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初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福田初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本次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地块为福田初中地块,地块位于成都东部新区(成都未来科技城)福田街道学堂湾村3、7组、学堂湾村集体,福田街道集体( (略) 福田乡学堂湾村3、7组、学堂湾村农民集体,福田乡农民集体);中心位置大地2000坐标为104.*°E,30.*°N;该地块占地面积*.11平方米(59.1512亩)。根据业主提供的规划材料,参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该地块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该 (略) 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
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对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使用情况等调查得知,地块2020年以前为农田、居民区、林地,农田期间由当地居民在地块内零星种植农作物,按季节种植青菜、玉米、菜籽、白菜等,自给自足,没有大规模使用农药化肥;2020年左右地块及周边区域居民房完成拆除,现为农田、林地。根据调查,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活动、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工业废水泄漏事故,无危险废物倾倒、固废倾倒、填埋,不涉及规模化养殖。
根据卫星影像图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地块周边现状未进行过工业活动、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工业废水泄漏事故,无危险废物倾倒、固废倾倒、填埋等情况。故本次调查认为,现状条件下外环境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极低;地块外南侧紧邻区域历史上存在1家企业为:美度家具厂,通过“三废”及污染迁移分析,历史污染源对调查地块造成环境影响可能性较低。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铜、铅、镍、镉、汞、砷、钒检测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80%;总铬、锰未超过《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80%;锌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的筛选值80%;VOCs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等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过工业废水泄漏事故,无危险废物倾倒、固废倾倒、固废填埋,历史上无外来土壤进入;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较低;现场踏勘未见疑似污染痕迹,地块土壤无明显异味。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中的第一类用地使用。
本次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地块为福田初中地块,地块位于成都东部新区(成都未来科技城)福田街道学堂湾村3、7组、学堂湾村集体,福田街道集体( (略) 福田乡学堂湾村3、7组、学堂湾村农民集体,福田乡农民集体);中心位置大地2000坐标为104.*°E,30.*°N;该地块占地面积*.11平方米(59.1512亩)。根据业主提供的规划材料,参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该地块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该 (略) 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
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对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使用情况等调查得知,地块2020年以前为农田、居民区、林地,农田期间由当地居民在地块内零星种植农作物,按季节种植青菜、玉米、菜籽、白菜等,自给自足,没有大规模使用农药化肥;2020年左右地块及周边区域居民房完成拆除,现为农田、林地。根据调查,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活动、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工业废水泄漏事故,无危险废物倾倒、固废倾倒、填埋,不涉及规模化养殖。
根据卫星影像图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地块周边现状未进行过工业活动、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工业废水泄漏事故,无危险废物倾倒、固废倾倒、填埋等情况。故本次调查认为,现状条件下外环境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极低;地块外南侧紧邻区域历史上存在1家企业为:美度家具厂,通过“三废”及污染迁移分析,历史污染源对调查地块造成环境影响可能性较低。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铜、铅、镍、镉、汞、砷、钒检测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80%;总铬、锰未超过《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80%;锌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的筛选值80%;VOCs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等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过工业废水泄漏事故,无危险废物倾倒、固废倾倒、固废填埋,历史上无外来土壤进入;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较低;现场踏勘未见疑似污染痕迹,地块土壤无明显异味。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中的第一类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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