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管理运营部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管理运营部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落实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4〕19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阳财绩〔2024〕18号),我部拟组织有关人员对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等5家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一)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管理运营部

(三) (略) 郊区杨家庄学校

(四)阳泉 (略)

(五)阳泉建 (略)

二、检查的内容和检查重点:

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对被检查单位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

(一)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情况。重点检查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其中:学校“营养膳食补助、学生餐费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略) 及企业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合规性,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等。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须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等情况。

(三)预算管理情况。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是否按要求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是否存在超标准安排预算,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或超范围支出的情况等。

(四)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三、检查时间

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8月底结束。

四、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和检查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人员违规投诉举报电话:0353---*

检查业务线索举报电话:0353----*

附:财政检查人员检查工作纪律

2024年7月30日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一、四项纪律

(一)强化政治纪律,坚定信念勇于担当。

(二)强化廉政纪律,廉洁自律守住底线。

(三)强化工作纪律,依法用权作风过硬。

(四)强化保密纪律,筑牢防线严守秘密。

二、八个不准

(一)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住宿安排。

(二)不准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三)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

(四)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移动支付红包、虚拟货币等。

(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

(六)不准利用检查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七)不准接受他人请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

(八)未经财政厅批准,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信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落实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4〕19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阳财绩〔2024〕18号),我部拟组织有关人员对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等5家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一)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管理运营部

(三) (略) 郊区杨家庄学校

(四)阳泉 (略)

(五)阳泉建 (略)

二、检查的内容和检查重点:

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对被检查单位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预算管理等情况。

(一)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情况。重点检查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其中:学校“营养膳食补助、学生餐费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略) 及企业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合规性,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等。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须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等情况。

(三)预算管理情况。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是否按要求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是否存在超标准安排预算,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或超范围支出的情况等。

(四)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三、检查时间

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8月底结束。

四、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和检查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人员违规投诉举报电话:0353---*

检查业务线索举报电话:0353----*

附:财政检查人员检查工作纪律

2024年7月30日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一、四项纪律

(一)强化政治纪律,坚定信念勇于担当。

(二)强化廉政纪律,廉洁自律守住底线。

(三)强化工作纪律,依法用权作风过硬。

(四)强化保密纪律,筑牢防线严守秘密。

二、八个不准

(一)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住宿安排。

(二)不准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三)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

(四)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移动支付红包、虚拟货币等。

(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

(六)不准利用检查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七)不准接受他人请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

(八)未经财政厅批准,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