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水泥预制件项目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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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水泥预制件项目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2024年4月2日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
  通讯地址: (略) 滏东北大街55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北 (略) 水泥预制件项目 河北 (略) (略) 丛台区南吕固乡贾村村北 河北 (略) (1)项目名称:河北 (略) 水泥预制件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6.67%。
(5)建设地点及周边关系
(略) 丛台区南吕固乡贾村村北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114度35分13秒 北纬:36度42分50秒。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139㎡,利用现有场地新建料棚1座。购置搅拌机、筒仓等设备,建设一条水泥预制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检查井2.*个。
一、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建筑材料水泥、砂子及地基挖掘弃土转运、临时堆存产生的施工扬尘和车辆运输、进出工地所产生的施工扬尘,以及运输机械、车辆的尾气。
(1)施工期扬尘
施工期扬尘产生源主要有:场地清理、土方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建筑材料(土、水泥、砂子、砖等)的运输、现场装卸、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车辆行驶 (略) 扬尘及施工场地二次扬尘。施工期扬尘属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的源强与施工的时间、地点、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诸多因素有关,是一个复杂、较难定量的问题。针对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本评价对项目施工过程提出以下要求,采取合理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期间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尽可能小的影响。
为有效控制施工期间的扬尘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及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河北省2021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及同类施工场地采取的抑尘措施, (略) 施工提出扬尘控制要求。通过采取以下抑尘措施,可较大限度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人员较少,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泼洒抑尘,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噪声设备主要有运输车辆、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噪声级一般在65~110dB(A)之间。四、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弃土、废弃的各类包装垃圾等。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在外运过程中采用密闭垃圾运输车,避免沿途遗洒,并按环卫 (略) 线行驶;施工现场废弃的建筑垃圾宜分类回收,施工中产生的碎砖、石、砼块、黄沙、弃土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各类建材的包装箱、袋等应派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弃土应及时收集用于厂区平整、地基填筑和绿化。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综合上述,施工期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经采取措施可将其不良影响降至最低程度,而且这些影响一般属于可逆的,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结束。
2024年4月2日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
  通讯地址: (略) 滏东北大街55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北 (略) 水泥预制件项目 河北 (略) (略) 丛台区南吕固乡贾村村北 河北 (略) (1)项目名称:河北 (略) 水泥预制件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6.67%。
(5)建设地点及周边关系
(略) 丛台区南吕固乡贾村村北厂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标:114度35分13秒 北纬:36度42分50秒。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139㎡,利用现有场地新建料棚1座。购置搅拌机、筒仓等设备,建设一条水泥预制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检查井2.*个。
一、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建筑材料水泥、砂子及地基挖掘弃土转运、临时堆存产生的施工扬尘和车辆运输、进出工地所产生的施工扬尘,以及运输机械、车辆的尾气。
(1)施工期扬尘
施工期扬尘产生源主要有:场地清理、土方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建筑材料(土、水泥、砂子、砖等)的运输、现场装卸、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车辆行驶 (略) 扬尘及施工场地二次扬尘。施工期扬尘属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的源强与施工的时间、地点、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诸多因素有关,是一个复杂、较难定量的问题。针对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本评价对项目施工过程提出以下要求,采取合理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期间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尽可能小的影响。
为有效控制施工期间的扬尘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及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河北省2021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及同类施工场地采取的抑尘措施, (略) 施工提出扬尘控制要求。通过采取以下抑尘措施,可较大限度地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人员较少,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泼洒抑尘,厂区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噪声设备主要有运输车辆、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等,噪声级一般在65~110dB(A)之间。四、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弃土、废弃的各类包装垃圾等。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在外运过程中采用密闭垃圾运输车,避免沿途遗洒,并按环卫 (略) 线行驶;施工现场废弃的建筑垃圾宜分类回收,施工中产生的碎砖、石、砼块、黄沙、弃土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各类建材的包装箱、袋等应派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送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弃土应及时收集用于厂区平整、地基填筑和绿化。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综合上述,施工期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经采取措施可将其不良影响降至最低程度,而且这些影响一般属于可逆的,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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