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天津西青普乐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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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天津西青普乐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略) (略) 天津西青普乐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30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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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西青普乐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略)

(略) 西青区西营门街道

联合泰泽 (略)

为满足西青区负荷发展需要,提高供电可靠性, (略) 拟对现状曹庄子220kV变电站进行原址重建,天津西青曹庄子220kV变电站重建工程已取得环评批复(津环辐许可表﹝2020﹞017号),目前正在建设中。由于重建曹庄子站无10kV电压等级,故考虑新建普乐道110kV变电站,接带现状曹庄子站的10kV负荷。此外由于周边地块开发以及相关开发规划的实施,累计新增负荷较大,新建普乐道110kV变电站同时可满足周边新增负荷增长需求。为此, (略) 拟投资*元建设“天津西青普乐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为保证变电站持续带电,待重建站投运后,拆除本项目变电站用地范围内的部分现有建构筑物并实施建设,本项目变电站建成后,将现状曹庄子站10kV负荷切改至本项目变电站,拆除相应设施,现有曹庄子站内主控楼、辅建楼保留。


施工期

生态环境

本项目变电站占地范围全部位于现状曹庄子变电站内,施工营地、堆料场等也均位于变电站用地范围内,无新增占地,施工过程对周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泥浆废水经沉砂、除渣等预处理后, (略) 喷洒等。本项目落实相应环保措施不会对施工现场周围水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噪声

施工期间,在建设单位采取一系列有效隔声、降噪、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即可消失。

废气

由于项目施工区域地形开阔,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加之废气排放的不连续性和项目施工期有限,在采取尾气防控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尾气影响也随之消失。

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渣土运输单位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土场;拆除的电气设备、废旧导线、等经资产评估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回收单位回收;拆除过程抽取的废变压器油和拆除的废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运营期

电磁环境

主变外壳采取良好的接地措施,金属附件等确定合理的外形尺寸; (略) 合理设置电缆埋深及覆土厚度、选择质量良好的电缆线材。本项目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噪声

经预测,本项目建成运行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废水

本项目变电站不产生工艺废水,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值守、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排污水,废水量较小,经现有化粪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蓄电池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处理,在站内不暂存,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清运。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去向合理,在严格确保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避免二次污染的风险。

环境风险

新建事故油池,容积约为80m3,用于暂存废变压器油。在切实落实可研、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管理的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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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30 来源: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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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西青普乐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略)

(略) 西青区西营门街道

联合泰泽 (略)

为满足西青区负荷发展需要,提高供电可靠性, (略) 拟对现状曹庄子220kV变电站进行原址重建,天津西青曹庄子220kV变电站重建工程已取得环评批复(津环辐许可表﹝2020﹞017号),目前正在建设中。由于重建曹庄子站无10kV电压等级,故考虑新建普乐道110kV变电站,接带现状曹庄子站的10kV负荷。此外由于周边地块开发以及相关开发规划的实施,累计新增负荷较大,新建普乐道110kV变电站同时可满足周边新增负荷增长需求。为此, (略) 拟投资*元建设“天津西青普乐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为保证变电站持续带电,待重建站投运后,拆除本项目变电站用地范围内的部分现有建构筑物并实施建设,本项目变电站建成后,将现状曹庄子站10kV负荷切改至本项目变电站,拆除相应设施,现有曹庄子站内主控楼、辅建楼保留。


施工期

生态环境

本项目变电站占地范围全部位于现状曹庄子变电站内,施工营地、堆料场等也均位于变电站用地范围内,无新增占地,施工过程对周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泥浆废水经沉砂、除渣等预处理后, (略) 喷洒等。本项目落实相应环保措施不会对施工现场周围水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噪声

施工期间,在建设单位采取一系列有效隔声、降噪、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即可消失。

废气

由于项目施工区域地形开阔,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加之废气排放的不连续性和项目施工期有限,在采取尾气防控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尾气影响也随之消失。

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渣土运输单位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土场;拆除的电气设备、废旧导线、等经资产评估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回收单位回收;拆除过程抽取的废变压器油和拆除的废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运营期

电磁环境

主变外壳采取良好的接地措施,金属附件等确定合理的外形尺寸; (略) 合理设置电缆埋深及覆土厚度、选择质量良好的电缆线材。本项目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影响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噪声

经预测,本项目建成运行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废水

本项目变电站不产生工艺废水,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值守、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排污水,废水量较小,经现有化粪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蓄电池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处理,在站内不暂存,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清运。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去向合理,在严格确保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避免二次污染的风险。

环境风险

新建事故油池,容积约为80m3,用于暂存废变压器油。在切实落实可研、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管理的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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