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综合保税区保税馨港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贵阳综合保税区保税馨港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贵阳综合保税区保税馨港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位于都拉乡奔土村,总规划用地面积为*.99m2,约合16.1265亩。地块东至奔土村村委,南至都拉营奔土安置房,西至盐沙大道,北至白云区都拉小学,中心地理坐标为106.*°,26.*°(GS2022)。
本次调查地块现状主要为耕地,属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017)的旱地(0103),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旱地(0103)。根据建设单位拟规划用途,本地块规划用地类别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0701),规划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的第一类用地,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第一类建设用地开展调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黔自然资发[2020]10号),根据“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委托贵州英科 (略) 承担该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收集了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收集项目地块周边历史资料,汇总各阶段的工作成果,编制完成了《贵阳综合保税区保税馨港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总结论:经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判断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贵阳综合保税区保税馨港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位于都拉乡奔土村,总规划用地面积为*.99m2,约合16.1265亩。地块东至奔土村村委,南至都拉营奔土安置房,西至盐沙大道,北至白云区都拉小学,中心地理坐标为106.*°,26.*°(GS2022)。
本次调查地块现状主要为耕地,属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017)的旱地(0103),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旱地(0103)。根据建设单位拟规划用途,本地块规划用地类别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0701),规划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的第一类用地,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第一类建设用地开展调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黔自然资发[2020]10号),根据“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委托贵州英科 (略) 承担该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收集了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在此基础上收集项目地块周边历史资料,汇总各阶段的工作成果,编制完成了《贵阳综合保税区保税馨港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总结论:经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判断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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