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省级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承接单位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3年度省级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承接单位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2〕47号),我县2023年省级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剩余18.*元,为加强和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结合我县实际,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扶持林竹产业、花卉苗木产业、森林康养产业、油茶、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项目优先扶持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省、市(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林业标准社、省、市级示范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存在毁林开垦行为的企业、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不予列入补助。项目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经企业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林业局相关技术人员复核后报局党组研究通过,确定福 (略) ,古田县广农茯苓农业专业合作社分别为项目承接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 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3日。联系电话:0593-*。

  古田县林业局

  2024年7月30日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2〕47号),我县2023年省级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剩余18.*元,为加强和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结合我县实际,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扶持林竹产业、花卉苗木产业、森林康养产业、油茶、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项目优先扶持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省、市(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林业标准社、省、市级示范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存在毁林开垦行为的企业、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不予列入补助。项目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经企业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林业局相关技术人员复核后报局党组研究通过,确定福 (略) ,古田县广农茯苓农业专业合作社分别为项目承接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 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3日。联系电话:0593-*。

  古田县林业局

  2024年7月3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