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医保发〔2024〕16号—关于印发《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凤医保发〔2024〕16号—关于印发《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县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局党组领导班子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凤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
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自治区、 (略) 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多层次、多维度、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4〕40号) (略) 医保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河医保函〔2024〕4号)等相关通知要求,我县定于2024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 (略) 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和2024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统一步调、形成声势,坚持贴近群众、普法学法,坚持精准滴灌、分类施策,坚持宣教结合、规范引导,准确把握宣传节奏、尺度、角度,讲好基金监管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推动医疗环境不断净化、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故事,切实营造医保基金监管全民动员、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宣传主题
2024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
三、组织领导
为把握集中宣传月工作的正确方向,推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保证宣传月工作突出重点、开展有序,取得良好效果,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韩显灵
副组长:黄桂英
成 员:龙超年、黄忠伟、吴胜永、龙 威、 罗钦、罗秀边、罗玉莲、韦林、廖 毅、杨 健、韦联敏、黄柳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金监管股,由黄忠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韦联敏、罗玉莲、罗秀边三位同志为成员,负责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宣传内容
重点围绕医保基金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程序、典型案例、违规问题清单等内容进行宣传,突出基金监管主要成效。
五、宣传方式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结合宣传主题,通过政策解读培训会、现场宣传等方式,在县城区地质公园广场集中开展宣传解读活动,到各乡镇利用圩日在人流较大的场所与乡镇定点医药机构联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基金监管工作进展成效的集中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持续开展全县医保系统医保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 (略) ”专题宣传活动,并联合党建活动、公益义诊等工作,解答群众疑问,提高相关政策知晓率。
(二)加强基金监管宣教。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等医保基金使用主体,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违规问题清单(2024年第一批)》等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牢固树立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主体意识,以实际行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组织行政执法评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对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程序、执法决定认定的事实证据、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基金监管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四)对内强化警示教育。一是持续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源头治理工作,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和强化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医保基金流失,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二是针对公立、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等不同机构,医院负责人、科室主任、医务人员等不同人员,“量体裁衣”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加大面向定点医药机构的典型案例内部通报力度,突出对高发频发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略) 局检查时发现并移交的我县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事项,形成通报稿,在全县通报。三是曝光2023年国家医保局通报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过对多发、易发典型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强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强化参保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五)规范对外宣传报道。找准报道角度和宣传切入点,提升宣传亲和力和感染力,循环展示播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宣传视频、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优秀作品和各地自制的以案说法宣传视频等,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突出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惩恶扬善、全民参与举报奖励、基金安全人人受益,充分调动激发群众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引导强化社会监督。借助集中宣传月契机,向社会公开选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重点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医务人员、行业专家、参保群众等范围中选聘。健全完善社会监督员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管,强化社会监管辅助作用。持续畅通举报渠道,规范举报线索办理流程,用好举报奖励政策,更好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同向发力。
(七)面向公众普法宣传。系统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 (略) 、 (略) 和公安部门深入宣传《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公众对严密有力的监管举措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司法后果的知晓度,让“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上下联动,精心组织实施。将举行2024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并于4月中下旬举办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以及现场集中宣教活动,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统筹协调,齐心协力推动宣传活动有序开展。同时,分类施策组织制作一批宣传海报、折页、宣传片等宣传素材,既注重正面宣传引导,也强化反面警示教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制定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方式,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坚持正确导向,突出宣传重点。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医药机构要准确把握基金监管宣传的基调和时度效,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不虚化、宣传重点不跑偏。要充分结合宣传主题,找准群众视角,善用群众语言,运用各种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开展多种多样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基金监管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要充分发挥宣传的分层分类教育引导作用,针对不同场景,应用典型案例,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定点医药机构的宣教引导,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三)拓宽多种宣传渠道
一是各股室、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发挥现有宣传资源扩大 宣传覆盖面,创新发放手段及发放渠道,通过登记造册、有奖问答、集中宣讲等方式方法,确保宣传资料真正进入有需要的群众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利用“ (略) +”等信息手段,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宣传短片等形式,大力发挥户外大屏、楼宇终端等户外新媒体优势,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略) 门诊大厅、药店门口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长期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
(四)务求宣传实效,及时总结经验。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医药机构要以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参保群众规范使用基金意识、社会公众全民监督意识。同时,要及时总结提炼基金监管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全面系统做好宣传资料整理和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工作。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注意收集宣传月活动资料,认真整理宣传月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做好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宣传活动有关视频、 照片、自创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工作总结及统计表报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汇总。局基金监管股要编撰好宣传月活动总结,于5月1日前, 将总结和宣传活动有关资料交局办公室汇总,局办公室 (略) 医保局。基金监督股电话及邮箱:黄忠伟、罗玉莲;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63.com。
附件: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凤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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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县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局党组领导班子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凤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
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自治区、 (略) 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多层次、多维度、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函〔2024〕40号) (略) 医保局关于转发《自治区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河医保函〔2024〕4号)等相关通知要求,我县定于2024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 (略) 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和2024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统一步调、形成声势,坚持贴近群众、普法学法,坚持精准滴灌、分类施策,坚持宣教结合、规范引导,准确把握宣传节奏、尺度、角度,讲好基金监管守护人民群众“救命钱”、推动医疗环境不断净化、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故事,切实营造医保基金监管全民动员、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宣传主题
2024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
三、组织领导
为把握集中宣传月工作的正确方向,推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保证宣传月工作突出重点、开展有序,取得良好效果,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韩显灵
副组长:黄桂英
成 员:龙超年、黄忠伟、吴胜永、龙 威、 罗钦、罗秀边、罗玉莲、韦林、廖 毅、杨 健、韦联敏、黄柳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金监管股,由黄忠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韦联敏、罗玉莲、罗秀边三位同志为成员,负责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宣传内容
重点围绕医保基金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程序、典型案例、违规问题清单等内容进行宣传,突出基金监管主要成效。
五、宣传方式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结合宣传主题,通过政策解读培训会、现场宣传等方式,在县城区地质公园广场集中开展宣传解读活动,到各乡镇利用圩日在人流较大的场所与乡镇定点医药机构联合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基金监管工作进展成效的集中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持续开展全县医保系统医保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 (略) ”专题宣传活动,并联合党建活动、公益义诊等工作,解答群众疑问,提高相关政策知晓率。
(二)加强基金监管宣教。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等医保基金使用主体,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违规问题清单(2024年第一批)》等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牢固树立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主体意识,以实际行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组织行政执法评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对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程序、执法决定认定的事实证据、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基金监管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四)对内强化警示教育。一是持续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源头治理工作,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和强化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医保基金流失,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二是针对公立、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等不同机构,医院负责人、科室主任、医务人员等不同人员,“量体裁衣”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加大面向定点医药机构的典型案例内部通报力度,突出对高发频发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略) 局检查时发现并移交的我县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事项,形成通报稿,在全县通报。三是曝光2023年国家医保局通报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过对多发、易发典型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强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强化参保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五)规范对外宣传报道。找准报道角度和宣传切入点,提升宣传亲和力和感染力,循环展示播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宣传视频、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优秀作品和各地自制的以案说法宣传视频等,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突出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惩恶扬善、全民参与举报奖励、基金安全人人受益,充分调动激发群众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引导强化社会监督。借助集中宣传月契机,向社会公开选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重点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医务人员、行业专家、参保群众等范围中选聘。健全完善社会监督员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管,强化社会监管辅助作用。持续畅通举报渠道,规范举报线索办理流程,用好举报奖励政策,更好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同向发力。
(七)面向公众普法宣传。系统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 (略) 、 (略) 和公安部门深入宣传《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公众对严密有力的监管举措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司法后果的知晓度,让“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上下联动,精心组织实施。将举行2024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并于4月中下旬举办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以及现场集中宣教活动,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统筹协调,齐心协力推动宣传活动有序开展。同时,分类施策组织制作一批宣传海报、折页、宣传片等宣传素材,既注重正面宣传引导,也强化反面警示教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制定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方式,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坚持正确导向,突出宣传重点。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医药机构要准确把握基金监管宣传的基调和时度效,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不虚化、宣传重点不跑偏。要充分结合宣传主题,找准群众视角,善用群众语言,运用各种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开展多种多样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基金监管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要充分发挥宣传的分层分类教育引导作用,针对不同场景,应用典型案例,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定点医药机构的宣教引导,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三)拓宽多种宣传渠道
一是各股室、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发挥现有宣传资源扩大 宣传覆盖面,创新发放手段及发放渠道,通过登记造册、有奖问答、集中宣讲等方式方法,确保宣传资料真正进入有需要的群众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利用“ (略) +”等信息手段,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宣传短片等形式,大力发挥户外大屏、楼宇终端等户外新媒体优势,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略) 门诊大厅、药店门口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长期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
(四)务求宣传实效,及时总结经验。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医药机构要以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参保群众规范使用基金意识、社会公众全民监督意识。同时,要及时总结提炼基金监管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全面系统做好宣传资料整理和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工作。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注意收集宣传月活动资料,认真整理宣传月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做好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宣传活动有关视频、 照片、自创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工作总结及统计表报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汇总。局基金监管股要编撰好宣传月活动总结,于5月1日前, 将总结和宣传活动有关资料交局办公室汇总,局办公室 (略) 医保局。基金监督股电话及邮箱:黄忠伟、罗玉莲;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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