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中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磷酸法活性炭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高安中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磷酸法活性炭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高安 (略) 年产6000吨磷酸法活性炭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建筑陶瓷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高安 (略) |
环评机构 |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高安 (略) 年产6000吨磷酸法活性炭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建筑陶瓷产业园)、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23′51.09″、北纬28°12′33.67″,总占地面积35亩。厂区东侧为鼎冠陶瓷;南侧为园区空闲工业用地;西侧为园 (略) ,道路对侧为古池陶瓷;北侧现状为荒草地,根据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将该地块纳为园区环卫用地,作为园区锂渣消纳场。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内容主要包括:(1)依托厂区内现有的两条炭活化回转窑,通过在两条炭活化回转窑中间段加装天然气燃烧器,使回转窑头部及中部同时供热,以提高回转窑工作效率,同时利用其余工段的产能余量,将企业活性炭生产产能提升至6000t/a;(2)现有项目原料干燥废气处理方式“旋风除尘+水喷淋”改造为“旋风除尘+碱喷淋+高压静电除尘”且排气筒高度增加至25m,炭活化废气处理方式“2级水喷淋+高压静电+碱喷淋”改造为“2级水喷淋+碱喷淋+高压静电+碱喷淋”,成品干燥废气处理方式“布袋除尘+水喷淋”改造为“布袋除尘+碱喷淋”;(3)淘汰现有两台生物质热水锅炉,利用炭活化回转窑窑头余热给热水发生器交换出热水;(4)现有项目成品粉碎废气处理设施加装一根15m高排气筒,废气排放方式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5)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由300m3扩建至600m3。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原料烘干车间、活化漂洗车间、烘干粉碎车间、包装间等;贮运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储罐仓库、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辅助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综合办公楼、门卫、配电室、机修车间等;公用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新建供气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车间三级沉淀池、炭活化废气二级喷淋水沉淀池、事故池(300m3,兼消防废水池)、车间应急事故池(60m3)、一般固废仓库(300m2)、噪声防治措施等,改建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扩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300m3扩建至600m3),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 项目主要以外购的木屑、85%磷酸、98%硫酸等为原辅材料,经筛选、木屑烘干、拌合、炭活化、回收漂洗、压滤脱水、成品干燥、粉碎、包装、质检等工序生产活性炭。 改扩建项目产品方案:活性炭产能通过改扩建由3200t/a提升至6000t/a。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4.0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漂洗、冲炭、脱水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漂洗、冲炭、脱水废水部分用于炭活化炉烟气二级水喷淋,剩余部分与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初沉池+二沉池+中和除磷+三级沉淀池,处理规模120t/d)处理满足高安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再通过厂区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1排入园 (略) ,再排入高安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满足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再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2排入园 (略) ,再排入高安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肖江。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配料、除杂废气,原料干燥废气,炭化活化工序尾气,回收、漂洗工序废气,成品干燥废气,粉碎粉尘,包装粉尘,储罐区废气,实验室废气及食堂油烟。 DA001:排放原料干燥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等,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除尘+碱喷淋+高压静电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后,再通过一根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DA002:排放炭化活化工序尾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磷酸雾、硫酸雾、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等。炭活化工序废气采用2套“二级水喷淋塔+碱喷淋+高压静电除尘+碱喷淋”装置分别对2条炭活化回转炉废气进行处理,尾气合并排放,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其他炉窑排放二级标准,SO2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NOX、硫酸雾、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磷酸雾满足《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计算得出的限值要求后,再通过一根3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DA003:排放成品干燥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等,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碱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颗粒物、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后,再通过一根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DA004:排放粉碎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采用密闭粉碎机,废气收集后再通过二套“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尾气合并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后,再通过一根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净化效率75%,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从专用烟道排出。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配料、除杂废气,回收、漂洗工序废气、包装粉尘、储罐区废气、实验室废气等。通过要求工作人员在配料、除杂、回收、漂洗时,尽量缩短投料时间,并加强车间的机械通风及厂区绿化,生产系统尽可能封闭,做好设备密闭等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无组织颗粒物、硫酸雾、VOCS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磷酸雾厂界浓度满足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计算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技改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烘干粉碎车间、活化漂洗车间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储罐区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附件: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高安 (略) 年产6000吨磷酸法活性炭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建筑陶瓷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高安 (略) |
环评机构 |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高安 (略) 年产6000吨磷酸法活性炭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建筑陶瓷产业园)、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23′51.09″、北纬28°12′33.67″,总占地面积35亩。厂区东侧为鼎冠陶瓷;南侧为园区空闲工业用地;西侧为园 (略) ,道路对侧为古池陶瓷;北侧现状为荒草地,根据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将该地块纳为园区环卫用地,作为园区锂渣消纳场。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内容主要包括:(1)依托厂区内现有的两条炭活化回转窑,通过在两条炭活化回转窑中间段加装天然气燃烧器,使回转窑头部及中部同时供热,以提高回转窑工作效率,同时利用其余工段的产能余量,将企业活性炭生产产能提升至6000t/a;(2)现有项目原料干燥废气处理方式“旋风除尘+水喷淋”改造为“旋风除尘+碱喷淋+高压静电除尘”且排气筒高度增加至25m,炭活化废气处理方式“2级水喷淋+高压静电+碱喷淋”改造为“2级水喷淋+碱喷淋+高压静电+碱喷淋”,成品干燥废气处理方式“布袋除尘+水喷淋”改造为“布袋除尘+碱喷淋”;(3)淘汰现有两台生物质热水锅炉,利用炭活化回转窑窑头余热给热水发生器交换出热水;(4)现有项目成品粉碎废气处理设施加装一根15m高排气筒,废气排放方式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5)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由300m3扩建至600m3。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原料烘干车间、活化漂洗车间、烘干粉碎车间、包装间等;贮运工程包括依托现有储罐仓库、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辅助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综合办公楼、门卫、配电室、机修车间等;公用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新建供气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车间三级沉淀池、炭活化废气二级喷淋水沉淀池、事故池(300m3,兼消防废水池)、车间应急事故池(60m3)、一般固废仓库(300m2)、噪声防治措施等,改建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扩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300m3扩建至600m3),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 项目主要以外购的木屑、85%磷酸、98%硫酸等为原辅材料,经筛选、木屑烘干、拌合、炭活化、回收漂洗、压滤脱水、成品干燥、粉碎、包装、质检等工序生产活性炭。 改扩建项目产品方案:活性炭产能通过改扩建由3200t/a提升至6000t/a。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4.0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漂洗、冲炭、脱水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漂洗、冲炭、脱水废水部分用于炭活化炉烟气二级水喷淋,剩余部分与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初沉池+二沉池+中和除磷+三级沉淀池,处理规模120t/d)处理满足高安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再通过厂区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1排入园 (略) ,再排入高安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满足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再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2排入园 (略) ,再排入高安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肖江。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配料、除杂废气,原料干燥废气,炭化活化工序尾气,回收、漂洗工序废气,成品干燥废气,粉碎粉尘,包装粉尘,储罐区废气,实验室废气及食堂油烟。 DA001:排放原料干燥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等,收集后通过一套“旋风除尘+碱喷淋+高压静电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后,再通过一根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DA002:排放炭化活化工序尾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磷酸雾、硫酸雾、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等。炭活化工序废气采用2套“二级水喷淋塔+碱喷淋+高压静电除尘+碱喷淋”装置分别对2条炭活化回转炉废气进行处理,尾气合并排放,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其他炉窑排放二级标准,SO2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NOX、硫酸雾、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磷酸雾满足《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计算得出的限值要求后,再通过一根3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DA003:排放成品干燥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等,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碱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颗粒物、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后,再通过一根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DA004:排放粉碎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采用密闭粉碎机,废气收集后再通过二套“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尾气合并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后,再通过一根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净化效率75%,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从专用烟道排出。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配料、除杂废气,回收、漂洗工序废气、包装粉尘、储罐区废气、实验室废气等。通过要求工作人员在配料、除杂、回收、漂洗时,尽量缩短投料时间,并加强车间的机械通风及厂区绿化,生产系统尽可能封闭,做好设备密闭等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无组织颗粒物、硫酸雾、VOCS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磷酸雾厂界浓度满足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计算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技改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烘干粉碎车间、活化漂洗车间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储罐区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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