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8月2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澜沧厚生铅锌矿采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4年7月29日-8月2日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澜沧厚生铅锌矿采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澜沧厚生铅锌矿采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思 (略) 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澜沧厚生铅锌矿采选厂建设项目 | (略) 澜沧县勐朗镇 | 澜沧厚生铅锌矿采选厂 | 云南博曦 (略) | 项目依托现有矿山在距离矿山约600m处新建一座选矿厂,规模为年处理*吨原矿。原矿经浮选后获得品位为55%的铅精矿589.1t/a(含银品位为3900g/t)、品位为46%的锌精矿1042.4t/a。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8.*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7.14%。 |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原矿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粉矿仓进料口处产生的粉尘、原矿堆场粉尘、破碎和筛分集气罩逸散的粉尘、精矿临时堆场扬尘、尾矿渣临时堆场扬尘及药剂废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运营期产生选矿废水、机修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生产废水收集池事故排放时可能对周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和施工期运输车辆、运营期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水力旋流器、浮选设备、各类泵等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项目产生的尾矿渣、除尘灰、初期雨水收集池底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矿物油、生活垃圾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 (六)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占地破坏植被,局部区域植被铲除、动物迁徙、水土流失侵蚀度增加,使局部生物量减少,局部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的破坏。 (七)环境风险影响。废机油泄漏、废水非正常排放和原矿、精矿、尾矿渣泄漏而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 (略) 面清扫、路面洒水、车速限制、砂石等建材覆盖运输、堆放等措施;运营期在颚式破碎机的出料口、振动筛顶部、各皮带转载点、粉矿仓进料口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为85%),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风量为1000m3/h,净化效率为99%)处理后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各个堆场建设顶棚及除进出口外的严密围挡(进出口设置软帘)、洒水降尘、加强通风等。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选矿废水进入选厂内部选矿循环回用水高位水池,仅供选矿生产。地面降尘、洗车等辅助工程用水由处理达标后的矿井涌水高位水池供给;运营期选厂废水进入厂区废水沉淀池,再经回水加压泵加压输送至选厂内部选矿循环回用水高位水池后分配至各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选矿废水应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直接排放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24)(工艺与产品用水)回用标准,并定期对选矿废水进行监测,不能满足回用标准时应根据其水质情况设置污水处理站;机修废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在选厂原料堆场、精矿堆场、尾矿渣堆场区域分别设置容积为25m3、5m3、6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在尾矿渣堆场、精矿堆场内部地势较低处分别设置1m3和0.3m3渗滤液收集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2.5m3/d,“二级生化+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的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后排入集水池(容积为13m3)中暂存,非雨天全部回用 (略) 洒水降尘和绿化用水,不外排。在地势最低的尾矿渣堆场旁建设一座容积为340m3生产废水事故水池,事故情况下,应立即停产检修,有效收集事故废水,防止事故废水外排,不得对区域地表水造成污染影响。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防渗漏措施要求、跟踪监测计划和管理要求。项目设置4个监控井,分别是现有的1#、2#、3#泉点以及厂区内收集池地下水径流方向下游10m设置的1个监测井,发现存在污染物渗漏或跟踪监测指标升高等污染迹象时,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修复措施及时阻止污染物泄漏,阻断污染途径。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式。运营期应加强管理,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设备置于室内等措施,加强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水力旋流器、浮选设备、各类泵等设备间的封闭隔声措施,风机安装消声器、扩散塔,周围加强绿化,采用乔灌木结合的方式设置绿化隔离带,定期对各类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营期厂界噪声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投产后,应对生产固废开展属性鉴别,按鉴别结果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范危险废物转移活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第Ⅰ、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等要求。各项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中相关要求规范管理台账。若尾矿外送处置途径不畅,企业须停止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等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理;废矿物油除部分用于项目区设备润滑外,剩余部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跟踪监测和评估,若周边土壤存在污染途径或累积性升高等污染迹象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阻止污染途径。施工期严格控制在厂区范围内施工,尽量缩短工期,降低水土流失;运营期加强污水处理站的管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加强绿化建设等。 (七)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企业每年至少自行开展一次全面的铊污染隐患排查,及时整治隐患问题。按照铊的全链条管理要求,建立含铊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台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设专人负责管理,规范台账记录,定时进行检查巡视。工业场地内配备应急桶、铲子、沙子等应急物资。按要求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澜沧厚生铅锌矿采选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思 (略) 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澜沧厚生铅锌矿采选厂建设项目 | (略) 澜沧县勐朗镇 | 澜沧厚生铅锌矿采选厂 | 云南博曦 (略) | 项目依托现有矿山在距离矿山约600m处新建一座选矿厂,规模为年处理*吨原矿。原矿经浮选后获得品位为55%的铅精矿589.1t/a(含银品位为3900g/t)、品位为46%的锌精矿1042.4t/a。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8.*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7.14%。 |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原矿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粉矿仓进料口处产生的粉尘、原矿堆场粉尘、破碎和筛分集气罩逸散的粉尘、精矿临时堆场扬尘、尾矿渣临时堆场扬尘及药剂废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运营期产生选矿废水、机修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生产废水收集池事故排放时可能对周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和施工期运输车辆、运营期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水力旋流器、浮选设备、各类泵等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项目产生的尾矿渣、除尘灰、初期雨水收集池底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矿物油、生活垃圾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 (六)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占地破坏植被,局部区域植被铲除、动物迁徙、水土流失侵蚀度增加,使局部生物量减少,局部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的破坏。 (七)环境风险影响。废机油泄漏、废水非正常排放和原矿、精矿、尾矿渣泄漏而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 (略) 面清扫、路面洒水、车速限制、砂石等建材覆盖运输、堆放等措施;运营期在颚式破碎机的出料口、振动筛顶部、各皮带转载点、粉矿仓进料口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为85%),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风量为1000m3/h,净化效率为99%)处理后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各个堆场建设顶棚及除进出口外的严密围挡(进出口设置软帘)、洒水降尘、加强通风等。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选矿废水进入选厂内部选矿循环回用水高位水池,仅供选矿生产。地面降尘、洗车等辅助工程用水由处理达标后的矿井涌水高位水池供给;运营期选厂废水进入厂区废水沉淀池,再经回水加压泵加压输送至选厂内部选矿循环回用水高位水池后分配至各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选矿废水应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直接排放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24)(工艺与产品用水)回用标准,并定期对选矿废水进行监测,不能满足回用标准时应根据其水质情况设置污水处理站;机修废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在选厂原料堆场、精矿堆场、尾矿渣堆场区域分别设置容积为25m3、5m3、6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在尾矿渣堆场、精矿堆场内部地势较低处分别设置1m3和0.3m3渗滤液收集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2.5m3/d,“二级生化+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的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后排入集水池(容积为13m3)中暂存,非雨天全部回用 (略) 洒水降尘和绿化用水,不外排。在地势最低的尾矿渣堆场旁建设一座容积为340m3生产废水事故水池,事故情况下,应立即停产检修,有效收集事故废水,防止事故废水外排,不得对区域地表水造成污染影响。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防渗漏措施要求、跟踪监测计划和管理要求。项目设置4个监控井,分别是现有的1#、2#、3#泉点以及厂区内收集池地下水径流方向下游10m设置的1个监测井,发现存在污染物渗漏或跟踪监测指标升高等污染迹象时,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修复措施及时阻止污染物泄漏,阻断污染途径。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式。运营期应加强管理,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设备置于室内等措施,加强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水力旋流器、浮选设备、各类泵等设备间的封闭隔声措施,风机安装消声器、扩散塔,周围加强绿化,采用乔灌木结合的方式设置绿化隔离带,定期对各类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营期厂界噪声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投产后,应对生产固废开展属性鉴别,按鉴别结果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范危险废物转移活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第Ⅰ、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等要求。各项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中相关要求规范管理台账。若尾矿外送处置途径不畅,企业须停止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等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理;废矿物油除部分用于项目区设备润滑外,剩余部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降低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跟踪监测和评估,若周边土壤存在污染途径或累积性升高等污染迹象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阻止污染途径。施工期严格控制在厂区范围内施工,尽量缩短工期,降低水土流失;运营期加强污水处理站的管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加强绿化建设等。 (七)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企业每年至少自行开展一次全面的铊污染隐患排查,及时整治隐患问题。按照铊的全链条管理要求,建立含铊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台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设专人负责管理,规范台账记录,定时进行检查巡视。工业场地内配备应急桶、铲子、沙子等应急物资。按要求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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