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中科阻燃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高纯无卤环保阻燃剂超细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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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中科阻燃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高纯无卤环保阻燃剂超细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中 (略) 新型高纯无卤环保阻燃剂超细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合肥中 (略) 新型高纯无卤环保阻燃剂超细化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合肥循环经济示 (略) 西,项目北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东 (略) ,隔路对面为中节能(合肥) (略)

建设单位:

合肥中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 (略) 西,项目北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东 (略) ,隔路对面为中节能(合肥) (略) ;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约*.89m2,其中1#多功能综合厂房3030.00m2、2#厂房为7418.89m2、门卫1为21m2等。建成后形成年产*吨规模的超细化新型高纯无卤环保阻燃剂生产线。本项目共建设5条无卤环保阻燃剂生产线。其中2条氢氧化铝阻燃剂生产线,产能*吨/年;3条氢氧化镁阻燃剂生产线,产能*吨/年;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已经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3-*-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雨污分流。雨水 (略) (略) (略) 。项目生活污水、食堂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园 (略) 排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

2、严控废气排放。投料、包装过程中产生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1)对外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由23m高排气筒(P2)对外排放。污染物总量SO2:0.012t/a,NOx:0.281t/a,颗粒物:3.224t/a。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震安装、隔声罩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则上应进行综合利用或外售,如无法综合利用或外售的,应进行妥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危废库,并按照规定时限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需设置一般固废贮存间和危废间,固废暂存间和危废间应按照标准建设,且危废间面积应满足危废分类暂存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备查。项目所有污染物排放口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规定落实到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通讯地址:

肥东县店 (略) 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西北角)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中 (略) 新型高纯无卤环保阻燃剂超细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合肥中 (略) 新型高纯无卤环保阻燃剂超细化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合肥循环经济示 (略) 西,项目北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东 (略) ,隔路对面为中节能(合肥) (略)

建设单位:

合肥中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 (略) 西,项目北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东 (略) ,隔路对面为中节能(合肥) (略) ;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约*.89m2,其中1#多功能综合厂房3030.00m2、2#厂房为7418.89m2、门卫1为21m2等。建成后形成年产*吨规模的超细化新型高纯无卤环保阻燃剂生产线。本项目共建设5条无卤环保阻燃剂生产线。其中2条氢氧化铝阻燃剂生产线,产能*吨/年;3条氢氧化镁阻燃剂生产线,产能*吨/年;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已经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3-*-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雨污分流。雨水 (略) (略) (略) 。项目生活污水、食堂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园 (略) 排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

2、严控废气排放。投料、包装过程中产生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1)对外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由23m高排气筒(P2)对外排放。污染物总量SO2:0.012t/a,NOx:0.281t/a,颗粒物:3.224t/a。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震安装、隔声罩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则上应进行综合利用或外售,如无法综合利用或外售的,应进行妥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危废库,并按照规定时限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需设置一般固废贮存间和危废间,固废暂存间和危废间应按照标准建设,且危废间面积应满足危废分类暂存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备查。项目所有污染物排放口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规定落实到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通讯地址:

肥东县店 (略) 2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西北角)投资项目综合受理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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