 废电池收集运输 | 外购,一期 |
3 | 叉车 | 3t | 1台 | 装卸废旧电池 | 外购,一期 |
4 | 地磅 | / | 1台 | 称重 | 外购,一期 |
5 | 监控视频 | / | 1套 | 实时监控 | 外购,一期 |
6 | 电池内阻测试仪 | CNS-3000 | 1台 | 去除锂电池焊点 | 分容设备配套设备,一期工程购置 |
7 | 气动冲床 | * | 1台 | 筛分电池 | 分容设备配套设备,一期工程购置 |
8 | 耐酸、耐腐蚀托盘 | / | 若干 | 盛放废旧电池 | 外购 |
9 | 耐酸、耐腐蚀的PE桶、箱 | / | 若干 | 盛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 外购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原料材料 | 原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废铅酸电池 | t/a | 3000 | 来自摩托车,电动车,电信设备备用电源,银行设备备用电源,企业设备备用电源等各种有备用电源的设备 | ||
废旧锂电池 | 三元锂离子电池 | t/a | 150 | ||
磷酸铁锂离子电池 | t/a | 300 | |||
锰酸锂离子电池 | t/a | 550 | |||
防护用品 | 一期工程 | 套/a | 18 | 外购 | |
能源 | 水 | 一期工程 | m3/a | 60 | 由园 (略) 提供 |
电 | 一期工程 | Kw·h/a | 1000 | 由园区供电系统提供 |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主要用水为自来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
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生活用水①一期工程
项目锂电池分容工程一期工程定员1人,铅酸电池工程定员2人,全厂总职工定员3人,均不在厂内住宿,生活用水参考《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 5450.1-2021),生活用水按20 m3/人.a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60m3/a(0.2m3/d),排污系数取0.8,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m3/a(0.16m3/d)。
本项目一期工程水平衡见,水平衡图见图1。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2)供电
项目一期工程耗电量约1000kW·h/a,项目电力系统由当 (略) 提供,项目所在区 (略) 完备,电力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及制冷
项目生产不用热,职工办公冬季取暖及夏季制冷采用单体空调。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生产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运营期一期工程主要进行废铅酸电池、废锂电池收集、贮存、转运活动,工艺流程简述:
1)收集、装车
项目收集的废铅酸电池、废锂电池主要来自于摩托车,电动车,电信设备备用电源,银行设备备用电源,企业设备备用电源等各种有备用电源的设备等,在建设方回收废铅酸电池、废旧锂电池过程中,应先检查废旧电池的相关情况,并在电池上张贴相应标签,注明来源、规格、完好情况等信息,具体实施的工作人员和运输人员在回收过程中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即耐酸工作服、防护眼镜、耐酸手套等。在废铅酸电池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破碎、丢弃废铅酸蓄电池;采用专用运输车进行运输,废铅酸电池放置于耐酸耐腐蚀容器中,码放整齐,并加盖密封,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标签。对废锂电池进行分类收集,设立具有显著标识的废电池分类收集设施,并在收集过程中保持废电池的结构和外观完整,禁私自破损电池。
2)运输
废铅酸电池运输由建设单位购置的专业运输车辆并取得相应的资质单位承担,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豁免清单规定,未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可豁免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做好台账记录,运输工具要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废旧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包装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造成污染;废锂电池运输前应采取有效预放电、独立包装等措施,防止因 (略) 发生爆炸等引起的环境风险;禁止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倾倒和丢弃废电池。
由于收集点多且分散,因此由各产废点运输至项目贮存区不具备 (略) 线的条件。但 (略) 线确定的总体原则为:运输车辆运输途中 (略) 、学校和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运输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运输车辆尾气。
3)卸货、人工分拣
废旧电池运送至本项目装卸区,进行登记记录入库,关闭仓库入口,在仓库内进行卸车、分拣,在卸货过程中可能会由于人为原因或自然原因等情况下会使废旧电池破损。
①废铅酸电池
对卸车完成的废铅酸电池进行人工分类,对由于事故产生的破损废铅酸电池进行单独分类收集,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容器中,分区存放在破损电池暂存间;对于完整的废铅酸电池,根据电池形状、大小等进行人工分拣,对分好类的废铅酸电池在废铅酸电池存放区分类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旧锂电池
对卸车完成的废旧锂电池进行人工分类,对由于事故产生的破损废锂电池进行单独分类收集,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容器中,分区存放在破损电池暂存间;对于完整的废旧锂电池,根据电池形状、大小等进行人工分拣,对分好类的废旧锂电池在废锂电池存放区分类存放,用于下一步的分容处理。
4)锂电池分容测量
把分类好的废旧锂电池进行分容,先使用电池内阻测试仪测量电池健康状况,对废锂电池进行筛分,把还可以再利用的旧锂电池筛分出来,然后采用气动冲床去除锂电池焊点,随后使用分容设备对可以再利用的旧锂电池进行分容,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置;不能再利用的废锂电池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 (略) 处置;由于分容工程一期处理规模有限,剩下未进行分容的废旧锂电池、分容测量后不能再利用的废锂电池以及产生的破损废锂电池一起交由有资质的 (略) 处置。
5)储存
项目有2个厂房,即1#库房、2#库房,1#库房位于项目西侧,主要用于废铅酸电池的暂存、废锂电池的暂存和分容;2#库房位于项目东侧,主要用于废旧电池的装卸、废铅酸电池的暂存、破损废铅酸电池和破损废锂电池的暂存。
针对废铅酸电池,项目用塑料薄膜包装,放入托盘堆放储存到存放区;本项目不收集破损的废铅酸电池,项目只涉及废铅酸电池的收集及储存,不涉及拆解及其他深加工过程。
针对废锂电池,在贮存前应进行安全性检测,避光贮存,应控制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避免因高温自燃等引起的环境风险。贮存场所应定期清理、清运。本项目不收集破损废旧锂电池,项目只涉及废锂电池的收集及储存,不涉及拆解及其他深加工过程。
本项目不收集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废旧锂电池,但是在废旧电池运输、装卸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废旧锂电池,根据《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 年第82 号)的有关规定,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废旧锂电池应单独贮存。本项目产生的破损废铅酸电池和破损废锂电池分别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容器中,分区存放在破损电池暂存间。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在存放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的硫酸雾。
6)出库
项目废电池储存到一定数量时进行转车外运,装运至具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本项目仅收集、储存未破损的废旧电池,废旧电池外部有塑料壳做保护,内部结构紧凑,由汇流排将正负极板焊接固定成组,正常情况下无铅尘排放。废旧电池在装卸区装卸过程中,由于操作高度较低,一般不会导致电池破损,因此一般情况下完整无破损的电池无废气产生。
本项目收集的废电池均为各收集点更换下来的完整的废电池,经专用车辆运输至本项目厂区,一般不会对电池造成损坏,但是在装卸过程中由于意外原因,导致的操作不当,可能会产生少量的破损废铅酸电池和废锂电池,分别置于专用的耐酸容器(周转箱)中,存放于破损电池暂存间。由于废铅酸电池含有硫酸,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在储存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硫酸雾。
破损电池暂存间位于2#库房,暂存间内装有微负压排气系统,使房间处于微负压状态。2#库房在平时工作中处于密闭状态,破损电池暂存间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抽吸后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然后将处理达标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1)硫酸雾废气源强分析
本次评价选取最不利条件下(即位于破损电池暂存间的周转箱中的破损废铅酸电池全部发生泄漏)硫酸雾排放情况进行评价。
根据《环境统计手册》中推荐的酸雾统计公式,该项目液体挥发量计算如下:
Gz=M×(0.*+0.*V)×P×F
式中:
Gz:液体蒸发量(kg/h);
M:液体分子量(g/mol);硫酸:98;
V:蒸发液体表面空气流速,(m/s),一般取0.2~0.5,本次评价取0.3;
P:相应于酸液温度下的空气中的蒸汽分压,(硫酸浓度:约20%,工作温度:20℃,经查P=15.21毫米汞柱);
F:液体蒸发面表面积,m2;根据盛放破损废铅酸电池的周转箱的面积定,本项目破损电池暂存间设置2个周转箱用于盛放破损的废铅酸电池,每个周转箱的规格为1.5×1m,面积合计为3m2,取3m2计;
硫酸雾挥发量:
Gz硫酸雾=Gz-Gz水(20℃时水蒸汽的蒸发量为0.5L/m2·h)。
计算可得,液体挥发量为2.628kg/h,则硫酸雾挥发量为1.128kg/h。
产生时间按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计,则硫酸雾产生量为1.128kg/h,2.707t/a。
项目破损电池暂存间位于2#库房,平时处于密闭状态,内设微负压排气系统,使暂存间内处于微负压状态。破损电池暂存间产生的硫酸雾负压抽排风系统(收集率约为90%,总风量约为5000m3/h)+喷淋塔装置(净化效率90%)处理后由15m 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经计算,本工程硫酸雾有组织排放量为0.244t/a,排放速率为0.102kg/h,排放浓度为20.304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271t/a,排放速率为0.113kg/h。硫酸雾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6.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于锂电池分容工程分期建设,不同期间涉及的职工不同,产生的生活污水也不同。
(1)一期工程
项目锂电池分容工程一期工程定员1人,铅酸电池工程定员2人,全厂总职工定员3人,均不在厂内住宿,生活用水参考《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 5450.1-2021),生活用水按20 m3/人.a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60m3/a(0.2m3/d),排污系数取0.8,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m3/a(0.16m3/d)。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6.3噪声
项目不对回收的废铅酸电池进行拆解及后续深度加工,对回收的废锂电池进行分容,分容设备只要包括锂电池分容柜、气动冲床、电池内阻测试仪等,项目区内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车辆运输噪声、叉车装卸噪声、废旧锂电池分容过程中使用气动冲床设备产生的噪声、微负压排气系统运行时产生的风机噪声。气动冲床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排气系统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措施,厂界噪声满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3.6.4固废
项目一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锂电池旧焊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破损的废锂电池、废碱液、废防护用品以及废抹布和拖把。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在密闭的耐酸、耐腐蚀专用容器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破损的废铅酸电池、破损的废锂电池分别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损电池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碱液更换完成后盛放在密闭的专用防腐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防护用品、废抹布和拖把存放于单独的耐酸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 (略) 沧县纸房头工业园区刑警队西200米第18号。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用地面积1330m2。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本项目厂区建筑物均为租赁,目前为空厂房,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设备装卸碰撞噪声和机械设备调试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人为噪声。同时,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等有效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五、项目运营期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一期废气,项目在破损电池暂存间产生的硫酸雾经“微负压抽风+喷淋塔(碱液喷淋)+15m高排气筒”进行处理,硫酸雾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二期无废气产生。2、废水:本项目一期、二期无生产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3、噪声:项目一期、二期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排气系统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项目一期、二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锂电池旧焊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破损的废锂电池、废碱液、废防护用品以及废抹布和拖把。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在密闭的耐酸、耐腐蚀专用容器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破损的废铅酸电池、破损的废锂电池分别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损电池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碱液更换完成后盛放在密闭的专用防腐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防护用品、废抹布和拖把存放于单独的耐酸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 SO2 0t/a;NOX 0t/a。
七、该项目建成 (略) 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沧县纸房头乡工业园刑警队西200米第18号 | 一致 |
占地面积 | 1330平方米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1#库房位于项目西侧,其中废铅酸电池存放区位于1#库房东侧;废锂电池存放区位于1#库房西侧,分容设备区位于废锂电池存放区的东北侧,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废锂电池存放区东部和分容设备区南侧。2#库房位于项目东侧,危废暂存间位于2#库房东南角,事故池位于1#库房和2#库房之间的北侧。办公室位于1#库房南侧旁边单独办公楼中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回收铅酸电池3千吨、锂电池1千吨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5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项目一期工程劳动定员为3人,其中锂电池工程1人,铅酸电池工程2人,年运行300 天,实行白班制,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时间为8小时 | 一致 |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及设施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功能 | 备注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分容设备 | / | 2套 | 对旧锂电池进行分容 | 属于锂电池分容工程,一期购置2套 | 一致 |
2 | 专业运输车辆 | / | 5台 | 废电池收集运输 | 外购,一期 | 一致 |
3 | 叉车 | 3t | 1台 | 装卸废旧电池 | 外购,一期 | 一致 |
4 | 地磅 | / | 1台 | 称重 | 外购,一期 | 一致 |
5 | 监控视频 | / | 1套 | 实时监控 | 外购,一期 | 一致 |
6 | 电池内阻测试仪 | CNS-3000 | 1台 | 去除锂电池焊点 | 分容设备配套设备,一期工程购置 | 一致 |
7 | 气动冲床 | * | 1台 | 筛分电池 | 分容设备配套设备,一期工程购置 | 一致 |
8 | 耐酸、耐腐蚀托盘 | / | 若干 | 盛放废旧电池 | 外购 | 一致 |
9 | 耐酸、耐腐蚀的PE桶、箱 | / | 若干 | 盛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 外购 | 一致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原料材料 | 原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
废铅酸电池 | t/a | 3000 | 来自摩托车,电动车,电信设备备用电源,银行设备备用电源,企业设备备用电源等各种有备用电源的设备 | 一致 | ||
废旧锂电池 | 三元锂离子电池 | t/a | 150 | 一致 | ||
磷酸铁锂离子电池 | t/a | 300 | 一致 | |||
锰酸锂离子电池 | t/a | 550 | 一致 | |||
防护用品 | 一期工程 | 套/a | 18 | 外购 | 一致 | |
能源 | 水 | 一期工程 | m3/a | 60 | 由园 (略) 提供 | 一致 |
电 | 一期工程 | Kw·h/a | 1000 | 由园区供电系统提供 | 一致 |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项目主要用水为自来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
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生活用水①一期工程
项目锂电池分容工程一期工程定员1人,铅酸电池工程定员2人,全厂总职工定员3人,均不在厂内住宿,生活用水参考《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 5450.1-2021),生活用水按20 m3/人.a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60m3/a(0.2m3/d),排污系数取0.8,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m3/a(0.16m3/d)。
本项目一期工程水平衡见,水平衡图见图2。
图2 水平衡图 单位m3/d
(2)供电
项目一期工程耗电量约1000kW·h/a,项目电力系统由当 (略) 提供,项目所在区 (略) 完备,电力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
项目生产不用热,职工办公冬季取暖及夏季制冷采用单体空调。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生产工艺: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本项目仅收集、储存未破损的废旧电池,废旧电池外部有塑料壳做保护,内部结构紧凑,由汇流排将正负极板焊接固定成组,正常情况下无铅尘排放。废旧电池在装卸区装卸过程中,由于操作高度较低,一般不会导致电池破损,因此一般情况下完整无破损的电池无废气产生。
本项目收集的废电池均为各收集点更换下来的完整的废电池,经专用车辆运输至本项目厂区,一般不会对电池造成损坏,但是在装卸过程中由于意外原因,导致的操作不当,可能会产生少量的破损废铅酸电池和废锂电池,分别置于专用的耐酸容器(周转箱)中,存放于破损电池暂存间。由于废铅酸电池含有硫酸,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在储存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硫酸雾。
破损电池暂存间位于2#库房,暂存间内装有微负压排气系统,使房间处于微负压状态。2#库房在平时工作中处于密闭状态,破损电池暂存间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抽吸后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然后将处理达标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6.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于锂电池分容工程分期建设,不同期间涉及的职工不同,产生的生活污水也不同。
(1)一期工程
项目锂电池分容工程一期工程定员1人,铅酸电池工程定员2人,全厂总职工定员3人,均不在厂内住宿,生活用水参考《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 5450.1-2021),生活用水按20 m3/人.a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60m3/a(0.2m3/d),排污系数取0.8,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m3/a(0.16m3/d)。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4.6.3噪声
项目不对回收的废铅酸电池进行拆解及后续深度加工,对回收的废锂电池进行分容,分容设备只要包括锂电池分容柜、气动冲床、电池内阻测试仪等,项目区内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车辆运输噪声、叉车装卸噪声、废旧锂电池分容过程中使用气动冲床设备产生的噪声、微负压排气系统运行时产生的风机噪声。气动冲床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排气系统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措施,厂界噪声满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6.4固废
项目一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锂电池旧焊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破损的废锂电池、废碱液、废防护用品以及废抹布和拖把。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在密闭的耐酸、耐腐蚀专用容器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破损的废铅酸电池、破损的废锂电池分别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损电池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碱液更换完成后盛放在密闭的专用防腐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防护用品、废抹布和拖把存放于单独的耐酸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全厂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硫酸雾:0.54t/a。
经检测,硫酸雾年排放总量为:0.014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4.8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 保护目标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 内容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功能要求 | |
经度/° | 纬度/° | |||||||
大气 环境 | 祥和佳苑 | 116.7594 | 38.2679 | 居住区 | 居民 | 东 | 405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
声环境 | 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 《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 ||||||
地下水 | 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目标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 | ||||||
生态环境 |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仅收集、储存未破损的废铅酸电池电池及废锂电池,本项目运营期正常情况下无废气产生;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见表8。
表8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限值mg/Nm3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采用标准 | |
排气筒高度/ m | 二级标准 | ||||
硫酸雾 | 1.2 | 45 | 15 | 1.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5.2 噪声标准
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见表9。
表9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类别 | 标准值dB(A) | 标准来源 | |
施工期 | 昼间 | 70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
夜间 | 55 | ||
运营期 | 昼间 | 6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夜间 | 55 |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见下表10:
表10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评价 因子 | 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 (μg/m3) | 标准值 (μg/m3) |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
S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8 | 60 | 13.3 | 达标 |
N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31 | 40 | 77.5 | 达标 |
PM10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69 | 70 | 98.6 | 达标 |
PM2.5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40 | 35 | 114.3 | 不达标 |
CO | 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位数 | 1200 | 4000 | 30 | 达标 |
O3 | 8小时平均第90位百分位数 | 164 | 160 | 102.5 | 不达标 |
根据公报结果,项目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2.5、O3。
目前沧县正在积极实施《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1]104号)、《河北省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冀气领组[2021]2号)和《 (略) 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沧气领[2021]1号),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5.3.2地表水质量标准
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实际开展全指标监测的地表水考核断面46个(河流45个断面,湖库1个点位)。其中达到或忧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3.5%;地表水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2.2%;地表水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3%;无劣V类水质断面。1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3.1%,比2020年提升15.4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与2020年持平。按照国家公布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略) 地表水水质2021年与2020年相比,改善幅度为21.31%。 (略) 5个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点位水质全部为优良水质,水质状况良好。
5.3.3声环境标准
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现状调查。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1。
表11废气 、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仪器名称及编号 | 检出限 |
硫酸雾 |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4-2016 |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6) OIC-600离子色谱仪(CZKY-YQ040) | 0.2mg/m3 |
TW-2200D大气/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07、YQ008、YQ009) DYM3空盒气压表(CZKY-YQ082) OIC-600离子色谱仪(CZKY-YQ040) | 0.005mg/m3 | ||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 | FYF-1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CZKY-YQ081)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CZKY-YQ002) AWA6022A声校准器(CZKY-YQ004) | — |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
4、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 (略) 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6、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达75%,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的工况要求。
7.2废气监测结果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均值 | ||||
排气筒DA001出口(15m) 2024.05.27 | 标干流量 | m3/h | 1979 | 2002 | 2005 | 1995 | |
硫酸雾 | 排放浓度 | mg/m3 | 2.03 | 2.24 | 2.81 | 2.36 | |
排放速率 | kg/h | 4.02×10-3 | 4.48×10-3 | 5.63×10-3 | 4.71×10-3 | ||
排气筒DA001出口(15m) 2024.05.28 | 标干流量 | m3/h | 2088 | 2034 | 2042 | 2055 | |
硫酸雾 | 排放浓度 | mg/m3 | 2.02 | 2.17 | 1.93 | 2.04 | |
排放速率 | kg/h | 4.22×10-3 | 4.41×10-3 | 3.94×10-3 | 4.19×10-3 |
7.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3。
表13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 及采样日期 | 单位 | 点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最大值 | |||
硫酸雾 2024.05.27 | mg/m3 | 下风向1# | 0.065 | 0.066 | 0.077 | 0.077 |
下风向2# | 0.065 | 0.057 | 0.053 | |||
下风向3# | 0.063 | 0.062 | 0.052 | |||
硫酸雾 2024.05.28 | mg/m3 | 下风向1# | 0.051 | 0.040 | 0.039 | 0.065 |
下风向2# | 0.053 | 0.065 | 0.054 | |||
下风向3# | 0.046 | 0.033 | 0.035 |
7.3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4。
表14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 检测结果dB(A) | |
2024.05.27 | 2024.05.28 | |
昼间 | 昼间 | |
南厂界1# | 58 | 62 |
西厂界2# | 59 | 59 |
北厂界3# | 60 | 60 |
气象条件 | 2024.05.27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6m/s 2024.05.28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5m/s | |
备注 | 东侧紧邻企业,不具备检测条件 |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见表15。
表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落实情况 |
大气 环境 | 排气筒DA001 | 硫酸雾 | “微负压抽风+喷淋塔(碱液喷淋)+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落实 |
厂界 | 硫酸雾 | /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NH3-N、SS | 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 | / | 落实 |
声环境 | 厂界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落实 |
固体 废物 | / | 生活垃圾 | 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相关要求 | 落实 |
一般固体废物 | 旧焊渣 | 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 | ||
危险废物 | 废铅酸电池泄漏液 | 在密闭的耐酸、耐腐蚀专用容器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 ||
废锂电池泄漏液 | |||||
废碱液 | |||||
破损的废铅酸电池 | 分别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损电池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破损的废锂电池 | |||||
废防护用品 | 存放于单独的耐酸容器中,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废抹布和拖把 |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本项目仅收集、储存未破损的废旧电池,废旧电池外部有塑料壳做保护,内部结构紧凑,由汇流排将正负极板焊接固定成组,正常情况下无铅尘排放。废旧电池在装卸区装卸过程中,由于操作高度较低,一般不会导致电池破损,因此一般情况下完整无破损的电池无废气产生。
本项目收集的废电池均为各收集点更换下来的完整的废电池,经专用车辆运输至本项目厂区,一般不会对电池造成损坏,但是在装卸过程中由于意外原因,导致的操作不当,可能会产生少量的破损废铅酸电池和废锂电池,分别置于专用的耐酸容器(周转箱)中,存放于破损电池暂存间。由于废铅酸电池含有硫酸,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在储存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硫酸雾。
破损电池暂存间位于2#库房,暂存间内装有微负压排气系统,使房间处于微负压状态。2#库房在平时工作中处于密闭状态,破损电池暂存间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抽吸后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然后将处理达标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0.1.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于锂电池分容工程分期建设,不同期间涉及的职工不同,产生的生活污水也不同。
(1)一期工程
项目锂电池分容工程一期工程定员1人,铅酸电池工程定员2人,全厂总职工定员3人,均不在厂内住宿,生活用水参考《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 5450.1-2021),生活用水按20 m3/人.a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60m3/a(0.2m3/d),排污系数取0.8,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m3/a(0.16m3/d)。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10.1.3噪声
项目不对回收的废铅酸电池进行拆解及后续深度加工,对回收的废锂电池进行分容,分容设备只要包括锂电池分容柜、气动冲床、电池内阻测试仪等,项目区内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车辆运输噪声、叉车装卸噪声、废旧锂电池分容过程中使用气动冲床设备产生的噪声、微负压排气系统运行时产生的风机噪声。气动冲床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排气系统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措施,厂界噪声满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10.1.4固废
项目一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锂电池旧焊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破损的废锂电池、废碱液、废防护用品以及废抹布和拖把。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在密闭的耐酸、耐腐蚀专用容器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破损的废铅酸电池、破损的废锂电池分别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损电池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碱液更换完成后盛放在密闭的专用防腐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防护用品、废抹布和拖把存放于单独的耐酸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10.1.5总量控制
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全厂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硫酸雾:0.54t/a。
经检测,硫酸雾年排放总量为:0.014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通过环境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10.2 验收结论
经检测,项目排气筒DA001出口废气中,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2.8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63×1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硫酸雾(其他)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浓度≤45mg/m3、速率≤1.5kg/h)。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硫酸雾最高排放浓度为0.07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浓度≤1.2mg/m3)。
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
10.3 建议
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一期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6月
目 录
一、前言
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沧县纸房头乡工业园刑警队西200米第18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4′48.961″,北纬 38°16′4.959″。项目类别属于N7724危险废物治理。公司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建设规模为年回收铅酸电池3千吨、锂电池1千吨。
2022年9月,《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河北 (略) 编制而成, 2022年9月16日经沧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沧县行审(环)字【2022】094号。于2024年04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MABLYLDM1Q001V。2024年5月27日-28日,沧州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CZKY(验)[2024]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一期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一期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 (略)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 (略) 》,2015.7.31;
(4)《 (略)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沧县行政审批局以沧县行审(环)字【2022】094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2022年9月16日。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废旧电池回收,存储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10%。
(5)建设地点: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沧县纸房头乡工业园刑警队西200米第18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4′48.961″,北纬 38°16′4.959″。
(6)建设规模:年回收铅酸电池3千吨、锂电池1千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一期工程劳动定员为3人,其中锂电池工程1人,铅酸电池工程2人,年运行300 天,实行白班制,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时间为8小时。
(8)占地面积:项目车间面积1050平方米,办公室28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类别 | 项目组成 | 建设内容 | 备注 |
主体工程 | 1#库房 | 1座,利用现有空置厂房改建危废库房,位于项目西侧,建筑高度为6m,面积为630m2,主要用于废铅酸电池的暂存、废锂电池的暂存与分容,其中废铅酸电池存放区位于1#库房东侧;废锂电池存放区位于1#库房西侧,分容设备区位于废锂电池存放区的东北侧。 | 一期 |
2#库房 | 1座,租用现有空置厂房建设危废库房,位于项目东侧,建筑高度为6m,面积为420m2,分为废旧电池装卸区、废铅酸电池存放区、破损电池暂存间,主要用于装卸、暂存废铅酸电池以及暂存破损废铅酸电池和破损废锂电池。其中破损电池暂存间的面积为6m2,内设微负压排气系统,处于密闭状态。 | 一期 | |
废铅酸电池回收、存储工程 | 位于1#库房的东侧和2#库房,铅蓄电池的回收规模为3000t/a。 | 一期 | |
废旧锂电池回收、存储工程 | 位于1#库房的西侧,锂电池的回收规模为1000t/a。 | 一期 | |
锂电池分容工程 | 位于废锂电池存放区的东北侧,废旧锂电池总分容规模为1000t/a,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的建设内容为购置2套分容设备以及配套的设备,废旧锂电池的分容规模为200t/a,分容后对可以再利用的锂电池进行分类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置,不能再利用的废锂电池以及未进行分容的废旧锂电池交给有资质的 (略) 处置; | 分两期建设 | |
辅助工程 | 办公室 | 租赁办公楼中一层的6间房间,房间高度为3m,建筑面积280m2,主要用于办公使用。 | / |
危废暂存间 | 1座,建筑面积12m2,位于2#库房东南角,主要用于存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 新建 | |
集液池 | 1个,容积为1m3,位于2#库房装卸区 | 新建 | |
事故池 | 1座,容积为10m3,位于1#库房和2#库房之间的北侧 | 新建 | |
公用工程 | 供电 | 由园区供电系统提供; | / |
供水 | 由园 (略) 提供; | / | |
供热 | 项目生产不用热,职工办公冬季取暖及夏季制冷采用单体空调。 | /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本项目仅收集、储存未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及废锂电池,本项目运营期正常情况下无废气产生;破损电池暂存间产生的硫酸雾经“微负压抽风+喷淋塔(碱液喷淋)+15m高排气筒”进行处理。 | |
废水 | 员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 ||
固废 | 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锂电池分容过程中产生的旧焊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铅酸电池泄漏液收集至耐酸密闭的专用容器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锂电池泄漏液收集至密闭的耐腐蚀专用容器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防护用品、废抹布和拖把收集后,存放于单独的耐酸容器中,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碱液更换完成后盛放在密闭的专用防腐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废锂电池分别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损电池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3.2 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从事废铅酸电池、锂电池(不涉及拆解、再生加工等处置工艺)的回收、存储以及对废旧锂电池进行分容,项目生产过程用到的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所示。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及设施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功能 | 备注 |
1 | 分容设备 | / | 2套 | 对旧锂电池进行分容 | 属于锂电池分容工程,一期购置2套 |
2 | 专业运输车辆 | / | 5台 | 废电池收集运输 | 外购,一期 |
3 | 叉车 | 3t | 1台 | 装卸废旧电池 | 外购,一期 |
4 | 地磅 | / | 1台 | 称重 | 外购,一期 |
5 | 监控视频 | / | 1套 | 实时监控 | 外购,一期 |
6 | 电池内阻测试仪 | CNS-3000 | 1台 | 去除锂电池焊点 | 分容设备配套设备,一期工程购置 |
7 | 气动冲床 | * | 1台 | 筛分电池 | 分容设备配套设备,一期工程购置 |
8 | 耐酸、耐腐蚀托盘 | / | 若干 | 盛放废旧电池 | 外购 |
9 | 耐酸、耐腐蚀的PE桶、箱 | / | 若干 | 盛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 外购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原料材料 | 原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废铅酸电池 | t/a | 3000 | 来自摩托车,电动车,电信设备备用电源,银行设备备用电源,企业设备备用电源等各种有备用电源的设备 | ||
废旧锂电池 | 三元锂离子电池 | t/a | 150 | ||
磷酸铁锂离子电池 | t/a | 300 | |||
锰酸锂离子电池 | t/a | 550 | |||
防护用品 | 一期工程 | 套/a | 18 | 外购 | |
能源 | 水 | 一期工程 | m3/a | 60 | 由园 (略) 提供 |
电 | 一期工程 | Kw·h/a | 1000 | 由园区供电系统提供 |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主要用水为自来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
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生活用水①一期工程
项目锂电池分容工程一期工程定员1人,铅酸电池工程定员2人,全厂总职工定员3人,均不在厂内住宿,生活用水参考《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 5450.1-2021),生活用水按20 m3/人.a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60m3/a(0.2m3/d),排污系数取0.8,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m3/a(0.16m3/d)。
本项目一期工程水平衡见,水平衡图见图1。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2)供电
项目一期工程耗电量约1000kW·h/a,项目电力系统由当 (略) 提供,项目所在区 (略) 完备,电力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及制冷
项目生产不用热,职工办公冬季取暖及夏季制冷采用单体空调。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生产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运营期一期工程主要进行废铅酸电池、废锂电池收集、贮存、转运活动,工艺流程简述:
1)收集、装车
项目收集的废铅酸电池、废锂电池主要来自于摩托车,电动车,电信设备备用电源,银行设备备用电源,企业设备备用电源等各种有备用电源的设备等,在建设方回收废铅酸电池、废旧锂电池过程中,应先检查废旧电池的相关情况,并在电池上张贴相应标签,注明来源、规格、完好情况等信息,具体实施的工作人员和运输人员在回收过程中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即耐酸工作服、防护眼镜、耐酸手套等。在废铅酸电池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破碎、丢弃废铅酸蓄电池;采用专用运输车进行运输,废铅酸电池放置于耐酸耐腐蚀容器中,码放整齐,并加盖密封,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标签。对废锂电池进行分类收集,设立具有显著标识的废电池分类收集设施,并在收集过程中保持废电池的结构和外观完整,禁私自破损电池。
2)运输
废铅酸电池运输由建设单位购置的专业运输车辆并取得相应的资质单位承担,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豁免清单规定,未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可豁免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做好台账记录,运输工具要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废旧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包装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造成污染;废锂电池运输前应采取有效预放电、独立包装等措施,防止因 (略) 发生爆炸等引起的环境风险;禁止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倾倒和丢弃废电池。
由于收集点多且分散,因此由各产废点运输至项目贮存区不具备 (略) 线的条件。但 (略) 线确定的总体原则为:运输车辆运输途中 (略) 、学校和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运输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运输车辆尾气。
3)卸货、人工分拣
废旧电池运送至本项目装卸区,进行登记记录入库,关闭仓库入口,在仓库内进行卸车、分拣,在卸货过程中可能会由于人为原因或自然原因等情况下会使废旧电池破损。
①废铅酸电池
对卸车完成的废铅酸电池进行人工分类,对由于事故产生的破损废铅酸电池进行单独分类收集,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容器中,分区存放在破损电池暂存间;对于完整的废铅酸电池,根据电池形状、大小等进行人工分拣,对分好类的废铅酸电池在废铅酸电池存放区分类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废旧锂电池
对卸车完成的废旧锂电池进行人工分类,对由于事故产生的破损废锂电池进行单独分类收集,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容器中,分区存放在破损电池暂存间;对于完整的废旧锂电池,根据电池形状、大小等进行人工分拣,对分好类的废旧锂电池在废锂电池存放区分类存放,用于下一步的分容处理。
4)锂电池分容测量
把分类好的废旧锂电池进行分容,先使用电池内阻测试仪测量电池健康状况,对废锂电池进行筛分,把还可以再利用的旧锂电池筛分出来,然后采用气动冲床去除锂电池焊点,随后使用分容设备对可以再利用的旧锂电池进行分容,分类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置;不能再利用的废锂电池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 (略) 处置;由于分容工程一期处理规模有限,剩下未进行分容的废旧锂电池、分容测量后不能再利用的废锂电池以及产生的破损废锂电池一起交由有资质的 (略) 处置。
5)储存
项目有2个厂房,即1#库房、2#库房,1#库房位于项目西侧,主要用于废铅酸电池的暂存、废锂电池的暂存和分容;2#库房位于项目东侧,主要用于废旧电池的装卸、废铅酸电池的暂存、破损废铅酸电池和破损废锂电池的暂存。
针对废铅酸电池,项目用塑料薄膜包装,放入托盘堆放储存到存放区;本项目不收集破损的废铅酸电池,项目只涉及废铅酸电池的收集及储存,不涉及拆解及其他深加工过程。
针对废锂电池,在贮存前应进行安全性检测,避光贮存,应控制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避免因高温自燃等引起的环境风险。贮存场所应定期清理、清运。本项目不收集破损废旧锂电池,项目只涉及废锂电池的收集及储存,不涉及拆解及其他深加工过程。
本项目不收集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废旧锂电池,但是在废旧电池运输、装卸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废旧锂电池,根据《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 年第82 号)的有关规定,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废旧锂电池应单独贮存。本项目产生的破损废铅酸电池和破损废锂电池分别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容器中,分区存放在破损电池暂存间。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在存放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的硫酸雾。
6)出库
项目废电池储存到一定数量时进行转车外运,装运至具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本项目仅收集、储存未破损的废旧电池,废旧电池外部有塑料壳做保护,内部结构紧凑,由汇流排将正负极板焊接固定成组,正常情况下无铅尘排放。废旧电池在装卸区装卸过程中,由于操作高度较低,一般不会导致电池破损,因此一般情况下完整无破损的电池无废气产生。
本项目收集的废电池均为各收集点更换下来的完整的废电池,经专用车辆运输至本项目厂区,一般不会对电池造成损坏,但是在装卸过程中由于意外原因,导致的操作不当,可能会产生少量的破损废铅酸电池和废锂电池,分别置于专用的耐酸容器(周转箱)中,存放于破损电池暂存间。由于废铅酸电池含有硫酸,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在储存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硫酸雾。
破损电池暂存间位于2#库房,暂存间内装有微负压排气系统,使房间处于微负压状态。2#库房在平时工作中处于密闭状态,破损电池暂存间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抽吸后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然后将处理达标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1)硫酸雾废气源强分析
本次评价选取最不利条件下(即位于破损电池暂存间的周转箱中的破损废铅酸电池全部发生泄漏)硫酸雾排放情况进行评价。
根据《环境统计手册》中推荐的酸雾统计公式,该项目液体挥发量计算如下:
Gz=M×(0.*+0.*V)×P×F
式中:
Gz:液体蒸发量(kg/h);
M:液体分子量(g/mol);硫酸:98;
V:蒸发液体表面空气流速,(m/s),一般取0.2~0.5,本次评价取0.3;
P:相应于酸液温度下的空气中的蒸汽分压,(硫酸浓度:约20%,工作温度:20℃,经查P=15.21毫米汞柱);
F:液体蒸发面表面积,m2;根据盛放破损废铅酸电池的周转箱的面积定,本项目破损电池暂存间设置2个周转箱用于盛放破损的废铅酸电池,每个周转箱的规格为1.5×1m,面积合计为3m2,取3m2计;
硫酸雾挥发量:
Gz硫酸雾=Gz-Gz水(20℃时水蒸汽的蒸发量为0.5L/m2·h)。
计算可得,液体挥发量为2.628kg/h,则硫酸雾挥发量为1.128kg/h。
产生时间按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计,则硫酸雾产生量为1.128kg/h,2.707t/a。
项目破损电池暂存间位于2#库房,平时处于密闭状态,内设微负压排气系统,使暂存间内处于微负压状态。破损电池暂存间产生的硫酸雾负压抽排风系统(收集率约为90%,总风量约为5000m3/h)+喷淋塔装置(净化效率90%)处理后由15m 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经计算,本工程硫酸雾有组织排放量为0.244t/a,排放速率为0.102kg/h,排放浓度为20.304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271t/a,排放速率为0.113kg/h。硫酸雾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6.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于锂电池分容工程分期建设,不同期间涉及的职工不同,产生的生活污水也不同。
(1)一期工程
项目锂电池分容工程一期工程定员1人,铅酸电池工程定员2人,全厂总职工定员3人,均不在厂内住宿,生活用水参考《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 5450.1-2021),生活用水按20 m3/人.a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60m3/a(0.2m3/d),排污系数取0.8,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m3/a(0.16m3/d)。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6.3噪声
项目不对回收的废铅酸电池进行拆解及后续深度加工,对回收的废锂电池进行分容,分容设备只要包括锂电池分容柜、气动冲床、电池内阻测试仪等,项目区内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车辆运输噪声、叉车装卸噪声、废旧锂电池分容过程中使用气动冲床设备产生的噪声、微负压排气系统运行时产生的风机噪声。气动冲床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排气系统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措施,厂界噪声满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3.6.4固废
项目一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锂电池旧焊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破损的废锂电池、废碱液、废防护用品以及废抹布和拖把。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在密闭的耐酸、耐腐蚀专用容器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破损的废铅酸电池、破损的废锂电池分别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损电池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碱液更换完成后盛放在密闭的专用防腐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防护用品、废抹布和拖把存放于单独的耐酸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址位于 (略) 沧县纸房头工业园区刑警队西200米第18号。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用地面积1330m2。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本项目厂区建筑物均为租赁,目前为空厂房,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设备装卸碰撞噪声和机械设备调试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人为噪声。同时,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等有效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五、项目运营期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一期废气,项目在破损电池暂存间产生的硫酸雾经“微负压抽风+喷淋塔(碱液喷淋)+15m高排气筒”进行处理,硫酸雾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二期无废气产生。2、废水:本项目一期、二期无生产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3、噪声:项目一期、二期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排气系统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项目一期、二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锂电池旧焊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破损的废锂电池、废碱液、废防护用品以及废抹布和拖把。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在密闭的耐酸、耐腐蚀专用容器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破损的废铅酸电池、破损的废锂电池分别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损电池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碱液更换完成后盛放在密闭的专用防腐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防护用品、废抹布和拖把存放于单独的耐酸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 SO2 0t/a;NOX 0t/a。
七、该项目建成 (略) 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沧县纸房头乡工业园刑警队西200米第18号 | 一致 |
占地面积 | 1330平方米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1#库房位于项目西侧,其中废铅酸电池存放区位于1#库房东侧;废锂电池存放区位于1#库房西侧,分容设备区位于废锂电池存放区的东北侧,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废锂电池存放区东部和分容设备区南侧。2#库房位于项目东侧,危废暂存间位于2#库房东南角,事故池位于1#库房和2#库房之间的北侧。办公室位于1#库房南侧旁边单独办公楼中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回收铅酸电池3千吨、锂电池1千吨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5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项目一期工程劳动定员为3人,其中锂电池工程1人,铅酸电池工程2人,年运行300 天,实行白班制,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时间为8小时 | 一致 |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及设施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功能 | 备注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分容设备 | / | 2套 | 对旧锂电池进行分容 | 属于锂电池分容工程,一期购置2套 | 一致 |
2 | 专业运输车辆 | / | 5台 | 废电池收集运输 | 外购,一期 | 一致 |
3 | 叉车 | 3t | 1台 | 装卸废旧电池 | 外购,一期 | 一致 |
4 | 地磅 | / | 1台 | 称重 | 外购,一期 | 一致 |
5 | 监控视频 | / | 1套 | 实时监控 | 外购,一期 | 一致 |
6 | 电池内阻测试仪 | CNS-3000 | 1台 | 去除锂电池焊点 | 分容设备配套设备,一期工程购置 | 一致 |
7 | 气动冲床 | * | 1台 | 筛分电池 | 分容设备配套设备,一期工程购置 | 一致 |
8 | 耐酸、耐腐蚀托盘 | / | 若干 | 盛放废旧电池 | 外购 | 一致 |
9 | 耐酸、耐腐蚀的PE桶、箱 | / | 若干 | 盛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 外购 | 一致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原料材料 | 原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
废铅酸电池 | t/a | 3000 | 来自摩托车,电动车,电信设备备用电源,银行设备备用电源,企业设备备用电源等各种有备用电源的设备 | 一致 | ||
废旧锂电池 | 三元锂离子电池 | t/a | 150 | 一致 | ||
磷酸铁锂离子电池 | t/a | 300 | 一致 | |||
锰酸锂离子电池 | t/a | 550 | 一致 | |||
防护用品 | 一期工程 | 套/a | 18 | 外购 | 一致 | |
能源 | 水 | 一期工程 | m3/a | 60 | 由园 (略) 提供 | 一致 |
电 | 一期工程 | Kw·h/a | 1000 | 由园区供电系统提供 | 一致 |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项目主要用水为自来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
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生活用水①一期工程
项目锂电池分容工程一期工程定员1人,铅酸电池工程定员2人,全厂总职工定员3人,均不在厂内住宿,生活用水参考《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 5450.1-2021),生活用水按20 m3/人.a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60m3/a(0.2m3/d),排污系数取0.8,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m3/a(0.16m3/d)。
本项目一期工程水平衡见,水平衡图见图2。
图2 水平衡图 单位m3/d
(2)供电
项目一期工程耗电量约1000kW·h/a,项目电力系统由当 (略) 提供,项目所在区 (略) 完备,电力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需求。
(3)供热
项目生产不用热,职工办公冬季取暖及夏季制冷采用单体空调。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生产工艺: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本项目仅收集、储存未破损的废旧电池,废旧电池外部有塑料壳做保护,内部结构紧凑,由汇流排将正负极板焊接固定成组,正常情况下无铅尘排放。废旧电池在装卸区装卸过程中,由于操作高度较低,一般不会导致电池破损,因此一般情况下完整无破损的电池无废气产生。
本项目收集的废电池均为各收集点更换下来的完整的废电池,经专用车辆运输至本项目厂区,一般不会对电池造成损坏,但是在装卸过程中由于意外原因,导致的操作不当,可能会产生少量的破损废铅酸电池和废锂电池,分别置于专用的耐酸容器(周转箱)中,存放于破损电池暂存间。由于废铅酸电池含有硫酸,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在储存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硫酸雾。
破损电池暂存间位于2#库房,暂存间内装有微负压排气系统,使房间处于微负压状态。2#库房在平时工作中处于密闭状态,破损电池暂存间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抽吸后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然后将处理达标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6.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于锂电池分容工程分期建设,不同期间涉及的职工不同,产生的生活污水也不同。
(1)一期工程
项目锂电池分容工程一期工程定员1人,铅酸电池工程定员2人,全厂总职工定员3人,均不在厂内住宿,生活用水参考《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 5450.1-2021),生活用水按20 m3/人.a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60m3/a(0.2m3/d),排污系数取0.8,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m3/a(0.16m3/d)。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4.6.3噪声
项目不对回收的废铅酸电池进行拆解及后续深度加工,对回收的废锂电池进行分容,分容设备只要包括锂电池分容柜、气动冲床、电池内阻测试仪等,项目区内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车辆运输噪声、叉车装卸噪声、废旧锂电池分容过程中使用气动冲床设备产生的噪声、微负压排气系统运行时产生的风机噪声。气动冲床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排气系统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措施,厂界噪声满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6.4固废
项目一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锂电池旧焊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破损的废锂电池、废碱液、废防护用品以及废抹布和拖把。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在密闭的耐酸、耐腐蚀专用容器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破损的废铅酸电池、破损的废锂电池分别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损电池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碱液更换完成后盛放在密闭的专用防腐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防护用品、废抹布和拖把存放于单独的耐酸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全厂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硫酸雾:0.54t/a。
经检测,硫酸雾年排放总量为:0.014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4.8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 保护目标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 内容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功能要求 | |
经度/° | 纬度/° | |||||||
大气 环境 | 祥和佳苑 | 116.7594 | 38.2679 | 居住区 | 居民 | 东 | 405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
声环境 | 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 《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 | ||||||
地下水 | 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目标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 | ||||||
生态环境 |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仅收集、储存未破损的废铅酸电池电池及废锂电池,本项目运营期正常情况下无废气产生;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见表8。
表8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限值mg/Nm3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采用标准 | |
排气筒高度/ m | 二级标准 | ||||
硫酸雾 | 1.2 | 45 | 15 | 1.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5.2 噪声标准
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见表9。
表9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类别 | 标准值dB(A) | 标准来源 | |
施工期 | 昼间 | 70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
夜间 | 55 | ||
运营期 | 昼间 | 6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夜间 | 55 |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见下表10:
表10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评价 因子 | 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 (μg/m3) | 标准值 (μg/m3) |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
S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8 | 60 | 13.3 | 达标 |
N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31 | 40 | 77.5 | 达标 |
PM10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69 | 70 | 98.6 | 达标 |
PM2.5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40 | 35 | 114.3 | 不达标 |
CO | 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位数 | 1200 | 4000 | 30 | 达标 |
O3 | 8小时平均第90位百分位数 | 164 | 160 | 102.5 | 不达标 |
根据公报结果,项目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2.5、O3。
目前沧县正在积极实施《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1]104号)、《河北省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冀气领组[2021]2号)和《 (略) 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沧气领[2021]1号),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5.3.2地表水质量标准
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实际开展全指标监测的地表水考核断面46个(河流45个断面,湖库1个点位)。其中达到或忧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3.5%;地表水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2.2%;地表水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3%;无劣V类水质断面。1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3.1%,比2020年提升15.4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与2020年持平。按照国家公布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略) 地表水水质2021年与2020年相比,改善幅度为21.31%。 (略) 5个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点位水质全部为优良水质,水质状况良好。
5.3.3声环境标准
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现状调查。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1。
表11废气 、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仪器名称及编号 | 检出限 |
硫酸雾 |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44-2016 |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6) OIC-600离子色谱仪(CZKY-YQ040) | 0.2mg/m3 |
TW-2200D大气/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07、YQ008、YQ009) DYM3空盒气压表(CZKY-YQ082) OIC-600离子色谱仪(CZKY-YQ040) | 0.005mg/m3 | ||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 | FYF-1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CZKY-YQ081)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CZKY-YQ002) AWA6022A声校准器(CZKY-YQ004) | — |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
4、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 (略) 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6、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达75%,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的工况要求。
7.2废气监测结果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均值 | ||||
排气筒DA001出口(15m) 2024.05.27 | 标干流量 | m3/h | 1979 | 2002 | 2005 | 1995 | |
硫酸雾 | 排放浓度 | mg/m3 | 2.03 | 2.24 | 2.81 | 2.36 | |
排放速率 | kg/h | 4.02×10-3 | 4.48×10-3 | 5.63×10-3 | 4.71×10-3 | ||
排气筒DA001出口(15m) 2024.05.28 | 标干流量 | m3/h | 2088 | 2034 | 2042 | 2055 | |
硫酸雾 | 排放浓度 | mg/m3 | 2.02 | 2.17 | 1.93 | 2.04 | |
排放速率 | kg/h | 4.22×10-3 | 4.41×10-3 | 3.94×10-3 | 4.19×10-3 |
7.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3。
表13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 及采样日期 | 单位 | 点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最大值 | |||
硫酸雾 2024.05.27 | mg/m3 | 下风向1# | 0.065 | 0.066 | 0.077 | 0.077 |
下风向2# | 0.065 | 0.057 | 0.053 | |||
下风向3# | 0.063 | 0.062 | 0.052 | |||
硫酸雾 2024.05.28 | mg/m3 | 下风向1# | 0.051 | 0.040 | 0.039 | 0.065 |
下风向2# | 0.053 | 0.065 | 0.054 | |||
下风向3# | 0.046 | 0.033 | 0.035 |
7.3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4。
表14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 检测结果dB(A) | |
2024.05.27 | 2024.05.28 | |
昼间 | 昼间 | |
南厂界1# | 58 | 62 |
西厂界2# | 59 | 59 |
北厂界3# | 60 | 60 |
气象条件 | 2024.05.27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6m/s 2024.05.28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5m/s | |
备注 | 东侧紧邻企业,不具备检测条件 |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见表15。
表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落实情况 |
大气 环境 | 排气筒DA001 | 硫酸雾 | “微负压抽风+喷淋塔(碱液喷淋)+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落实 |
厂界 | 硫酸雾 | /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NH3-N、SS | 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 | / | 落实 |
声环境 | 厂界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落实 |
固体 废物 | / | 生活垃圾 | 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相关要求 | 落实 |
一般固体废物 | 旧焊渣 | 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 | ||
危险废物 | 废铅酸电池泄漏液 | 在密闭的耐酸、耐腐蚀专用容器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 ||
废锂电池泄漏液 | |||||
废碱液 | |||||
破损的废铅酸电池 | 分别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损电池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破损的废锂电池 | |||||
废防护用品 | 存放于单独的耐酸容器中,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废抹布和拖把 |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本项目仅收集、储存未破损的废旧电池,废旧电池外部有塑料壳做保护,内部结构紧凑,由汇流排将正负极板焊接固定成组,正常情况下无铅尘排放。废旧电池在装卸区装卸过程中,由于操作高度较低,一般不会导致电池破损,因此一般情况下完整无破损的电池无废气产生。
本项目收集的废电池均为各收集点更换下来的完整的废电池,经专用车辆运输至本项目厂区,一般不会对电池造成损坏,但是在装卸过程中由于意外原因,导致的操作不当,可能会产生少量的破损废铅酸电池和废锂电池,分别置于专用的耐酸容器(周转箱)中,存放于破损电池暂存间。由于废铅酸电池含有硫酸,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在储存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硫酸雾。
破损电池暂存间位于2#库房,暂存间内装有微负压排气系统,使房间处于微负压状态。2#库房在平时工作中处于密闭状态,破损电池暂存间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抽吸后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然后将处理达标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0.1.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于锂电池分容工程分期建设,不同期间涉及的职工不同,产生的生活污水也不同。
(1)一期工程
项目锂电池分容工程一期工程定员1人,铅酸电池工程定员2人,全厂总职工定员3人,均不在厂内住宿,生活用水参考《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 5450.1-2021),生活用水按20 m3/人.a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60m3/a(0.2m3/d),排污系数取0.8,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8m3/a(0.16m3/d)。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10.1.3噪声
项目不对回收的废铅酸电池进行拆解及后续深度加工,对回收的废锂电池进行分容,分容设备只要包括锂电池分容柜、气动冲床、电池内阻测试仪等,项目区内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车辆运输噪声、叉车装卸噪声、废旧锂电池分容过程中使用气动冲床设备产生的噪声、微负压排气系统运行时产生的风机噪声。气动冲床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排气系统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措施,厂界噪声满足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10.1.4固废
项目一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锂电池旧焊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破损的废铅酸电池和破损的废锂电池、废碱液、废防护用品以及废抹布和拖把。废铅酸电池泄漏液、废锂电池泄漏液在密闭的耐酸、耐腐蚀专用容器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破损的废铅酸电池、破损的废锂电池分别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塑料容器中,存放至破损电池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碱液更换完成后盛放在密闭的专用防腐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防护用品、废抹布和拖把存放于单独的耐酸容器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10.1.5总量控制
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全厂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硫酸雾:0.54t/a。
经检测,硫酸雾年排放总量为:0.014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通过环境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10.2 验收结论
经检测,项目排气筒DA001出口废气中,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2.8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63×1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硫酸雾(其他)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浓度≤45mg/m3、速率≤1.5kg/h)。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硫酸雾最高排放浓度为0.07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浓度≤1.2mg/m3)。
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
10.3 建议
沧州锦芃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存储一期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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