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双阳线盂县过境交口-西小坪公路改建工程新增永久性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情况公示
省道双阳线盂县过境交口-西小坪公路改建工程新增永久性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情况公示
依据《省道双阳线盂县过境(交口-西小坪)公路改建工程新增永久性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我局委派相关人员对该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进行了现场查验,具体情况如下:
该项目永久性使用盂县集体林地面积10.1572hm2,其权属涉及:北下庄乡北下庄村0.3895 hm2、后川村0.0148 hm2、石旧都村0.2675 hm2、王家庄0.1847 hm2;苌池镇熬子坡村0.0256 hm2、龙泉村0.7014 hm2、鑫罗村0.2507 hm2、芝角村0.0273 hm2;南娄镇西小坪村0.5554 hm2;孙家庄镇白家庄村0.2490 hm2、禅房村1.0254 hm2、东盂北村0.2611 hm2、沟西村0.3513 hm2、古咀村0.4569 hm2、洪庄村0.1724 hm2、石辉坪村0.9775 hm2、土塔村1.7587 hm2、王炭咀村1.1636 hm2、西盂北村0.1502 hm2、阳坡村0.2194 hm2;仙人乡交口村0.9548 hm2;按使用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4.5088hm2,经济林林地1.1213hm2,其它林地4.5271hm2;按林地地类分:乔木林地5.6301hm2,一般灌木林地3.3761hm2,未成林造林地0.2178hm2,疏林地0.9332hm2;按林地保护等级分:全部为Ⅳ级保护林地;按森林类别分:全部为一般商品林地;按林种分:用材林4.5088hm2,经济林1.1213hm2,其它林4.5271hm2。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
该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现状符合盂县最新审批的国土三调数据,与盂县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2020年度)不一致小班207个,总面积10.7092hm2,全部属于三调新增林地。
该项目是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双阳线盂县过境(交口-西小坪)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交通发〔2017〕509号)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规定的使用林地条件,也符合盂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该项目区无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分布,不是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和集中分布区,项目位置不在我省候鸟迁徙通道上。
该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国家公园等生态敏感区。
该 (略) 规划区0.4569m2。
该项目不涉及退耕还林地。
该项目不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地和省级公益林地。
至该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现场查验工作结束为止,该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占林地现象。
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本次现场查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公示日期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反馈。联系电话:0353-*。
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
依据《省道双阳线盂县过境(交口-西小坪)公路改建工程新增永久性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我局委派相关人员对该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进行了现场查验,具体情况如下:
该项目永久性使用盂县集体林地面积10.1572hm2,其权属涉及:北下庄乡北下庄村0.3895 hm2、后川村0.0148 hm2、石旧都村0.2675 hm2、王家庄0.1847 hm2;苌池镇熬子坡村0.0256 hm2、龙泉村0.7014 hm2、鑫罗村0.2507 hm2、芝角村0.0273 hm2;南娄镇西小坪村0.5554 hm2;孙家庄镇白家庄村0.2490 hm2、禅房村1.0254 hm2、东盂北村0.2611 hm2、沟西村0.3513 hm2、古咀村0.4569 hm2、洪庄村0.1724 hm2、石辉坪村0.9775 hm2、土塔村1.7587 hm2、王炭咀村1.1636 hm2、西盂北村0.1502 hm2、阳坡村0.2194 hm2;仙人乡交口村0.9548 hm2;按使用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4.5088hm2,经济林林地1.1213hm2,其它林地4.5271hm2;按林地地类分:乔木林地5.6301hm2,一般灌木林地3.3761hm2,未成林造林地0.2178hm2,疏林地0.9332hm2;按林地保护等级分:全部为Ⅳ级保护林地;按森林类别分:全部为一般商品林地;按林种分:用材林4.5088hm2,经济林1.1213hm2,其它林4.5271hm2。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
该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现状符合盂县最新审批的国土三调数据,与盂县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2020年度)不一致小班207个,总面积10.7092hm2,全部属于三调新增林地。
该项目是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双阳线盂县过境(交口-西小坪)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交通发〔2017〕509号)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规定的使用林地条件,也符合盂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该项目区无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分布,不是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和集中分布区,项目位置不在我省候鸟迁徙通道上。
该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国家公园等生态敏感区。
该 (略) 规划区0.4569m2。
该项目不涉及退耕还林地。
该项目不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地和省级公益林地。
至该项目永久性使用林地现场查验工作结束为止,该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占林地现象。
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本次现场查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公示日期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反馈。联系电话:0353-*。
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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