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桥开发区单元33A-01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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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桥开发区单元33A-01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金桥开发区Y00-1203单元33A-01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浦金府〔2024〕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景观环境,促进地区开发建设,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金桥开发区Y00-1203单元33A-01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位于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Y00-1203单元33A-01,东 (略) ,南至 (略) , (略) ,北 (略) ,建设用地面积约1.58公顷(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园路地坪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深入研究绿化工程方案,细化项目建设内容,优化功能布局,提升景观品质,发挥绿地功能,并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你镇镇级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 30 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略) 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金桥开发区Y00-1203单元33A-01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浦金府〔2024〕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景观环境,促进地区开发建设,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金桥开发区Y00-1203单元33A-01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位于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Y00-1203单元33A-01,东 (略) ,南至 (略) , (略) ,北 (略) ,建设用地面积约1.58公顷(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园路地坪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深入研究绿化工程方案,细化项目建设内容,优化功能布局,提升景观品质,发挥绿地功能,并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你镇镇级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 30 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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