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31日受理并拟审查的徐州祎泽电器有限公司波纹管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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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31日受理并拟审查的徐州祎泽电器有限公司波纹管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31日受理并拟审查的徐州祎泽电器有限公司波纹管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 (略) 波纹管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26.com

通信地址: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 目 名 称

波纹管加工项目

建 设 地 点

(略) 贾汪区大吴 (略) 西侧9号

建 设 单 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受 理 日 期

2024年7月31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 目 概 况

(略) 拟投资2000 (略) 贾汪区大吴 (略) 西侧9号建设波纹管加工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波纹管*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挤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产生的非*烷总烃量为1.4t/a,产生速率为0.583kg/h,产生浓度为72.9mg/m3。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附录A.2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数表,本项目非*烷总烃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属于可行技术,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故本项目有机废气采取上述处理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2、废水

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管 (略) 大吴镇建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主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挤出机、成型机、冷水机、室外废气处理设施等,噪声强度在75~80dB。

本项目正常生产期间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和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现状功能。

为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企业加强生产区域门窗的隔声性能,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加装减震垫等,生产过程保持门窗常闭。

(2)废气处理风机外安装隔声罩,下方加装减振垫。

(3)合理布局生产区域,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4)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超标。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回用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31日受理并拟审查的徐州祎泽电器有限公司波纹管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 (略) 波纹管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26.com

通信地址: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 目 名 称

波纹管加工项目

建 设 地 点

(略) 贾汪区大吴 (略) 西侧9号

建 设 单 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受 理 日 期

2024年7月31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 目 概 况

(略) 拟投资2000 (略) 贾汪区大吴 (略) 西侧9号建设波纹管加工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波纹管*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挤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产生的非*烷总烃量为1.4t/a,产生速率为0.583kg/h,产生浓度为72.9mg/m3。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附录A.2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数表,本项目非*烷总烃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属于可行技术,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故本项目有机废气采取上述处理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2、废水

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管 (略) 大吴镇建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主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挤出机、成型机、冷水机、室外废气处理设施等,噪声强度在75~80dB。

本项目正常生产期间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和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现状功能。

为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企业加强生产区域门窗的隔声性能,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加装减震垫等,生产过程保持门窗常闭。

(2)废气处理风机外安装隔声罩,下方加装减振垫。

(3)合理布局生产区域,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4)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超标。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回用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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