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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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厅决定开展2024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筑梦新时代 资助伴我向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0日—5月31日。

三、活动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四、活动形式

(一)印发资助政策简介。我厅负责提供《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电子版,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可增加本地区资助政策内容,负责印制并分别发放给所属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班学生,确保人手一份。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宣传内容另行发放。

(二)张贴资助宣传海报。我厅负责印制从义务教育阶段到 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在相应学校校内宣 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 报1套,分别在全区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区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 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区初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区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套张贴,在高等学校按每校2套进行张贴;同时,我厅提供《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略) 、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印制并在所辖幼儿园中按每园1套进行张贴。

(三)开展资助主题征文活动。在全区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青春筑梦新时代 资助伴我向未来”的征文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在全区高等学校开展“我为资助代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开展“三封信”宣传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各地、各学校分别编印和发放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或其家长的三封信,通过情真意切的信件形式将资助政策、防诈骗提醒、助学贷款申请和还款途径等内容传达给广大家长和学生。三封信模版内容另行通知。

除上述活动外,各地各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是我区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及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途径。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各学校要在校内长期设立固定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便于学生随时查阅了解,特别要对“学生资助有什么、该找谁、怎么办”等问题提供身边便捷服务;建立涵盖学生、辅导员和资助工作者的资助宣传队*和宣传机制,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全方位资助宣传;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提供资助政策内容和受奖助学生成长成才材料,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和专版等方式,将学生资助政策和优秀受奖助学生的感人事迹传播到千家万户。

(三)重视人文关怀,确保资助育人落到实处。各学校要利用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有利时机,开展国奖学子风采展示、受奖助学生爱国、励志等主题活动,推动学校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为受奖助学生搭建培根铸魂、启智增慧、 (略) 。要注重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与自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要常态化做好防范电信诈骗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防骗意识。六、其他事项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结束后, (略) 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和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将有关电子版材料(包括“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2—3张图片等)于6月14日前通过“全国学生资助办公系统”报送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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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厅决定开展2024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筑梦新时代 资助伴我向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0日—5月31日。

三、活动范围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四、活动形式

(一)印发资助政策简介。我厅负责提供《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电子版,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可增加本地区资助政策内容,负责印制并分别发放给所属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班学生,确保人手一份。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宣传内容另行发放。

(二)张贴资助宣传海报。我厅负责印制从义务教育阶段到 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在相应学校校内宣 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 报1套,分别在全区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区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 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区初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区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套张贴,在高等学校按每校2套进行张贴;同时,我厅提供《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 (略) 、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印制并在所辖幼儿园中按每园1套进行张贴。

(三)开展资助主题征文活动。在全区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青春筑梦新时代 资助伴我向未来”的征文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在全区高等学校开展“我为资助代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开展“三封信”宣传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各地、各学校分别编印和发放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或其家长的三封信,通过情真意切的信件形式将资助政策、防诈骗提醒、助学贷款申请和还款途径等内容传达给广大家长和学生。三封信模版内容另行通知。

除上述活动外,各地各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是我区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及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途径。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各学校要在校内长期设立固定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便于学生随时查阅了解,特别要对“学生资助有什么、该找谁、怎么办”等问题提供身边便捷服务;建立涵盖学生、辅导员和资助工作者的资助宣传队*和宣传机制,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全方位资助宣传;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提供资助政策内容和受奖助学生成长成才材料,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和专版等方式,将学生资助政策和优秀受奖助学生的感人事迹传播到千家万户。

(三)重视人文关怀,确保资助育人落到实处。各学校要利用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有利时机,开展国奖学子风采展示、受奖助学生爱国、励志等主题活动,推动学校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为受奖助学生搭建培根铸魂、启智增慧、 (略) 。要注重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与自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要常态化做好防范电信诈骗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防骗意识。六、其他事项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结束后, (略) 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和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将有关电子版材料(包括“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2—3张图片等)于6月14日前通过“全国学生资助办公系统”报送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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