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07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07月31日我局共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31日—2024-08-06(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吉递铺忠俊转椅配件厂年产*套转椅配件项目 | (略) 安吉县溪龙乡徐村湾村 | 安吉递铺忠俊转椅配件厂 | 安吉递铺忠俊转椅配件厂,位于 (略) 安吉县溪龙乡徐村湾村(浙 (略) 内)。企业拟投资*元,租赁浙 (略) 内现有生产车间1600平方米,购置冲床、机械焊接机等设备,项目完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套转椅配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安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401-*-07-02-*。 | / | 按规定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臭气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焊接烟尘:焊接过程配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加强车间封闭,尾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抛丸粉尘:项目抛丸设备整体密闭,产生的抛丸粉尘经内部集气后通过自带滤芯除尘器+二级回收处理箱处理,尾气与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项目使用高压静电内置式喷涂机,设置喷粉室及回收系统,喷溢的粉末涂料将及时的收回再利用,喷粉室内具有良好的负压环境,不会造成粉末的外溢,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反吹滤芯回收器处理,尾气与抛丸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室整体密闭,未收集的喷塑粉尘大部分沉降在喷塑线内部,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固化废气:本项目在相对较密闭的车间内设置固化烘干流水线,并在固化线进出口架设吸风集气罩(设置其距离进出口较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与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合并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粉尘:基本在设备附近自然沉降,加强车间封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切割粉尘的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的排放限值及表6中的浓度限值,其中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加热炉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委托清运至安吉 (略) 集中处理,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正常工况下,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由于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夜间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所在厂区将建立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堆放场所须按防雨淋、防渗漏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放容器必须加盖密闭,防止泄漏。各类废物由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在暂存场地内,不得露天放置。放置场所做好地面的硬化防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综上所述,只要企业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环节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加强管理,及时处置,则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
2 | 年产*套塑料配件及*平方米气泡袋生产线建设项目 | 孝丰镇竹产业科技创业中心 | (略) | 本项目拟租用安吉县 (略) ,位于安吉县孝丰镇竹产业科技创业中心的闲置厂房3517平方米,购置注塑机、冷却塔、空压机、吹膜机、制袋机等生产设备共 40台(套),预计可形成年产*套塑料配件及*平方米气泡袋的生产能力,预计新增销售收入*元,利润*元,税金*元。 | / | 按规定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废气:拆包、投料粉尘采取进料口加盖方式;注塑废气经集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通过不低于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破碎机采取加盖措施;吹膜废气集气收集后汇合制泡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通过不低于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制袋废气采取车间通风换气方式,无组织排放; 废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安吉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①建议企业单独设置空压机房和破碎机房,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②在生产中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生产管理;③要求企业生产时门窗不可开启,并采用双层真空玻璃窗;④要求车辆进出厂区时减速、禁鸣,定期检修车辆,更换零件,避免车辆本身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等; 固废:①废塑料边角料及次品、一般包装废料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出 (略) 综合利用;②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 (略) 进行安全处置;③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07月31日我局共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31日—2024-08-06(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吉递铺忠俊转椅配件厂年产*套转椅配件项目 | (略) 安吉县溪龙乡徐村湾村 | 安吉递铺忠俊转椅配件厂 | 安吉递铺忠俊转椅配件厂,位于 (略) 安吉县溪龙乡徐村湾村(浙 (略) 内)。企业拟投资*元,租赁浙 (略) 内现有生产车间1600平方米,购置冲床、机械焊接机等设备,项目完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套转椅配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安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401-*-07-02-*。 | / | 按规定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臭气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焊接烟尘:焊接过程配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加强车间封闭,尾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抛丸粉尘:项目抛丸设备整体密闭,产生的抛丸粉尘经内部集气后通过自带滤芯除尘器+二级回收处理箱处理,尾气与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项目使用高压静电内置式喷涂机,设置喷粉室及回收系统,喷溢的粉末涂料将及时的收回再利用,喷粉室内具有良好的负压环境,不会造成粉末的外溢,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反吹滤芯回收器处理,尾气与抛丸粉尘、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室整体密闭,未收集的喷塑粉尘大部分沉降在喷塑线内部,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固化废气:本项目在相对较密闭的车间内设置固化烘干流水线,并在固化线进出口架设吸风集气罩(设置其距离进出口较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与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合并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粉尘:基本在设备附近自然沉降,加强车间封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切割粉尘的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的排放限值及表6中的浓度限值,其中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加热炉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委托清运至安吉 (略) 集中处理,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正常工况下,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由于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夜间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所在厂区将建立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堆放场所须按防雨淋、防渗漏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放容器必须加盖密闭,防止泄漏。各类废物由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在暂存场地内,不得露天放置。放置场所做好地面的硬化防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综上所述,只要企业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环节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加强管理,及时处置,则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
2 | 年产*套塑料配件及*平方米气泡袋生产线建设项目 | 孝丰镇竹产业科技创业中心 | (略) | 本项目拟租用安吉县 (略) ,位于安吉县孝丰镇竹产业科技创业中心的闲置厂房3517平方米,购置注塑机、冷却塔、空压机、吹膜机、制袋机等生产设备共 40台(套),预计可形成年产*套塑料配件及*平方米气泡袋的生产能力,预计新增销售收入*元,利润*元,税金*元。 | / | 按规定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废气:拆包、投料粉尘采取进料口加盖方式;注塑废气经集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通过不低于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破碎机采取加盖措施;吹膜废气集气收集后汇合制泡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通过不低于3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制袋废气采取车间通风换气方式,无组织排放; 废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安吉 (略) 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①建议企业单独设置空压机房和破碎机房,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②在生产中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生产管理;③要求企业生产时门窗不可开启,并采用双层真空玻璃窗;④要求车辆进出厂区时减速、禁鸣,定期检修车辆,更换零件,避免车辆本身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等; 固废:①废塑料边角料及次品、一般包装废料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出 (略) 综合利用;②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 (略) 进行安全处置;③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